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真,初看《人民的名義》,我最同情的就是梁璐,她的人設儼然是一個政治婚姻的犧牲品。作為省公安廳廳長祁同偉的妻子,她沒有愛情,甚至與結(jié)婚二十多年的丈夫之間連親情都談不上;尤其是當我得知祁同偉利用梁璐的家世在官場春風得意卻又棄她不顧時,更為她感到傷心、不值、委屈。
但隨著劇情的不斷推進,我不得不思考一個問題:梁璐,你為什么過得不幸福?
大膽追求愛情,卻用別人的錯誤懲罰自己
拋開其顯赫的家世,大學時期的梁璐,絕對算是校花一枚。作為那個時代獨立、自主的進步女青年,梁璐在追求愛情的道路上,可謂是既大膽主動,又驚心動魄。
那個時候的她,愛上了自己的老師,但遇人不淑,她的愛人為了出國深造的機會棄她而去,當然,還有她腹中的胎兒。也許在她看來,開始一段新的戀情可以療愈情傷,于是,她便開始瘋狂地追求自己的學生祁同偉。
這是一個很有趣的現(xiàn)象:一個處于失戀狀態(tài)的人會更為容易、更為迅速地投入到下一段戀情,下一段不成熟的戀情之中。這是愛情嗎?我覺得更像是報復。
潛意識當中,她會認為當她和一個更年輕、更有能力、更有魄力的人在一起之后,她的前任會“悔不當初”,甚至回到她的身邊。可她有認真地了解過祁同偉是什么樣的人、喜歡什么樣的人、最看重什么嗎?我并不是說大學時期的祁同偉就“腐敗”掉了,而是強調(diào)她對他缺乏基本的了解。可以說,梁璐打一開始就不知道祁同偉是什么樣的人,隨著祁同偉的官越做越大,她也越來越看不懂他了,更別提夫妻之間什么共同語言了。
可以想見,梁璐的報復心理儼然變成一把指向自己、傷害自己的利劍,不得不說,她在用別人的錯誤懲罰自己。
憑借顯赫家世,意氣用事最終是害人害己
祁同偉讀研三年,梁璐追求了他三年,可這真得不是愛情。
梁璐的父親是原漢東省政法委書記,想必梁璐也過慣了養(yǎng)尊處優(yōu)、要風得風的日子。追求祁同偉,可能是出于對他的愛慕,也有可能是她認為即便是她主動追求祁同偉,也是這個窮小子高攀她。因為事前沒有料到祁同偉會拒絕她,所以,高傲的她便對祁同偉展開了長達三年的“攻堅戰(zhàn)”。出于愛的堅持,讓愛轟轟烈烈、刻骨銘心;若堅持只因“咽不下這口氣”,則是任性、意氣用事。
可臨近祁同偉畢業(yè),梁璐還是沒有拿下祁同偉。于是,她和她的父親在祁同偉的畢業(yè)分配上做了文章:不僅使得祁同偉和戀人陳陽兩地分隔,更把祁同偉發(fā)配到了邊遠地區(qū)的鄉(xiāng)里,任由祁同偉如何努力,也無濟于事。百般無奈之下,祁同偉為了自己的理想抱負、政治前途,他決定倒追梁璐。
此時的梁璐,顯然看出了祁同偉的“別有用心”,但是她沒有拒絕他,好像在向他人昭示:你們看,最終他還是離不開我、要到我的身邊來。意氣用事的她讓他在操場下跪求婚,他照做了,她便同意了他的求婚,從此,她的心牢牢地系在了祁同偉身上。但這一跪,卻讓祁同偉對她徹底死了心:即便同在一個屋檐下,梁璐的存在,無時無刻不在提醒著他的“屈辱”、“無奈”、“辛酸”。如果要問祁同偉從什么時候開始不再是以前的那個他,我覺得,就是在他下跪的那一刻。在別人眼里,他以他的手腕為自己贏得政治資源,他是人生贏家;但在他看來,他的自尊被“權(quán)威”踐踏的一無所有,而他余生所做的一切努力,就是要讓自己成為(可以踐踏別人尊嚴的)權(quán)威。
回過頭來再看梁璐:既然你不愛他,你為什么還要招惹他?既然他不愛你,為什么你還要“仗勢欺人”?究其原因,是她的意氣用事把本來單純的愛情攪渾了,不僅破壞了祁同偉和陳陽美好愛情,更搭上了自己后半生的幸福。
未能及時止損,把什么“難得糊涂”奉為哲學
祁同偉婚內(nèi)出軌,梁璐心知肚明。她有很多種選擇,但她選擇了選擇毫無意義的爭吵,甚至聽信吳惠芬“難得糊涂”的勸告。
但她真的能咽下這口氣嗎?高傲如她,肯定不能,不然她就不會和祁同偉無休無止地爭吵。爭吵,意味著心有不甘、心有怨氣;爭吵,意味著心懷希望、還未絕望。二十年了,足夠讓她看清他的嘴臉。她可以選擇離婚,清清靜靜地過自己的日子,省的日后被他牽連;可以選擇分居,互不干涉。但爭吵,不能解決任何問題,且不說解決的方式是否恰當,單就他怨恨她、不想和她修復關系就無解。
看不到這一層厲害關系的她,自然不懂及時止損的道理:你已經(jīng)損失了自己二十年的光陰,還要再搭上后半生嗎?也許,在她看來她已經(jīng)為了祁同偉、為了他們的家付出了二十年,現(xiàn)在黯然離開損失很大,但是,她是否認真審視過她二十年的付出、她和父親兩代人的努力是否換來他的感恩?既然現(xiàn)在沒有,又怎么能寄托于未來呢?及時抽身,方是上策。
可她終了是放不過自己。
她的生活一團亂麻,她的心情總是像籠罩著厚厚的烏云,壓得她透不過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