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作為公司的兩種主要形式,各有其優缺點。
共同之處在于:
(1)股東以對公司的投資額為限承擔有限責任;
(2)公司以公司全部資產為限承擔有限責任。
不同之處在于:
(1)設立條件:有限公司設立條件寬松,相對容易設立,可以沒有董事會,可以沒有監事會,運營成本低;股份公司設立就比較繁瑣,股東會、董事會(至少5人)、監事會(至少3人)三會缺一不可。
(2)公司治理:除三會設置要求不同外,有限公司股東可不按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股份公司則要求同股同權,一個股份一個表決權。
(3)資金募集方式:有限公司只能由發起人出資,不能去資本市場圈錢;股份公司就比較便利,可以去資本市場圈錢。
(4)股權轉讓程序:有限公司“人合”性較強,股東轉讓持有的股權受限較多,如需過半數股東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而股份公司偏“資合”性,股東轉讓股權比較自由(發起人、董監高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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