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年老媽常念叨我,為什么不考個公務員,在老家上班,朝九晚五的多好!我總是不置可否。
在外地呆了這么多年,的確沒有混出什么名堂,相比在老家的同學,不可謂過得不寒酸。可是,我心里總有股執念,安逸的生活固然舒適,卻不是我想要的。
不知道有多少人勸過,女孩子嘛,干嘛那么較勁,舒舒服服地過日子,找個好男人嫁了,不比自己辛苦打拼來的容易?勸人者也都是好心,但別人永遠無法取代自己。我知道我需要安全感,而這種安全感不能靠別人來給予,只有自己做自己的依靠才覺得安心,其他人給的依靠都如影虛幻,不可靠不敢靠。
世上不知有多少論調都在說,干得好不如嫁得好。可事實真的是這樣嗎?之前聽過一個故事,有一個姑娘原本在銀行做行政,普普通通的長相,工作雖然勤懇但收入普通,沒有人覺得這姑娘有什么特別。可是后來,她嫁給了銀行行長,人們就開始說,看吧,干的好果然是不如嫁得好吧,她干得再好也不過是個小職員,嫁了個老公就變成行長太太了。表面上看似乎是這樣,但實際上,人們忽略了一點(或許是故意忽略的),如果不是她勤懇的工作,行長怎么可能會注意到她呢?干得好才是她嫁得好的前提啊!
為什么總要把女人和男人捆綁到一起呢?好像女人就是男人的附庸一樣。這世上不知有多少女人干的比許多男人都強多了,可是,社會對于男女總是雙重標準。男人到了三十拼事業,人們會說有事業心,并支持和鼓勵他的事業;女人到了三十拼事業,人們則會說太有野心,就會有一大波聲音出來讓她回歸家庭相夫教子,這其中往往還包括自己的家人。男人到了三十不結婚,人們會說沒關系,年輕的小姑娘一大把;女人要是到了三十還不結婚,連婚介所里介紹的都是些離異或是喪偶的中年男性。
人們總是說,你都三十了,應該結婚生孩子了,再不結婚生孩子,你都人老珠黃了,惡毒些的還會偷偷在你背后說,再不生孩子都生不出來了!
奇怪,我們做任何事不應該是基于我愿意,我喜歡,我希望這樣嗎?為什么年齡要成為限定一個人該做什么不該做什么的標準?我21歲結婚,是因為我覺得我遇到了這輩子想嫁的人,而不是因為我覺得自己可以嫁人了。我35歲不結婚,是因為我喜歡我現在單身的狀態,而不是因為我受過傷不敢愛。以自己的喜好為標準去選擇自己的生活,而不是成為大家口中的所謂”正常人”,這有什么不好嗎?
我還有兩年就三十歲了,沒有結婚,也沒有打算短時間內結婚,事業重新開始摸索,一切都像五年前剛畢業一樣。可我沒覺得這有什么問題。28歲和18歲,只是兩個不同的時間點而已,18歲時的青春活力28歲沒有,可是28歲的人生閱歷也是18歲不能比的,不把時間作為自己成長的枷鎖,才能真的把自己的人生活成自己想要的樣子。
(此文僅作自我剖析,不帶任何男女權主義的批判和褒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