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的寫作放緩了,不像以前一樣,天天寫,天天改,天天讀書,覺得這種生活也有些壓抑,畢竟重復的事情太多。一直以來,我保持著一個全職作者的創作速度和質量,也是在不斷的看書,不斷的經歷當中汲取靈感。
文學作品的本身是生活,生活如果有價值,文學才能有價值,就等同于你寫下的故事有價值。寫作者比讀書更重要的事情有很多,過好本身的工作,這就是一個作家最大的任務。生活里不僅是寫作,讀書兩點一線線的復雜程序,它也可能是多元化,多經歷,多思考。
就比如我去在創作短篇小說的過程,雖然說短篇小說的體量很小,就是寫一件事,或者去圍繞一個人物寫,但是短篇小說要在細節上體現出來,小說講究的不是流水賬式敘述,而是因果敘述,即原因到結果。寫作這個東西可以放,但不能放太久,你需要做的是沉淀,因為靈感本身就是一個長時間沉淀的過程,靈感中包含你的閱讀思考經歷,主要的三要素。
不要認為一個出色的作家,一定是一個可以把生活過得很好的人,它可以表現為處理身邊的人際關系,處理一件又一件比較棘手的事情,或許是能夠快速理解書本或別人口中講的故事,從而變成文學作品。
始終卻認為一個錯誤的觀點是,作家要在讀書和寫作之間兩地徘徊,只要你把這兩點做到極致,便可以從一名優秀的作家,但是現在看來,一個作家必須要有真實的生活經歷,故事發生等等。就比如說著名的作家莫言,余華,賈平凹,他們幾乎都是回到自己的家鄉去創作,屬于這片土地上的小說。
說到底,文學的本質是生活,連云港來源于生活,卻又高于生活。我說看這個世界一切的事物都很重要,重要的是你感知,從而把看到的東西轉化一種正確的思考和理解方式,這樣你的作品才能夠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