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最近有幾個好朋友問我,你為什么總寫別人的事?寫就寫吧,還寫得那么不真實。
因為我自己沒有那么多故事。我也不過是這個時代里的一個螞蚱,渺小而平凡。
我每天所經歷的事情和所有人一樣平常而繁瑣。
壯闊的命運并沒有選擇我,只有卑微的生活始終與我同在。
之所以寫得不夠真實,大概是以文字的方式介入別人的故事,我的技巧顯得過于拙劣。
又或是我成長太慢。當我成長速度慢于你們的向前速度,那么我的文字,就讀不出來共鳴,而是滿紙的荒唐矯情。
如果兩年前,聽到這樣的建議,我該要傷心上三天,才能緩過來。但是現在,我失落了半個小時就恢復過來了。
因為,我的那顆玻璃心,早被扔在旅途中某個站臺上了。時間留給我的是一份安靜而堅定的執念。
02
最近,我認真地和自己商量,還是寫點東西吧。如果我總是不堅持,那我這個人,這輩子也就這樣了,成不了什么事。
我其實沒想著能做成什么大事。就是對于熱愛的人和事,從不懂什么是適可而止。
只覺心中執念生生不息,無從松手。
我一直有寫隨筆的習慣。
從我讀小學開始,那些擠在身體里無處傾述的情感,我會選擇偷偷地記下來。
因為,我總感覺是所有表達方式中,文字是最合適我的一種。
但當它從一種愛好變成工作時,它其實時常讓我痛苦。每當我像皺巴巴的干抹布,用力擰都擰不出來東西時,焦慮和惶恐總要輪番伺候我這不長進的東西。
有一段時間,我嘗試讓自己離文字遠一點。除了工作上機械的拼湊,其他時間盡量不寫。
于是我多了許多時間看電視劇、逛街、聚會。我的生活似乎一下子熱鬧了許多,心卻好像缺了個口子,經常感覺空落落的。
那時我才發現,如果不寫,自己沒有更輕松,而是更難受。那不請自來的焦慮,來得更為頻繁。
文字,是我和自己和解的一種方式。只有一直寫,我才不會因為荒廢自己而畏懼未來,才不會因為焦慮而整夜整夜失去睡眠。
03
我很喜歡執迷不悟這個詞。文字于我,又何嘗不是。如果沒有人讀,沒人理解,也不該阻礙我繼續做這件事。
所以當朋友跟我反饋,寫得不好時,失落多少是有的。對于心心念念之事,不必故作超然。
或許我會換一個角度努力,或是換一種方式堅持,但我就是不會放手。
對于文字,我應該把它變成一種習慣,一門手藝。而不是靠靈感,靠販賣自己的內心情感,來寫文字。對情感的召喚,我早已經過了靠無病呻吟來輸出的年齡。
不愿再用華麗矯情的語言了,那還用情嗎?當然要用,只是得埋得深一些。
也不愿再患得患失了,讓自己寫得更開心些。那還可以看么?當然,我自己覺得有閱讀的欲望才行。
我以前總感覺自己不可能做好這件事,把一切歸結于沒有天賦。
別人說我太著急,太浮躁,我還不樂意聽。現在回頭看,我太著急于計較結果了。
其實我并沒有想象中那么努力,年輕給予我們熱烈而充沛的情感的同時,也不可避免地夾雜著浮躁與偏激。年齡在某種程度上限制我們成長,可我卻毫不自知。
想通了許多事情,現在心態了好了很多。自己認定的事情,就想義無反顧無地去做。
把自己交給現在,把結果交給時間吧。這話聽起來很雞湯,但對于總是急于看到結果的我們,其實很受用。
末
我想每個人,都應該要有一件令你為它執迷不悟的事情。無論這件事是愛好、事業又或是一個人,你都應該要有那么一次。
讓自己全心全意地投入,不計后果,不想自己,就是單純地執著于某個人或是某件事情本身。
《霸王別姬》里段小樓兩次說程蝶衣是“不瘋魔不成活”。那樣一種極度癡迷,我們大概難以做不到。
但生而為人,我們總要執著于些什么,留下點什么,才能不枉這須臾一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