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這句話時,我頓時就被共鳴了!有朋友問我是什么意思時,當時我略想了一下,似乎有種只可意會 不可言傳的意味,卻沒深思急于表達,只回了:貌似可以跟“難得糊涂”沾邊兒。
再回頭看這句,才加深或是“可言傳”理解了這樣的層面:
第一個層面:看見“看不見”--是說我們應該看到那些行為“背后的故事”。無論孩子還是大人都有自己行為的動機或是驅動力,這個也許看起來的行為結果,隱含或之前發生過什么故事或事情?簡單舉例,比如:當你回家看到廚房地面臟亂差至極,想要對孩子發火,卻發現鍋里已經炒好的西紅柿雞蛋、米飯冒出成熟的香氣……那么你看見的“亂”原來藏著孩子因愛而“做了這么多事情“的信號和因愛而產生的晚餐。那我們是不是就應該在平時多因的看待某些看似負面的行為結果,而可以多方面了解孩子的“小心思”?
記得帶孩子親子閱讀一個故事,講的就是主人麥克出門,把愛犬布法留在了家里。布法為了幫助主人分擔家務,便趁主人不在家時先放水想洗碗、再叼著掃把掃地……但在它的能力范圍內,它只能是把水龍頭打開一直在放水、揮著掃把到處亂舞......結果等麥克回到家發現:滿屋子的水到處流,地上還散亂著打碎的花瓶……再看看布法無辜的眼神及有努力打掃過的痕跡時,本想發火的麥克低下身,撫摸著布法,反而安慰起它來……這個故事給我感觸很深!讓我反思自己在面對孩子造成的不良后果時,可曾耐心或是真的懷有愛心去探究他們的“真心”?是否有想獲知“真相的過程”的考量能力?下回再遇到類似的情況,能否先蹲下來問清楚孩子的初始動機?--大部分時候孩子都是出于善意和無惡意的,那就選擇愛的回饋吧!一個好的出發點足可以彌補或是蓋過他們的過失或能力不足造成的不良后果!只是,之后我們要教給他們該怎么做,可以增長能力。我想,這才是我們該去看見的那些“看不見”!
另一個層面,我理解的“看見”代表“覺知”;而“看不見”則是我們當下的狀態或是情緒。我們應時刻臨在感覺到我們自己的情緒或思維走向,臨在感覺到身體的變化--這些表面看不見的存在;然后體察它、關照它、引導或平撫它……讓這些客觀或瞬間的負責存在,走向積極的一面。
第三個層面,就是我膚淺理解的化“看見為看不見”,即與“難得糊涂”異曲同工。看見有些孩子的不良行為,要裝作沒看見,讓不良邏輯后果來使他自省、自覺的改正,激發他們內在的驅動力!只是這種覺察程度需要我們做家長的忍功了得,耐性十足,長期效果才能顯現。不然,我們就只能是常規的”干涉“在先,以后又不得不反復干預了!打破了這個”自嘗后果“的大好機會。比如孩子丟三落四這件事,我們明明看到他落東西,卻可以忍住不提醒,待孩子到學校因沒帶用品而扣分時,他第二天一定不會再忘。也許這種情況要經歷兩三次,但每次之后他都會記得一段時間整理好自己的物品,就好!反之,如果我們總是怕他們落東西,而一直在旁提醒、幫著找、幫著帶......那久而久之,孩子容易養成不負責任的心態,誤解這些自己本應力所能及的事情是歸于他人的應該!所以,在長期的觀察中,這種干涉是會給孩子的未來造成負面影響的。
第四個層面,看見也要忽略,就當沒看見。這種情況適于希望通過淘氣或挑釁來吸引父母注意的情況。如果這種調皮的狀況發生,你便完全可以忽略,不去強化他的所為。否則,如果他一鬧情緒或使小壞,你就以教育者的姿態出現,”管理“他,他會誤以為:只有用這樣的方法,我才能吸引大人的關注。如果我們采取“忽視、不理”的態度,或是和善而堅定地告誡他:“這樣沒有用”時,幾回合下來,孩子覺得這種也許哭鬧的方式并沒有達到被關注的效果,他們便不會再用這么消極的手段來實現目的和提出要求。而是慢慢被引導轉向更積極的一面。但之后 ,如果他們出現了積極的訴求,我們要以更積極的回應來對待孩子,他們才會知道如何表達訴求才是更正確和健康的。
而對于不控制“控制”又怎么解?
1,我想這句話就是提醒我們不要過度關注孩子,不要過度以高高在上的姿態去控制孩子或他人。
2,我們對孩子的不控制,實際是控制的最高境界。表面的不控制要被暗中的積極引導所替代。比如:我們不要經常對孩子說“你不可以這么做,不可以那么做……“而是可以換成“你這么做試試會不會更好一些?你那樣做是不是才會達到你想要的結果?”建議、啟發式的態度,總比命令式更和諧而起到更積極的效果!
3,不控制我們正在控制的自己的情緒--這種說法雖有點繞,但總歸就是要我們控制自己的情緒,盡量同理心的對待孩子。當不良情緒來臨時,我們要覺察并觀察,從而控制發作;對于引導自己情緒的良性走向,我們可以不必控制。
……也許還有之后想到的四4、5……
總之,教育就是:看見“看不見“,不控制“控制”。做到了,我們的親子關系就更和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