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陰天小雨。
結束了一整晚的加班,主管卡著十點五十八分勒令我們下班打卡。因為還沒到公司規定的十一點時間線,所以打車回家不能報銷。
我一邊在心里暗罵主管不要臉,一邊踩著地面淺潭一樣的積水,緊趕慢趕跨入末班地鐵。
燈光閃爍,地鐵的門合攏了。我撥了撥濕潤的頭發,拿出手機,它在震動,提醒我:“你正在追的綜藝三小時前更新至最新一期。”
從隨身的帆布包中尋找耳機時,我的手在抑制不住地發抖。還好地鐵上沒有旁人,否則要他們看到我這副樣子,一定會覺得奇怪。
但我只是很想、很想立刻見到他。
地鐵上信號不太好,視頻過了好幾分鐘才加載出來。我飛快地跳過廣告,一張俊俏的、被燈光照得發白的臉出現在屏幕上,有些傻氣地念著金主爸爸贊助的廣告詞。
大概是創作帶來的壓力,他又瘦了一圈,下巴肉眼可見地尖了,一雙眼睛被掩在碎碎絨絨的短發下面,仍然有擋不住的光芒散出來。
他穿著背帶褲和印著皮卡丘的襯衫,恍惚間好像仍然是17歲的模樣。鏡頭對準,燈光打下來,他笑著說:“決賽的曲目我已經準備好了,是最近新寫的一首歌。”
安靜了幾秒。
他的目光忽然轉過來,好像穿越鏡頭和屏幕定格在我臉上。
“我希望,你可以聽到這首歌。”
愣怔幾秒后,我幾乎是手足無措地關掉了視頻,接著把手機揣進口袋。我怕再慢一秒,眼淚就會忍不住掉下來。
這句話,當然不可能是對我說的。
因為他從來都不認識我。
(二)
我認識他的時候是在高中,那時他還沒去參加什么歌唱選秀節目,穿著面粉口袋一樣的校服,頭發蓬亂,正處于變聲期的嗓音沙啞難聽,是班里最平凡最不起眼的一位。
從沒有人注意到他,就好像沒有人注意到我一樣。
像我們這種方方面面都不好不壞的學生,永遠是班級里的透明人。但就像兩顆寂寞的星球會互相吸引那樣,不知為何,我開始注意到他。
他坐在教室角落里,靠近窗子的位置,做題時會偷偷戴著耳機,咬著筆桿晃來晃去。有一回自習課,年級主任過來檢查時險些逮到他。我有些擔心地回頭去看,正好對上他抬起頭來的目光。
他的眼睛好亮,可神情又好天真。這下逃不掉了,我于是想要慌亂地轉過頭去,可不知為何僵在原地,他看到我在看他,十分友好地沖我笑了一下。
糟了。
因為我正是在那一刻察覺到自己的心動。
我很慌張地轉過頭寫題,結果碰掉了同桌的一摞書,在我急促的道歉聲中,下課鈴聲響起了。我不敢回頭,只能拼命地彎腰,一本本將散落的書和習題集撿起來。等我好不容易鼓足勇氣再回頭,他已經不在座位上了。
趴在桌子上,我的心跳快得要命,不知道是因為緊張還是羞澀。
周末,我去老師家里補習物理,竟然又一次在路上碰到了他。他把亂蓬蓬的頭發梳整齊,沒有穿校服,反而穿著一件藍白格的襯衫配背帶褲,身后還背著一把吉他。
在隔著幾步之遙的地方碰到,他頓了一下,跟我說:“嗨……”
沒有下文。
他并沒有想起我的名字。或者他從來就不知道我叫什么吧。
我慌亂地點點頭,不再停留,與他擦肩而過。但走遠了,臉反而奇怪地灼熱起來,心跳也在亂。他背著吉他,是要去干什么呢?原來他會彈吉他嗎?
(三)
那天之后,我開始寫那封表白信。
信紙是背著父母偷偷網購的,淺粉色,承載少女心事最好的顏色。我專門去買了一只三菱的筆,寫信時戴著透明的塑料手套,生怕蹭花了任何一個字。甚至,字體我是按照字帖上描的,因為我的字跡寫得并不是那么好看。
而信的內容,我是在word文檔里打過一遍草稿,反復推敲過每一個字之后,才把它謄抄在信紙上的。
一切我都做得無比認真,只想讓他收信時感受到我的誠意,真摯一點、再真摯一點。只除了一點,我并沒有在落款處寫上自己的名字。
后來對外的說法是我由于太緊張,忘記了,但只有我自己清楚,只是因為我太膽小了。
我不敢在結果未知的情況下,讓他知道這封信是我寫的;我無法承擔可能被拒絕,甚至被否定一切的嚴重后果。
所以,事情完全被我搞砸了。
他收到了那封表白信,可是卻弄錯了寫信的對象。他把信放在班級里最漂亮的女生桌子上,低聲說:“你的心意我知道,可是抱歉,我有……”
那女孩原本在寫作業,這下抬起頭來,愕然又惱怒地看著他:“林之澍,你他媽有病吧?在搞什么東西,難道你以為我會看上你?!”
我視若珍寶、膽怯到即使在日記里也不敢寫出的名字,就被她這樣隨意而輕蔑地叫出了口。似乎漂亮而驕傲的少女們永遠有這樣的特權,或者說坦蕩,是我無比艷羨卻永遠不可能擁有的東西。
教室后排傳來幾個男生得逞的大笑聲:“哇靠,他真的信了!”這更激起了那女孩的怒火。她將信紙揉成一團,狠狠砸向后墻的黑板,紙團被彈到地面上,接著被人一腳踩下。
我的心臟也好像被踩碎了。
林之澍呆立在原地,眼睛里的光芒像是完全熄滅了。他低聲說了句抱歉,接著低頭朝我這邊走了過來——不,是朝他的座位走了過去。他只是路過我的位置而已,就像路過我的青春那樣,并不會有任何停留。
下課后,我留到最后,裝作要掃地的樣子,將整個教室找了一遍,可沒有發現那封被揉成團的信。也許早就被今天的值日生掃進垃圾桶了吧,連同我卑微又膽怯的少女心事一起。
(四)
高三時,他從我們班轉走,去了別的城市。似乎聽人說他有去參加藝考,再往后便沒有消息了。我也未曾刻意打聽過,因為心里很明白,即便我知道他的下落,也不會有什么后續結果。
我的膽小甚至限制了我的心意,讓我的表述都不敢正大光明。可我再也沒有喜歡上其他人,偶爾有一兩個別有用心的男生追求,也會很快被我的懦弱與無趣逼退。
于是我就這樣,平平無奇地上完了大學,讀完研究生,接著進入本市一家知名互聯網公司,做起了程序員。這是最適合我的行業,除了專業水準,什么都不需要。
不用與人交際,也不用和奇奇怪怪的人妥協拉扯。
所以即便加班多一點,其實也沒有關系。
這就是我的人生,貧瘠乏味,始終如一。現在我27歲,人生一直在平庸的軌跡上,大概率會在一年后回家相親,和一個沒有感情但父母滿意的男人結婚,生一個孩子,然后繼續在這條軌道上走下去。
但那個困倦的周末午后,我打開了一檔綜藝節目,并一眼注意到一個叫鳶尾的男人。
這是一檔選秀節目,意在選出年輕一代中最出色的創作型歌手。叫鳶尾的男人一開始并不起眼,但他有一雙很亮的、澄澈的眼睛,像極了我17歲那年試圖探尋的星星。
我關注了他的微博,并開始默默給他投票。
而就在我注意到他的第二個星期,節目組織了一場額外的茶話會活動。游戲中,與他玩得最好的選手笑著叫他的真名:“林之澍。”
我沒法把這看做是巧合。
心臟揣在胸腔里拼命亂跳,我忽然意識到我并沒有留下任何一張他過去的照片,可時光竟也將我記憶里的他模糊了。
但好在,高中同學群里七嘴八舌的議論令我確定了,那就是他。只是他比起17歲時瘦了太多,整個人又躥高了一截,原本短而蓬亂的頭發被留長,披在肩膀上。除去那雙仍然明亮的眼睛,竟已與很久之前截然不同。
不怪我一開始認不出來。
可即便認不出,我還是一眼就注意到了那雙眼睛。因為它曾是短暫落在我灰暗人生中的星辰。
(五)
在他拿出一首又一首震撼人心的作品后,鳶尾這個名字也在節目中,甚至整個網絡中越發響亮了。
群里已經開始拿曾經被他認錯的女生打趣,講:“大明星高中的時候曾經給你寫過情書哦。”
沒有人糾正那其實是一場誤會,而且是并不愉快的誤會。實際上,離開我們班之后,就沒有一個人能再聯系到他,我曾經以為,他會就此永遠地消失在我的生命里。
未料他會以一種更耀眼的姿態,重新降臨。
現在是2020年11月,是我喜歡他的第十年。
我開始在微博上給他發私信。沒有進粉絲群,因為人多而且喧鬧的環境會讓我緊張。
“你好,林之澍,我叫路繁林,曾經是你的高中同學。我知道,你很大概率完全不記得我,但我絕對沒有胡編亂造。我可以準確說出你曾經坐過的位置,和你高三前每一次考試的成績。發私信也沒有什么別的意思,只是想說,命運的際遇真的是非常奇妙,我竟然會在十年后的一檔節目里認識你。我非常喜歡你唱的每一首歌,請繼續加油。”
很客氣,而且很無聊的一封私信,也當然不可能得到他的回復。他的微博已經有三十萬粉絲,也許每天發私信的人成千上萬,又憑什么會注意到我呢。
但這種忽略反而令我的膽怯稍稍退卻。單方面的傾訴,并不會被對方接受和回復,對我來說,這恰好是敘述心事的絕佳狀態。
于是我開始發更多私信給他。
“在我認識你的第一天,就去專門查了‘澍’這個字,原來它是及時雨的意思。而我叫路繁林,我認為這是很美麗的巧合(如果你不認為也沒有關系),但你確實像出現在我生命中的一場及時雨。如果不是你的,我的人生大概會永久灰暗,并不會有這樣明亮的色彩,雖然只有短短一瞬。”
“另外還有一件事,說出來有些唐突,或許還會讓你感到冒犯。但我還是決定把它告訴你,即便你可能永遠都不會看到這封私信。高二時那封表白信,是我寫給你的。但由于我太膽小,并沒有寫上落款,以至于造成了天大的誤會,這場誤會也給你造成了傷害,可那時我仍然沒有勇氣站出來澄清。真的非常抱歉,我也很不喜歡那時的自己,如果未來有彌補的機會,我會不惜一切代價補償你。”
決賽漸近,他發微博,說連自己也很吃驚,沒料到會走到這個地步,一定會繼續好好唱下去。我在私信里跟他說了無數條加油,還有一些雜七雜八的,關于我生活的諸多瑣碎細節,譬如我最近喝過覺得不錯的奶茶,和我覺得他可能會喜歡的電影。
就這樣,到了決賽直播的那天。
(六)
我很早就等在了屏幕前,但說不上自己是什么心情。
他已經27歲了,距離我們認識已經整整十年,有喜歡的女生是非常正常的事情,沒什么好奇怪的。
我也從來沒有奢求過,只是好奇、非常好奇,他會給自己喜歡的人,寫出怎樣一首歌呢?
前六位選手唱完,輪到他最后一個出場。他就這樣抱著吉他,出現在鏡頭面前。
舞臺上所有的光都被熄滅,只剩一盞燈光孤孤單單地追著他。他把吉他拿到面前來,對著麥輕輕地說:“我要唱的這首歌,是我的這十年,它叫做《表白信》。”
從他唱出第一個音符起,我的心臟就高高懸起,像被什么人一把攥住,一直拉扯到很高的、很寒冷的地方。可那里又突然吹來一陣微弱的、但溫暖的風,就這樣吹開了我心上的花。
千樹萬樹,梨花開。
我整個人都懸空著,失去所有思考的能力——一直到他憑借這首歌拿到冠軍,到頒完獎,到賽后采訪,我仍然沒有緩過神。
“啊,為什么會寫這樣一首歌么?其實很早就想寫了,但發覺自己還能在比賽里走得更遠之后,就暫時收起了念頭。想著,等到決賽再唱給她,可能會好一些。”
采訪者問道:“這個‘她’指的是誰?”
“當然是寫那封信給我的人啦。在我最猶豫不決、沒有自信的17歲,是她寫了這樣一封信給我,遺憾的是那時我并沒有認出她的筆跡,反而在其他同學的玩笑下,誤認為這封信是其他人寫給我的,造成了很嚴重的誤會。”
“很嚴重?”
“嗯,其實在她寫給我這封信之前,我就喜歡她了。所以其實我認錯人之后,是想告訴那個人,我已經有喜歡的人了。但這封信卻被那人揉成團扔在地上,我去看她的表情時,發現她一臉失望,于是我不敢再說了。說來慚愧,那時的我,真的是一個非常膽小的人。”
“下課后,我偷偷把那封信撿回來,小心翼翼地展平,藏進書包里,然后帶回家。只是后來,由于一些家庭變故,我轉學去別的城市藝考,也就沒再和她有過聯系。這十年來,我有很多次想要放棄唱歌時,就會拿出這封信來。原來在我最落魄的17歲,我喜歡的人已經那樣喜歡我,在她的眼里,我是那么優秀的、擁有如此多優點的人,所以我絕對不可以放棄。”
采訪者一臉好奇:“那你為什么會喜歡她呢?聽起來,那個女孩并不是多么奪目的存在。”
“是的,她并非萬眾矚目,可依然在我眼中閃閃發光。”他說,“我喜歡她寫作文時認真的樣子,喜歡她上課偷偷打瞌睡時會用劉海遮住眼睛的小聰明,她的一切在我看來都非常可愛。當初,有一次,我在去上吉他課的路上遇到了她,想要跟她打招呼,可是在心中演練了千百遍,到開口的時候,還是緊張到連她的名字都叫不出來。”
采訪者感嘆著:“沒想到你高中的時候居然這么害羞。”
他認可地點了點頭:“所以,我覺得有些話,還是等我變成心目中成熟的自己之后再說會比較好。比如今晚,我終于可以站在決賽的舞臺上,唱我寫給她的這首歌——是的,這首歌不光是寫給我自己,也是寫給她。我想說,其實我第一時間就注意到了你的私信,但我沒有回復,因為覺得那還不到時候。”
他忽然將目光對準了屏幕。
“但我置頂了你的對話框,每天都會看好幾遍微博,看你有沒有發來新的消息。你分享給我的電影我已經全部看完了,你分享給我的奶茶,我也有請朋友們一起喝,他們都說口味特別棒——啊,抱歉,請等一下。”
他對采訪者道了歉,然后低頭拿出手機,在屏幕上點了幾下。
我的手機震動起來。
我顫抖著拿起來,發現自己臉頰一片冰涼,不知何時已經布滿眼淚。
——你收到一條來自林之澍的微博私信:
“那么,方便的話,周末可以出來見一面嗎?”
(完)
by 巧克力阿華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