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開口說的委屈便不是委屈,能離開的人便不是愛人。"張愛玲如此說過。
多少時候,對面的人,到嘴邊的話,你卻欲言又止。多少話,你在心里演練了一百遍,見了面卻說出的是另外一番。最想寫的字卻沒有勇氣去碰觸,生怕筆尖能刺到心尖上。
但是,但是,畫風馬上要切換了啊。
二十來歲不會表達不會說話,可能是歷練不夠,容易害羞。三十多歲還是沒學會說話,那就是雙商不夠,虧沒吃夠。不是嗎?隨著年齡增長想坦坦蕩蕩已是不易,說話誰還沒點套路和功利?你若真心對待,便坦然說出。你若有所圖謀,那就胸有策論。實在說不出口,你可以選擇不說,或者寫出來。重要的是,選了不說,就踏踏實實閉嘴,閉嘴后踏踏實實。寫也寫不出來,那就洗洗睡吧,說明不太重要。不信咱們來歸類歸類。
1.文筆不好,詞不達意,寫了不如不寫。明明是想生根發芽,最后寫下長出翅膀飛走。還不如直接說。哎,好難救。
2.不值得同情的傷悲。不就是減肥沒成功恰好男朋友又沒跟你擁抱說晚安。確實沒什么可寫的。
3.害怕寫出來被不該看到的人看到,惹來麻煩。比如小紅杏有點探出墻頭的意思,比如在外受點委屈還怕媽媽說你。終究也是走點彎路卻能找到回家的路,不寫也就不寫了罷,畢竟沒走丟。
4.受傷未痊愈,關鍵詞會瞬間擊痛你。這個,要么容自己繼續逃避一陣,要么就咬牙去面對試試。寫寫看唄,萬一寫著寫著就不痛了呢?
5.寫出來,也回不來。是的,一如昨天,過去了就過去了。至少明天還能來。
所以,想好了,該張嘴就張嘴,心若坦蕩,無懼歪解。不想寫的,也不那么重要,隨他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