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那時我小學三年級,星期三上課時,老師告訴我和另一名女同學王秀梅午后(去離家五里地的鄉里小學)去參加作文競賽。其實我的作文并不好,老師之所以讓我倆去,也只是應付一下差事而已(我當時這樣認為)。既然老師讓去,我們倆上完兩節課就背上書包去了。那時家里能有輛自行車就很了不起了,村里有事都是坐馬車出行,汽車見的次數都很少,所以路上不會出交通事故,因此老師也沒跟家長打招呼很放心的讓我倆去了。
白天,家里的大人們都去地里勞動,蜿蜒的滿是石子的路上只有我們倆,我倆一會逗一會鬧,路上飄蕩著我倆的歡笑聲。出村時,有個嬸子在地里干活看見了我倆,就大聲沖著我們喊:“你倆逃學了吧,看我一會兒不告訴你們爸媽的!”我倆當然不怕了,也沖著她喊:你去吧,我倆是去參加作文競賽去,老師讓去的,我們才不怕你告狀呢”!于是我倆又繼續趕路了。
到了鄉里的小學,那里的老師雖不認識我們,但一看這陌生的面孔就知道是來參加競賽的,就把我倆領到參賽的長長的學生隊伍里面。不一會就進了考場,開始寫作了。作文題目是《一件有意義的事》,我想起一次去大媽家和姐姐玩 時,在她家看了一張報紙,報上有一篇作文,大意是麥收時(小時我們家那里種植小麥)一天下雨了,只有作者一個人在家,鄰居家里一個人也沒有,作者就先幫別人家收麥子,再收自己家的,結果雖然自家麥子受雨淋了,但還是得到爸爸的表揚。想到正好適合這次作文,就很順暢的按照大意寫了下來。交完試卷我倆又是一路玩耍地回家了。這件事就如同那一路的玩耍一樣過去了,誰也沒有再提,因為都覺得自己作文不好,也就誰也沒有期盼。
到了下個星期三,上間操時老師說有事要宣布,我們都猜測又是誰嘴饞偷東西吃被人家抓住告到學校來了(因為那時經濟條件不好,有的人家吃不飽飯)。結果,意想不到的是老師這次嘴角上揚面帶微笑地站在臺上(以往有不好事老師都是目光冰冷,臉色陰沉地看著我們)整理好隊伍后,老師大聲說,在這次全鄉舉行的作文競賽中,咱們學校取得了可喜的成績,王素蓮同學榮獲二等獎,下面請王素蓮同學上臺來領獎,我一聽叫到我的名字就蒙了,簡直不敢相信,傻傻地站在那里,后來是我前邊的同學說讓你上臺呢,怎么傻了?我才醒過來,不知怎么走上了臺,也不知怎么接過的獎品(就兩個印有戳子的本)。現在想起來,就是幸福來得太突然了,以至于在蒙圈的過程中掌聲就過去了,根本沒有享受當時的情景。
回到家里,媽媽聽到后,自然很高興,但也無異常表現,爸爸卻說:瞎貓碰上死耗子了,別湊顯唄。我一想也是,就這樣,我的第一次獲獎在毫無征兆中來,又在無人夸獎中過去了。
本來以為父母會因此而對我大加贊賞,沒想到在他們眼中這件事是那么平常,我也就沒有因為作文獲獎而膨脹,于是我也通過這件事知道學習是自己的事,學好學賴于他人無關緊要,包括父母。
但后來,我知道父母因為我獲獎足足高興了一把,只是沒在我面前表現出來?,F在想來,很感激父母當時的做法,正因為他們當時的不以為然,我在學習的道路上才很干凈、純粹,不為虛榮所累,不為虛名而迷失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