世人笑我太瘋癲,其實我是一個演員。——假裝羅玉鳳內心獨白
以前,作家的定義是坐家里寫作的。后來連上互聯網后,人們把坐在電腦前,寫出名的作家,統一叫做“網紅作家”,譬如咪蒙和鳳姐。別笑,鳳姐是作家,如假包換的現代詩人。真沒被代筆,不信去百度吧。只不過,后來鳳姐網紅的光環太耀眼。
拿咪蒙跟鳳姐比,打不恰當的比方,為了更紅,他們就好比某些二線藝人,操作媒體,有新聞就好,沒新聞丑聞也要,不怕被人罵,就怕沒人罵。
其實,把咪蒙和鳳姐并列,應該是咪蒙比較沾光。畢竟,鳳姐要比咪蒙紅的早,紅的久。現在知道鳳姐的人,肯定要比咪蒙多。想當初,鳳姐憑借一篇不足千字的征婚稿,紅遍是整個文娛界。相比后來者咪蒙,掀起輿論狂潮的“致賤人”系列,論其影響力和傳播率,也就小巫見大巫了。
身為藝人網紅作家們,被罵的越多,關注度越飆升。因為不管哪個寫作平臺,內容創業,流量為王。微信公號上,咪蒙短期內吸引到800W+粉絲;鳳姐被封殺的公號,僅憑借一篇洗白文《求祝福,求鼓勵》就收到8000多人打賞,一共20多萬的佳績。流量就是money啊。那些手撕咪蒙的和反捧鳳姐的自媒體人,哪個不知道跟風?搭個流量便車,蹭蹭蹭,閱讀量就上來了,粉絲們關注自然水漲船高。
“別走開,廣告更精彩” ,粉絲駕到!
這不是莫言的魔幻現實主義,報價68W,咪蒙寫了一篇廣告,100W+的人在搶著看。這些人,是魔怔啦?!是不是傻啊。不科學啊,央視發一個億的拍的廣告視頻,你點開半秒都神煩,“又插廣告,走開啦”。到了手機移動互聯網時代,諷刺的是“別走開,廣告更精彩”真的是廣告更精彩。
講真,廣告更精彩是一回事,有時候,你可能并沒計劃看廣告。問題是你不打開閱讀,怎么知道有沒有廣告啊?你不讀完,怎么知道那是不是廣告啊?搶讀完,不,假裝讀完后,不管先搶評論啊,搶沙發啊,抓緊時間爭上墻,轉發朋友圈,奔走相告:“朕已閱,這廣告我打99分,少一分怕你太驕傲”。如果讀完,遺憾發現,居然沒有廣告,還若有所失,不行,得留下點賞錢,心痛“作者大大,辛苦啦”。(Bty, 咪蒙沒有開通打賞,太可惜。)
寫技VS.演技,如何get到藝人網紅作家,表演式寫作秘籍?手捧《論演員的自我修養》。
藝人要想紅,靠的演技。寫手想要紅,靠的還是演技——表演人格式寫技。直白說,好的藝人,演誰像誰,好的寫作,罵誰像誰。誰在對號入座?!別別別,賤人多矯情啊。來來來,我們來學習《論演員的自我修養》。還年頭,還是星爺最大方。秘籍都不要錢,賣一贈一免費送。
具體說,我們該怎么演呢?不,該怎么寫呢?還是接著拿關注量直線飆升900w+咪蒙老師舉例,咪蒙只要寫好咪蒙,粉絲就會買單。這不是廢話,不是。我們以往在電視電影上,看到的傳統媒體塑造的藝人,一出場,戲里戲外高富帥不說,特別是戲外,高不可攀,簡直不食人間煙火啊。粉絲們組團去接機,如果飛機延誤,守夜,就為了出口那不到一分鐘的,遠遠地癡望。但,自媒體時代,網紅自己手把手捧紅的網紅,則不一樣。咋個不一樣?你我皆凡人啊。
咪蒙會寫《一個矮子的史詩》,自嘲自己ps照片連老媽都認不出來,自黑身高不高,還老抱怨最近又胖啦。公眾號里,經常給自己貼的標簽,吃貨、顏腔、文藝小流氓。可是,這樣的人,放在人堆里,在哪兒不是一堆又一堆的。咪蒙寫的咪蒙,和我們真的很像很像,就像為我們而寫的。這話不假,咪蒙還真的為你帶鹽。在GQ的采訪稿里,咪蒙吐露真言,自媒體寫作要“去自我話,講目的讀者有共鳴的故事”。所以說,她寫的每一個字,都是為你而寫。換句話,她寫的咪蒙就是你啊。她在替你罵,那些生活里敢怒不敢言的吐槽。不要再罵咪蒙粉絲蠢啦,人家不會寫文,還不能找個會寫文字來罵你啊。吐槽咪蒙粉絲腦殘,“咪蒙粉絲不能娶”的營銷號,也不要太眼紅了。五十步笑一百步,這樣好嗎?
最后,亂世出英雄,平庸時代,往往還是狗熊比較萌。你看,那人好像一條狗。
p.s.本文的靈感要感謝星爺,向星爺致以最真摯的誠意。其實,我也是一個演員。
p.p.s互聯網上,沒有人知道對面是不是一條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