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是交寫作課作業的最后一天,這次的作業是一個星期完成一本書的拆書稿,一共寫5篇,截止時間是晚上21點。
我是在昨天中午交的,到下午快7點時候,突想起,犯了一個非常重大的錯誤,最后一篇居然連書的名字都沒有寫,趕緊在手機上改了,因為重復交作業,還被班長不點名地批評了。
回想一下,最開始我的計劃是一天寫一篇,并且檢查前一天的作業,然后留一天時間全部檢查一遍,最后一天的早上交作業,這樣安排既不會太趕,也能留有余地,防止意外狀況發生的時候,導致無法交作業。
只是計劃得很好,但執行的時候就沒有做到了。第一天、第二天的時候,還是按計劃完成的,等到第三天、第四天的時候,突然又對網絡小說特別感興趣,那兩天是周末,都只勉強完成了一天的計劃,接下來的兩天也只是完成了一篇文章。
所以最后一篇是昨天早上完成的。因為昨天晚上要到別人家吃飯,白天要上班,中午必須要交作業,只能在早上完成,但由于時間比較緊,沒有認真檢查,結果犯了非常不應該犯的錯誤。
這個問題說明我在執行力方面,雖然比以前要好,能及時開始,但在執行計劃的連貫性方面還存在問題。希望以后要改正這個缺點。一定要記住把重要的事情排在前面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