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叫玲希,爸媽是根據“靈犀”的諧音取的名,說是既有靈犀的意味,又有玲的動聽和希的期望。
我高中時的同桌叫林新皓,說來也怪,他的“林新”跟我的“玲希”聽來還挺像,這也是我后來才發現的,或許他很早就發現了吧。
他有一位“青梅竹馬”,叫丁桐,成績中等,不大起眼,如果不是與她,估計在我高中畢業后很快就會忘了她。就像忘記從前和她相似的不起眼的女孩一樣。
做他的同桌很棒,他會在我忘記早飯時將他那份讓給我,會耐心的給我講我不懂的題,他很高,每次看他都要把頭仰高,所以連窗外的陽光都會被他擋住,他的影子就映在我的臉上,然后再抬頭看看他,這種感覺真的很美好,以至于我在后來的幾年中,一直想象這個場景,期盼著時光能倒流。
就這樣,我和他一起上課,一起吃飯,一起看書,他打籃球時我就在旁邊加油,我在舞臺上主持時他在臺下喝彩,我們看似是班級里的一對佳人,我倆也都明白對方的心意,一切都那么的夢幻,但是,唯一悲傷的,或許就是被我們忽略的丁桐。
她不常和我說話,只是每天下午等著他,有時他說要和我一起走,她也只是默默地走開,有時我看到她的眼神,那是含有嫉妒的卻又不像嫉妒的可憐目光,仿佛在求我,將他讓給她,可是對我來說,那目光,簡直微不足道,因為帶著那目光的人就微不足道。
高二下學期,她轉走了,說是父母因工作調到外地了,他好像早就知道,并不怎么驚訝,可當班主任宣布時他卻還是皺了皺眉,流露出無限惋惜,我問他,他卻說不知道。
后來我和他都考進了北京的大學,雖然不在同所學校,但一周還是可以見兩三次面,周末時,我們去他租的房子里,我看書,他寫程序,一切仿佛都那么美好,可這一段,全是我的幻想。
我們和大多數在高中談戀愛的戀人一樣——雖然我們并沒有談戀愛,畢業后就失去了聯系,我找不到他,聽說他也在北京,不過就算他的學校在我學校的旁邊,我們也不會遇見。而我,也就在未來的日子里只能無力地懷念他。
2
我叫林新皓,我的同桌叫玲希,我一直喜歡的女孩,我從來沒有告訴過她,我媽媽的是她父親曾經的老板,,小時候,她父親帶她到我家做客時,我就已經喜歡上她了,那時,我媽媽還發現她的名字和我的有些相似呢。終于在高中時可以和她當同桌,當她坐到我旁邊時,我是多么地激動啊。她還是和小時候一樣,有著和別的女孩不同的氣質。
我的發小,也可以說是兄弟叫丁桐,她和我是鄰居,從初中到高中,幾乎每天我都是和她一起上下學的。她平時不愛說話,但在面前卻十分活潑,說起話來也滔滔不絕,我有次無意看到她的眼睛,才明白,她原來是喜歡我。
沒辦法,男生的反應就是這么慢,或許在我知道她喜歡我時,她已經喜歡我很久了。但是,那時我的心里早已經裝不下別人了,我只能一次次逃避她的眼神,裝作什么也不知道,年少幼稚的我不知該怎么辦,后來竟害怕和她在一起,連上下學也不和她一起了。
高二寒假,她跑來告訴我她喜歡我,其實我早就知道會有這天,但卻還是不知怎么面對,只能生硬的拒絕她。
“對不起,我不喜歡你。”
“你喜歡玲希,對嗎?”
我害怕傷害她,可又不能不承認,我不能欺騙她啊。
她轉身走了,沒有回頭,我低下頭,像是犯了錯的小孩。
后來媽媽告訴我,丁桐得抑郁癥了,我的心仿佛被成千上萬根針刺著,我跑回房間,關上門,把自己悶了幾天,卻把對她的愧怍愈悶愈大了。
開學了,她沒有來,玲希問我,我只能說不知道,我不要她像我一樣陷入對丁桐深深的愧疚中,我要她像以前一樣,在我面前像個孩子。
高中畢業后,我欣喜地發現我和玲希的大學隔得很近,只有幾百米的距離。我滿以為可以和玲希快樂地度過這大學四年。
可是丁桐來找我了,穿著病服,從醫院中偷跑出來的,她說她只想看看我,我卻又陷入了對她的愧疚中,大學四年,我只能每周去醫院陪她,每周偷偷去玲希的學校旁看看她,只要她平安,我就沒有心愿了。
大二那年,丁桐告訴我她的病好了,我不用陪她了,后來,她走了。去繼承她家里的產業了。而我,還有什么臉見玲希呢。高中畢業后我沒和她聯系,在她看來,就是我消失了吧。就好好呆在學校里學習吧。忍不住的時候就去她的學校看看她吧。
3
我叫丁桐,我喜歡的男生叫林新皓,從我記事起,我就喜歡他了,到現在也有數不清的年頭了吧。
高中起,我知道她喜歡上了一個女生,她很漂亮,成績也很好,是那種人見人愛的女生,每次我見他們在一起,心中就有無限的憤恨,憑什么?他可是我喜歡了十幾年的人啊,憑什么她只出現了幾個月,他就像落入陷阱似的呢?
他們著實是一對璧人,郎才女貌,我好像沒有什么理由插入他們中間,可是我心里卻還是不甘心,高二上學期,我無意看到了他的筆記本,是他媽媽托我帶給他,他出門太急忘帶了。
第一頁寫著
“心有靈犀,一生可否”
我當時心就像撕裂似的疼,淚也止不住得流,為什么我愛了十幾年的男生,現在就是屬于別人的了?
高二寒假,我得了抑郁癥,似乎連太陽都是灰暗的了,那或許是我一生最痛苦的回憶了,但幸好我爸爸認識美國的治療團隊,讓我的病在高三時就好了。
高三畢業季,我偷偷把以前的病服穿上去找了林新皓,騙了他,我知道我做得不對,可是我真得好想他,好想把他留在我身邊,以后得一年,我每周末都讓爸爸給我安排一間病房,假裝自己生病,他才會來看我。
可是慢慢的我發現,他看著我時,眼里全是愧疚,從未笑過,但以前,他和她在一起時是多么快樂啊。我以為他會慢慢喜歡上我,可我有一天偷偷跟著他,發現他去她的學校外偷偷看著她,那眼神,是多么渴望,就像我以前看著他們在一起時對他的渴望。我才明白,他是不可能愛上除她以外的其他人的,我才明白,我拆散了一對將會很相愛的人,拆分了他——甚至她的心,最應該感到愧疚的,應該是我。
我告訴他,我的病好了。再后來,我去了美國,幫爸爸打理公司里的事,我只能在另一塊大陸期待他會幸福。我的罪,要怎么來贖呢?或許...再也不出現在他的生活中就是最好的方法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