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爾的《猶大之窗》是一部經典的法庭推理代表作。花了幾天時間細細品味其中的內容。讓我想起我喜歡的《控方證人》,這兩個作品蠻相似的,只是結果不一樣,不過在我看來都堪稱法庭推理的經典之作,很值得去品讀。
《猶大之窗》把英美法系和大陸法系的法律清晰的區分開來了。最基本的特點就是大陸法系在審判中是以法官為中心的,甚至最后的判決也有法官作出;而英美法系則不然,陪審團制度是英美法系庭審中獨具特色的一項法律制度。陪審團一致的裁決擁有極大權威,無須說明理由,也不必接受事后審查。這就和大陸法系區別開來了。
我對偵探推理小說是非常著迷的,恰恰讓我在一個偶爾的機會閱讀了卡爾這部偉大之作。細細品味這本書的人不難發現,作者那爐火純青的寫作手法以及非常強的邏輯思維,不得不讓人折服。甚至我在看到書的中間,我都把我心目中的兇手列出來了,理由也列出來了,還對此深信不疑。到了最后一刻,也就是最后一章,才發現,我猜錯了,我想很多讀者都會猜錯,也想不到,那位“艾米利亞喬丹”居然是真兇。這不得不佩服卡爾純熟的寫作手法和非常強的邏輯思維,我甚至是到了最后已經宣判詹姆斯無罪那一刻,我都認為戴爾是兇手,到了最后一章,HM娓娓道來的推理,我才知道,我一直找錯了方向。天啊,這是一部非常不錯的推理小說。故事在每一段的結尾都會帶來一個高潮, 甚至到最后為止, 你也不知到詹姆斯安士偉殺人罪判決的結果, 因為控方律師也著實是個厲害的人. 而當中的案中有案, 更是使故事耐人尋味, 好像每人都擁有一定的殺人動機似的, 看到中段已經是欲罷不能的想看至最后, 無奈也為了小心推理, 花了不少時才看到結局啦.
突然想把《控方證人》這部電影拿出來重溫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