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會中有眾多糾紛的案例,一般看來都是一方在傷害另一方,都是一方需要對另一方做出賠償,都需要限制加害于人的一方,這是基于傷害與被傷害的角度看問題,但是經濟學家科斯卻有不同看法。
????????科斯認為,所有傷害都是相互的,不是一方傷害另一方,而是雙方都在爭奪稀缺的資源。在會產生相互傷害的事件中,誰避免傷害的成本最低,誰就應該承擔最大責任,這樣分攤責任,整個社會為避免意外所要付出的總成本就會達到最小,這是從值得與不值得的角度看問題。
????????科斯說的傷害是相互的,誰避免傷害的成本最低誰就應該付最大責任,這個思路其實是站在更高的維度上來看待人們之間的糾紛。面對糾紛誰對誰錯其實不是最重要,思考誰對誰錯是站在糾紛的問題之中,沒有跳出這個問題。科斯給了另一個角度來解決糾紛。誰對誰錯不是最重要的,如何用更低的成本解決問題才是最重要的考量,從低成本的調度出發,考慮責任方。本質上,是從更大范圍的,整體社會成本最低的角度考慮問題。
????????這樣說來,我們在日常生活中在考慮利益相關方有分歧的時候,需要從整體組織效率的考量出發,考慮一個整體成本最低或者整體效率最高的的解決方案。這其實也類似于《第三選擇》這本書所說的。解決問題的時候不要進入二元對立的局限:打或者逃,我贏或者你贏,反抗或者忍受,成功或者失敗,支持或者反對。所謂第三選擇就是我們協同,一起達成另一個更好的結局。用科斯的理論來說,不應該僅僅考慮誰對誰錯,而應該跳出對錯,從考慮怎樣降低我們雙方的總成本、提高效率的角度出發,考慮共贏方案。
????????說回到日常生活,我們在與對方溝通的時候,從思維上面就要保持第三選擇的思維,不要簡單的定義對方是對或者錯,追求對錯的溝通,只會導致矛盾的激化。我們溝通的目的應該是促成事情,而不是凸顯自己比其他人強。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我們常常會陷入只關注自己的那一小塊事情的局限,這就如同井底之蛙。學會從更高的層面看問題,以實現整體組織的效率最優為目的,反而會事半功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