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成本問題,顧名思義,既然有社會成本就有個人的成本,社會成本問題是個人成本跟社會成本之間的分離。
舉個例子,從前火車都是燒煤的,燒煤就會噴出火星,這種燒煤噴出火星的狀況是改不了的,所有火車都有這個特性。
這時候,一輛火車經過一塊農地,這塊農地的農夫種的是亞麻,他們把700噸亞麻堆在了鐵路邊上。這亞麻是農夫的,鐵路邊的農地也是農夫的。亞麻放在這農地上,沒有礙任何人的事兒。但是火車經過的時候,它噴出的火星,把那700噸亞麻給燒了。
火車公司把人家的700噸亞麻給燒了,你覺得火車公司要不要賠償?大多數人肯定覺得應該賠償。
再舉一個例子,有兩家相鄰的酒店,左邊那家酒店,有一個很漂亮的游泳池;右邊那家酒店,它剛好要在自己的土地上蓋一幢14層樓的副樓,要是這幢副樓蓋起來的話,就會擋住東邊過來的陽光。
游泳池沒有陽光,它就沒有以前那么吸引人了,游客可能減少,酒店的收入會受影響。于是,左邊這家酒店跑到法院,要求法院頒布禁制令,禁止右面這家酒店蓋這幢副樓,理由是它們會擋住陽光。
那么,這陽光到底歸誰所有呢?你可能會覺得,陽光是每個人都應該享有的一種自然權利,那么右面的酒店就不應該只顧自己賺錢,而擋住了別人的陽光。
在社會中,有很多例子,一般看來都是一方傷害了另外一方,都是一方需要對另外一方做出賠償,都要限制加害與人的一方。但其實事情的真相并不是那么簡單的。
①一般來說所有的傷害都是相互的。
比如說第二個例子,我們反過來想,右邊的酒店蓋樓也是要做生意,他也可以向法院告左邊的酒店為了游泳池生意妨礙他蓋樓了呀。
②愛潑斯坦的1,2,3歸納法。
我們想一下,就拿酒店例子來說,如果左右兩邊的酒店都是一家人的,那么如果右邊蓋樓會比左邊的游泳池能賺更多的錢,那么酒店的主人會怎么選擇了,毫無疑問,肯定是蓋樓了。但是現在是兩家酒店不屬于同一個人,他們誰妨礙了誰了?誰傷害了誰了?這件事情其實不是誰傷害了誰,而是雙方都在爭奪稀缺的資源。
火車火星燒毀亞麻也是一個道理,如果亞麻農場和鐵路公司都屬于同一個人,那么發生了這樣的事情,這個人會怎么處理了?如果要阻止火星燒毀亞麻,他可以把火車兩邊十里以內的地都買下來,可是鐵路是如此的多,且長,這樣會耗費多少成本,多少社會資源了?他也可以在鐵路兩邊修起高墻,但是這又會耗費多少資源了?如果農場和鐵路公司屬于你,讓你來解決,顯然你不會去修高墻,或者把火車兩邊的土地買下來空著,因為這樣付出的成本難以承受,你肯定會采取最便宜的方法選擇把亞麻堆在離火車鐵軌遠一點的地方,因為這樣花的成本相對來說少了很多,還能有效的避免意外。這就是我們要說的社會成本問題的細節。
③誰避免意外成本最低,誰的責任就最大
正是基于這個細節,鐵路上的火車火星燒著了亞麻,但是責任可能在農夫。因為農夫避免意外所要付出的成本,比鐵路避免意外所要付出的成本低得多,誰付出的成本更低,誰就應該擔當更大的責任。
如果這樣來分攤責任的話,整個社會為了避免意外所要付出的總成本就會達到最小,那么這樣整個社會因為這些事情耗費的資源成本就會達到最小,社會才會變得更加富足。沿著這個思路,你再去理解前面的事件,你就覺得非常有意思。
那么:牛吃了鄰家的小麥,牛主人是否必須阻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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