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戒酒了”。昨天啟輝說。“今晚上陪我去新街口吃個飯”“好,但我不喝酒哈”“隨便你”。
不謙虛的說,我真是沒多大的量,但有時總愛喝兩杯。因為喝酒,結交了不少好友。大抵是因為喝了酒,特別是兩杯酒以后,口里便少了顧忌,心里沒有了防御,彼此又能心心相印,表情真誠,而能直通心靈。那時就全然不顧之乎者也,禮長禮短,敷衍那一套。臉上更多了些“紅潤”,看起來稍微算是正常一點。
社會做事五六年間,雖然不知道醉了多少次,但每次都能想起些“丟人”的事來。但凡丟人的事卻于我沒有羞愧的意思,反倒竟有點欣喜。因為喝醉了酒的話,不說點酒話是不合時宜的。酒話我是從來不說臟話的,我只在清醒的時候說臟話。酒話都是心底的話,真心的話,你若聽到了喝醉了酒的話,那肯定就是真心話。至于說了些什么,你便自己揣摩去了,反正我是記不得了。要若是罵罵咧咧了,那肯定不是真心話。喝酒就是有這樣的缺點,傷害大腦。
杜甫夸李白:“李白斗酒詩百篇”。但根據我的經驗,醉酒后確實腦袋遲鈍,增加不了半點想寫點文字的沖動,更別說吐出如“這次我離開你,是風,是雨,是夜晚,你笑了笑,我擺一擺手 ,一條寂寞的路便展向兩頭了”這樣的詩了。在我患胃病的時候,每次醉酒便更加重一些,醫生的話還是需要聽得。若真是需要醉酒后才能寫東西的話,估計也該肚子痛的不行。李白肯定是個例外。
我今晚是要不喝的,你說:呂曉酒量大的很,該喝點。這肯定是騙人的。你說:先生是性情中人,性情中人不該喝酒嗎?這句話倒是沒錯,我確實性情,性情也確實該喝酒,想想好像沒毛病。性情中人也要信守承諾,我就喝了一杯酒。
而且我還得送比我還性情的啟輝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