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女士到法院打印起訴狀,原因是因為她被人騙了,被騙的好像還不止她一個,她問,“她是不是要交起訴費,我回答:“是的。”
“那要交多少錢?”她又問,同事告訴她說,起訴費是按比例收取的,她這個只有幾千塊錢,應該不要多少錢。她說,起訴費要被告出。我就說,“那要看你這個案子能不能勝訴。”
“那肯定能勝訴。”那女的回答,女人終于說出了事情的經過,經她老公的朋友介紹,她借了幾千塊錢給被告B,那個人是她老公的熟人,聽說他們還是老鄉,被告B說自己在檢查院上班,然后還帶了戶口本,讓老鄉借幾千塊錢給自己應急,說車可以抵押,被告B說自己老婆借了信用卡,為了還錢,和他鬧的要離婚,他苦口婆心地求人家借錢給他先還信用卡,說幾天就還錢給她,結果這個女的,沒經得起借錢之人的好說歹說,最后把錢借給被告B。
到了約定還錢的時間,那人卻遲遲不還錢,這位女士去找被告要求還錢,被告說,你急什么,到時候會還給你的,后來又催了幾次,被告就打了一張借條給女士,說這下你總可以相信我吧,我也賴不了賬,過了一段時間女士再聯系被告電話打不通了,于是去報案,說這個人詐騙。到檢察院去問,才知道,被告是檢查院的司機,但是早已經被開除了。公安局的同志說:“這個還有借條,就不算詐騙,算經濟糾紛案,要到法院起訴。”
這位女士說,這個人名下沒有房子,也沒有存款。自己就是被騙了。
很顯然,這個被告B在檢察院開車,他每天耳濡目染,早就具備了反偵查的能力,早就做好了萬全之策。
這個案子就算勝訴了,被告要當老賴,法院也執行不了。最終勝不勝訴都沒有什么區別。女士說要聯合其他被騙的人一邊起訴,一邊報警。這不由得讓我想起了之前的一個案子。
也是一位年輕的女孩老法院起訴,事實與經過便是,她在網上認識了一位男士,兩人戀愛了,男士說自己在公安局上班,是公務員,兩人在外面同居了,后來,男士說自己買的房子裝修需要錢,跟女孩借錢,說等房子裝修好了,就同女孩結婚。
女孩借了二十多萬給自己的戀愛對象,高興得合不攏嘴,以為自己釣了個金龜婿。后來男的突然不去找女孩了,女孩打電話給他,電話打不通了,她開始慌了,微信也被拉黑了,完全聯系不上男士,女孩才恍然大悟,自己被騙了。天下哪有這么多灰姑涼遇見王子的故事,不然是女孩天真的幻想而已。
其實這兩個騙局,不過是騙子利用了人性的弱點,第一個騙局,那位女士總是想貪圖一點什么,或者利用被告的職位之便,謀一點利。第二個騙局就是女孩自己年齡有點大了,還能遇到這么優秀的青年才俊,至少是國家公務員,把自己風風光光地嫁出去,多有面子。也該奉勸女孩一句,當自己想攀高枝的時候,也要審視一下自己幾斤幾兩,別好高騖遠。
天上不會掉餡餅,未來的路需要自己腳踏實,勤勉努力。放下那些不切實際的幻想。
在這個網絡發達的時代,不怕你比騙子蠢,就怕騙子比你好學。時代發展的太快,可是人們的思想卻沒有跟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