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幾年前,看到過一篇文章。
大體意思是說。
很多小說在探討愛情。
以金庸的小說為例子,寫了很多種愛情。
給相愛的雙雙制造各種障礙,都可以客服。
但是,作者不敢讓女的不漂亮。
比如小龍女,即使失去了貞操,最后男主都可以接受。
但是你把小龍女寫成個丑八怪試試?
即使你硬性地讓楊過接受她。
可是讀者不會答應的。
讀者不會引起共鳴的。
一個男人很難愛上一個丑女。
這樣說顯得有點冷冰冰!可能會被罵!
可是這又是殘酷的事實!
這樣想來,有點悲哀!
那些令人仰慕的愛情,可能只是一場幻影!
人生何嘗不是一場幻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