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朋友們,你們會發現,無論你是在解讀一則消息和新聞的時候,還是關注一個社會熱點話題的時候,經常會被意見相左,甚至完全相反的觀點所迷惑,看的資訊越來越多,感覺被信息的大海給淹沒了,找不到邊。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這好像是個羅生門?
這個局總得破,怎么破?以兄臺三十多年愚見,得抓個關鍵。從每個人的立場出發集合所有呈現出來的證據。再根據理性、良心判斷得出一個綜合結論,這也就是我題目標題所說的自證旁證以及自由心證。
很多事情,之所以整成一團漿糊,關鍵在于:每個人每個群體出發立場也是不一樣的,而且每個人和每個群體的背后,都會有些共鳴的東西,而且都有一定的支持者夾雜的里面。因此,你要求他們放棄已有觀念,來接近事實真相,是真的很難。中國公關界有一部至寶,可謂是不傳之秘,倚天劍天屠龍刀,所向無敵,秘笈第一章記載著:當事實對你有利的時候,請多強調事實。當法律對你有利的時候,請多強調法律,當事實和法律對你都不利的時候,你該拍桌子罵娘,挑動情緒操縱輿論。
很多危機公關都非常完美的詮釋的這句話的真諦。
榆林孕婦跳樓事件背后就有的兩股勢力。一是醫患矛盾頭痛不已的醫護工作人員;二為不滿醫護服務的吃瓜群眾。在所謂所有的新聞通稿的里面,偏向醫院放的總是一直強調法律,孕婦家屬總是在強調自己無法接受這個悲慘的事實。即使撇開所有的爭執,要想真實還原孕婦所處當時的遭遇,已經是不可能的。因此我們只能從類似的事實意近似的案例作出相近的判斷,才能最接近這個問題的真相。
由此可見自證正是每個人的口供。但是這個口供因為夾雜著主觀因素,并不是那么可靠。所有的人品、人格保證也可能會發生變形,因為里面夾雜了太多利益、經濟以及可能承擔的責任后果的因素在內??梢娢覀冞€需要一個去偽存真的過程。
因此,自證之外,需要旁證。在社會上面通行,法律界采取了一個準確說法就是需要證據。證據,包括人證,物證。這些東西可以彌補自證所帶來的各種環節的缺失,最大限度地填補的事情發生的來龍去脈。
一個簡單搶劫案件,或者一個并不復雜的民事沖突,只要在短時間發生的。只有始于自證,終于旁證。我們就能很快的判斷出大概,明辨是非。但是世界并不是這么簡單。很多事情的,發生在不同的空間,不同的時間交叉交織的進行。這時候很多說法和證據,只要有目的進行取舍,當事人或者解讀者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然后組合排列一下,來形成對自己有利的說法和看法,便能夠自圓其說。這些有意識信息的加工就會產生不一樣的效果和變形。因此為了能夠做出正確的裁決和判斷,就必須引入自由心證。自由心證是根據人的理性和良知,按照事情的發展的合理性和邏輯性,重新下定義,做判斷,得出正確的分析。
去年轟動一時的蘇享茂和翟欣欣的案件,最近又開始浮出水面,面對越來越多的猛料,大料。那圍觀的吃瓜群眾,有些始料未及,不知所措,那么接下來我可能花點時間幫大家整理一下。讓大家看清這個事情的來龍去脈也順便把自證旁證以及自由心證分析過程展示大家。
簡寶玉打卡第22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