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讀東野圭吾的《紅手指》時,我便發覺作者東野圭吾十分關注社會問題。《紅手指》就體現了老齡化社會的日本家庭在育兒和養老方面存在的問題——過度溺愛導致孩子無法無天,疏于關照造成老人晚景孤寂——很多家庭悲劇的發生都源于此。
在小說《沉睡的人魚之家》中,作者又把關注的焦點放到了法律與道德、科技與情感上,由一場意外,引發了與“腦死判定”相關的死亡話題。
《沉睡的人魚之家》講述的是一場意外的游泳館溺水事故,導致播磨和昌與熏子夫婦的七歲女兒瑞穗失去了意識,陷入了永久的睡眠狀態。雖然經過搶救之后恢復了心跳,腦波卻始終是一條直線,這就意味著大腦功能基本喪失,而且損傷是不可逆的,瑞穗不可能再恢復意識。
在這種情況下,醫院的例行步驟是詢問家屬是否愿意捐贈器官,如果愿意,就要進行“腦死判定”,經過一系列檢查之后確定符合腦死條件,就可以摘取器官,移植到有需要的病人身上。如果不愿意捐贈,那就“等死”——等心跳停止。
和昌夫婦究竟要如何抉擇呢?
從法律上來看,日本當時新修改了器官移植的法律,規定除了當事人本人有權決定是否捐贈器官之外,當事人意愿不明的時候,只要家屬同意也可以捐贈。而且器官捐贈的年齡限制也取消了。和昌夫婦剛好遇到了修改后的法律規定的情形,是否捐贈瑞穗的器官,決定權就在他們手上了。
問題是,器官移植的法律并沒有強制性要求在符合特定條件下,必須進行“腦死判定”,再決定是否捐贈器官。所以,真正決定接受“腦死判定”并捐贈器官的案例少之又少,日本國內的器官移植案例自然十分罕見。
所以,原本打算同意器官捐贈的和昌夫婦,在與瑞穗道別的剎那,感受到了女兒的手似乎動了一下,這一下若有若無的動靜,讓夫婦倆決定不捐贈器官了,而要全力采取延命措施,陪伴瑞穗到最后一刻。
從當下的技術上來說,給沉睡狀態下的瑞穗采取延命措施,也是可行的。瑞穗雖然沒有腦波,心跳和其他指標卻很正常。
話說播磨和昌本人是“播磨科技”公司的董事長,是一家專門研發幫助殘障者改善生活的高科技產品公司。通過播磨科技的技術人員星野幫忙牽線搭橋,利用最新的技術,不僅幫瑞穗實現了自主呼吸,甚至到后來,星野的研究還能幫她活動肌肉,瑞穗不但沒死,還在熏子的居家照料下穩定生長。
盡管瑞穗的狀態似乎一直很穩定,但是有個無法回避的問題是:瑞穗的這種狀態究竟能稱之為什么?離開高科技就無法自主呼吸,所以不能稱之為“植物人”;有心跳,直觀來看也很難認定為死人;大腦基本喪失功能,沒有任何意識,似乎也無法稱之為活人。
僅從技術上來看,這已經是一個很復雜的問題了,更何況還要摻雜人的情感呢!畢竟瑞穗曾經是一條鮮活的生命。
隨著瑞穗的狀態一天天的持續,瑞穗的家人和社會上的其他人都會有不一樣的想法。除了熏子一直堅定地認為瑞穗還活著,堅持要照顧瑞穗之外,其他人都產生了懷疑,認為這只不過是父母的自我滿足。剛開始大家都心照不宣,直到他們的小兒子生人在學校被同學欺負,說他有一個“死人”姐姐在家,困擾才漸漸浮出水面。家人內心的矛盾沖突也開始激化。
其實,熏子也不是完全沒有動搖,當她看到別的心臟病患兒因為日本國內缺乏器官捐贈者而不得不籌措巨額資金赴美接受器官移植時,她也對日本法律沒有規定有效的“腦死”界定條件而感到氣憤。
不過站在病人家屬的立場來看,要認定有心跳、在生長的孩子是已經死亡的孩子,無論如何在情感上是難以接受的。當然,也不能強求所有人都持相同的觀點,畢竟從醫學上來看,腦波呈直線基本上就可以認定“腦死”了,有些國家的法律上就認可腦死等于死亡。
熏子愛子心切,如癡如狂,她希望能夠得到越來越多的人認同,結果卻發現連家里人都不過是配合她在“演戲”,激憤之下,她居然手拿菜刀,召來警察,把內心困惑已久的問題拋給代表政府的警方來解答。
熏子揚言要把菜刀刺向瑞穗的胸膛,請警方判定她是否犯了殺人罪。她說:
“我不能讓她的處境這么可憐,要讓法律、讓國家來決定她到底是死是活。如果瑞穗早就死了,那我就沒有犯殺人罪;如果她還活著,那我就犯人了殺人罪,但我會欣然去服刑。因為這證明了從意外發生至今,我持續照護的瑞穗的確還活著。”
警方遇到瑞穗這樣的特殊情況,自然也啞口無言,無法判斷。幸好瑞穗的同齡表妹若葉鼓起勇氣道出事故真相,承認瑞穗的事故可能是因她而起,那天若葉戴著戒指和瑞穗在泳池游泳的時候,戒指掉了,瑞穗幫忙去撿,結果手指被排水口的網格卡住才導致溺水了。若葉不希望熏子殺瑞穗,她愿意長大后幫忙照顧瑞穗。熏子似乎也獲得了心滿意足的答案,報警鬧劇這才收場。
自此之后,熏子在照顧瑞穗的時候變得更加坦然,她堅持自己的,也不再強求他人了。但是一直這樣子下去的話,感覺故事不會有結局,因為對瑞穗目前狀態的界定依然懸而未決。我想作者東野圭吾也是很矛盾的,到底是要讓疼愛孩子的情感戰勝醫學技術象征的理智,還是讓理智戰勝情感,真的是艱難的抉擇。
到底誰來決定最合適呢?最后東野圭吾想到了瑞穗。他有意設計了一個瑞穗和熏子告別的場景。熏子在凌晨三點突然醒來,看到瑞穗站在她的身邊,跟她說話。
媽媽,謝謝你。謝謝你為我做的一切。我很幸福,非常幸福。謝謝,真的非常感謝。熏子立刻意識到,離別時時刻到了,但奇妙的是,她沒有絲毫的悲傷。然后,她問瑞穗:“你要走了嗎?”嗯。瑞穗回答。再見,媽媽,你要多保重。“再見。”熏子也小聲說道。
當晚瑞穗的身體各項指標都急轉直下,熏子知道瑞穗這次是真的走了。她沒有多加考慮,便同意了器官捐贈。在摘取器官之前,仍然需要做腦死判定,并且以腦死判定結果出爐的時間為死亡的時間。但是熏子堅持認為瑞穗是凌晨三點走的,她不接受腦死判定的時間。或許也暗示著,自始至終腦死判定的法律規定都未能徹底讓熏子滿意。不過值得欣慰的是,瑞穗的心臟很快就移植到了一個先天性心臟病患兒的身上,繼續在人世間跳動。
還記得大學學民法的時候,老師講到“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提到了自然死亡中對死亡的不同界定標準,比如“腦死說”“心死說”等等,當時就覺得死亡這件事恐怕沒有“一死了之”這個成語這般干脆利落。東野圭吾在《沉睡的人魚之家》中對死亡的另類思考不正好印證了這一點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