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穿了厚厚的毛衣,然而,天暖暖的。我把毛衣袖子擼到臂彎深處,露出來光禿禿的半個手臂。看上去怪兮兮的,可我喜歡這樣。
長安城里的秋天,連風都是安靜的。這種時候很適宜讀詩。那種清透又摻雜一絲蕭瑟的詞句,就跟眼下這個季節一樣,讓人無端涌起萬千情緒,最終卻只能欲說還休。
李易安有一首不甚出名的小令,高中時候第一次讀到便很傾心,只覺得有股難言的好:“天上星河轉,人間簾幕垂。涼生枕簟淚痕滋。起解羅衣聊問、夜何其。翠貼蓮蓬小,金銷藕葉稀。舊時天氣舊時衣,只有情懷不似舊家時。”這其實并不是秋天的詞,可我偏愛于把它放置于這個季節。
夏天太過火熱,一切都要酣暢淋漓才好,余味總是不夠。而灼人的暑氣,蒸干了人的耐性和柔情,只剩下肆意的笑和痛快的哭。所以,我一向覺得,如果情侶要分手,最好選擇夏天,一場讓整座城市跌倒的大雨便輕易蓋過了眼角的淚。雨過天晴,提起裙子,又是顧盼生姿的小妖精,咫尺之內便是芳草。
但是秋天就不一樣了。微涼的天氣讓人筋骨舒展放松,一個頂天立地的哈欠,或者路邊不小心墜落肩頭的一片葉子,都能讓人念起舊情。那種驀然生起的情愫,只能由自己一個人擔著,并不需要跟誰傾吐出來,倒有一種“誰此刻孤獨,就永遠孤獨”的遺世獨立的決絕。
樹還是樹,你還是你,可立在樹下的你,卻已沒了昔時的情懷。
中唐以后的詩,褪去了盛世的繁華,隨口拈來便是秋天的況味。竊以為,風神最佳者,要論韋應物。“今朝郡齋冷,忽念山中客。澗底束荊薪,歸來煮白石。欲持一瓢酒,遠慰風雨夕。落葉滿空山,何處尋行跡。”這首詩當然比不過《滁州西澗》的聲名遠播,但我并不喜歡那種隱藏了全部情感的孤傲與蕭索。
天忽然涼下來的某天,念起山中的友人,他清寒的生活讓我無限憐惜,遂臨時起意要找他飲上一瓢(愛煞這個“瓢”字,盛酒不用“壺”,而是在風雨如晦的傍晚時分,雙手捧著一只從地里長出來的葫蘆去跟友人相會,這種樸拙真摯的情意很讓人動容),然而,空蕩蕩的山路只有落葉紛飛,去哪里能找到他呢?
魏晉風度里有雪夜訪戴的乘興而行,樂天居士有紅泥小火爐的邀約,而韋公子這忽然一念,也頗含性情之人的風骨和玉壺冰心。不知道在這世間的滔滔人海,是否也有一人能于秋日黃昏想要持酒與你共飲?
桃之夭夭的春日,我容易想起跟我同路走過的女人;落木蕭蕭的秋天,我喜歡懷念跟我喝過酒的男人。真的,風起的時候,挺適合窩在一處想事兒。天邊跳舞的云,身邊自由自在的空氣,都平添了把自己攤開的勇氣。
在這寂靜的韶光里,若能坐而論詩,且聽風吟,我愿奉上十年的塵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