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考過這個問題很久,就我個人對這個問題的解讀是這樣的(當然我也不清楚我自己是不是在胡說八道,那些有道理那些是胡說八道,還希望有人能和我探討):
首先你要清楚自己問的是活著的意義,還是生活的意義!那么我們先弄清楚什么是活著的意義以及生活的意義。
一、從生命本身來看活著的意義
生命只有兩種狀態,一種是死亡,另一種是活著。只有活著,生命狀態才能延續。
那么,究竟是什么在決定生命的存活和死亡?是“生命的本質”(這里生命的本質可以理解為生命的自然規律——生老病死、維持生命的系統)還是這個在思考的“我”(這里的我指人類的思維,或者其他物種的思維)?
植物、昆蟲、病毒等依靠著自然規律使得個體得以生存物種得以延續,比如,蒲公英依靠風力動物播撒種子,病毒依靠空氣、動物傳播獲得生存環境,植物依靠光合作用呼吸,依靠大地雨水獲得營養,它們沒有思維能力,有求生的能力,沒有自主決定死的能力;自然規律賦予了動物主動遷徙、主動捕獵、主動繁育的能力,它們有求生的能力有一定的主動性和思維性,但沒有主動決定死的能力;而人類,擁有植物,動物的求生的能力,并且有主動決定死的能力。這里可以看出,所有生命具有的基本特征就包含求生的能力。除了人類以外,那些沒有求死能力的物種只能依靠著求生的能力繼續活著,直至死亡的到來。因此,我認為存活是自然規律賦予生命本身的意義,死亡也是自然規律賦予生命本身的意義,求生是自然規律賦予生命繼續維持生命的特性。所有生命的意義至少都包含生命使用自身求生的能力繼續存活。而活著的意義就是生命使用了求生的能力維持生命系統而得到的一個結果。
如果你說活著沒有意義,那其實說的是沒有求生的欲望了。但你真的應該這么絕望嗎?
那么,人為什么有求死的能力,為何人要違背生命的求生的本能而求死?一、求死正是自然賦予我們人類的思維能力產生的,我們的認知,判斷認為我們應該死,然后我們決定死。二,我們所以會求死,有兩種可能:1,我們的認知,判斷,和決定出了問題;2、我們認為相對于個人的生命價值而言,有更高的價值需要我們犧牲自己的生命去實現。
二、 生活的意義:
其實意義這個詞更多體現的是客觀規律,而生活中,我們思考的更多的是價值問題,所以,我們常說的生活的意義實際是討論生活的價值! 而真正區別人類與其他物種的正是價值倫理,而非智慧,你很難說寒冷的西伯利亞的海鷗遷徙數千公里來到溫暖的昆明需要的沒有智慧。人類飛行數千公里還需要智慧來導航,難道鳥兒導航用的就不是智慧嗎?所以,人類的價值觀念和倫理觀念才是區別于其他物種的關鍵因素。在這里我的理解很籠統,價值:什么是對的,什么是錯的,什么是好的,什么是不好的,或者更好的。在這些判斷中我們總結了價值觀念。并選擇了某種價值觀念,用于指導我們的行為。因為我們都會選擇好的一面,永遠不會選擇不好的,但這只是基于個人的判斷。如果我們的認知,判斷能力有限,得出的結論可能是一個錯誤的結論,因此,我們的每一次選擇,都未必朝著更好的方向發展。并且由于生活難免困難,難免出現挫折,由于難免受到別人的壓迫,苛責,打擊等等,因此我們感到萬分痛苦,我們認為活著很難,生活很難,我們就放棄實現自己的價值,只是茍活著。即使茍活著,我們也逃避不了外界對我們的打擊,迫害,我們認為,放棄心中的價值仍然痛苦,那我們為何不逃離世俗,那么我們就避世,如果避開了人世,我們仍會自己責怪自己為什么不做得更好的,好像什么都是自己的錯,即使避開了人世,仍然感覺難以為繼,那么思維(后面所講的思維包含了生氣,情緒,等等負面的特性)實在無處可逃了,思維就想到一個去處——死亡,認為死亡可以解決一切問題。這時思維就開始違背生命求生的意愿,選擇了向死亡發展,一了百了。但我始終認為,人類的所有價值觀念都是從服務生命的存續而發展起來的,所以,思維一旦選擇向死亡發展,就徹底的違背了思維的初忠,這時,我可以理解為思維出了問題,而要解決這個問題,就要反思,拋棄不該有的價值觀念,從維護生命的延續這個正確的方向去重新建立我們的人生觀,價值觀。首先從為個人好,再為家人好,再為朋友好,再為社會好這樣的順序去建立自己的人生觀價值觀。一步步的讓自己感受到正確價值觀的力量,讓生活變得更有價值,讓生命的意義繼續展現。
這不得不依靠別人的幫助,所以向那些愿意向我們伸出援助之手的人靠近,接受他們的幫助。
如果,不幸的是我無法重建自己的價值觀,無法得到別人的幫助,仍然認為只有死亡才可以解決一切問題,那么,你要認識到一點,死亡意味個體的消失,對于個體而言沒有快樂,沒有希望,沒有難過,沒有眼淚,沒有七情六欲,沒有愛,沒有恨,甚至連痛苦都沒有了,在我看來死亡如果意味著一切好的壞的都消失了的話,我寧愿選擇痛苦的茍活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