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說新語·政事》篇共26則故事,居“德行”“言語”之后,排在這部書的第三位次,一路讀下來,沒有看到“為政以德,居其所眾星共之”的君政,全是臣政,讓人感覺有點不適。也許劉義慶本來就是劉宋皇室,不便于描寫君政,抑或是在漢末至晉末這兩百多年中,一直處于一種動蕩與擅權之中,一個分裂的時代,一種分裂的人格,造就了這種分裂的書寫吧。不過這種描寫臣政的故事也別具特色。
任何時代都會有優秀的人才,他們治理一方,實行仁政,造福當地百姓。此篇第一至第三則故事連續推出了漢末優秀人物陳寔任治理太丘時的事跡,第三則以袁公(具體人物不知,一說袁紹)與陳元方的對話展示了陳寔的治理方式。(袁公問曰:“賢家君在太丘,遠近稱之,何所履行?”元方曰:“老父在太丘,強者綏之以德,弱者撫之以仁,恣其所安,久而益敬。”)這個創造了“梁上君子”成語的古代先賢,就是這樣的一種仁政方式,讓強者感其德、弱者服其人而留名青史。
政事,就是政府的事務,就是以德和以法的手段治理國家或者地方,本篇故事大概傾向于以德的手段達到治理的目的。有幾則故事牽扯到了以法治理的事情,感覺都有點被動行事,比如第四則的賀太傅作吳郡的故事,本來賀太傅不愿意出門去捉拿那些逃亡者,結果讓當地豪族把他當成了病貓,被豪族直接在府門寫上了“會稽雞,不能啼”,再不出手,可能也無法治理地方了,從而依照法律嚴厲的打擊了這幫豪族的囂張氣焰。又如第二十三則,不少兵役逃竄到南塘的小船上,官兵追捕時,這些逃亡者從一個小船轉移到另一個小船,有人報告了謝安,建議同一時間搜捕這些逃亡者,謝安一句:“若不容置此輩,何以為京都?”法律,是保護人們不受到侵犯,讓實施者遇到有界限的地方停止使用,謝安就是這個知道邊界的執政者。因為大家都崇尚德治,對法律采取消極的態度,因而在第六則故事時,賈充起草了法律草案,與羊祜一起去向太傅鄭沖請求刪定之時,鄭沖曰:“皋陶嚴明之旨,非仆闇懦所探。”但因為是上面之意,鄭沖也只是草草的刪改了一下。
與之前的德行、言語一樣,本篇也是以真實為敘事特點,篇中出現了王承、王導、陶侃、何沖、王蒙、劉惔、支遁、桓溫、司馬昱(為相之時)、王珣、殷仲堪等前兩篇基本出現了的魏晉時期風云人物,其中感慨的是山濤,分別于第五、第七和第八則描述了其識人用人的能力和智慧。所推薦的官員“殆周遍百官,舉無失才”,這種公平公正之心,難能可貴,以至于寫下了《與山巨源絕交書》的嵇康也托孤于他,并且在嵇紹成年后推薦出任秘書丞,“為君思之久矣!天地四時,猶有消息,而況人乎?”道出了山濤敬忠守信品格。“為人謀而不忠乎?與朋友交而不信乎?傳不習乎?”大概就是這么傳承下來的吧。
賢人治理,可以興旺于一時,但往往會出現人走政息。君政如此,臣政同樣如此。齊桓公因管仲而伯天下,齊國稱雄于當世,但100多年之后,姜齊改姓。晉文公因五賢人而伯,但同樣是在100多年之后,遭遇了三家分晉。就如柳傳志說的一樣:好的時候可以達到95分,但是壞的時候可以是0分。這就是人治的特點,雖然從古自今如本篇一樣大力提倡德治的思維,但是沒有規則,僅靠個人的才能和品德,無法長久。建立規則,遵守規則,強力推行規則,虔誠的敬畏規則,才是治理的長久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