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踹傷猥褻男后被刑拘”一事引爆網(wǎng)絡輿論,昨天(8.26)湖南永州市公安局已責令冷水灘公安分局撤銷案件,解除刑拘,由市公安局重新調查。
案情簡介如下:
6月1日晚,冷水灘區(qū)某商場,雷某某(54歲)用手臂故意碰撞艾某某(17歲)的胸部,艾某某男友胡某某(18歲)與雷某某發(fā)生爭執(zhí)。
雙方到監(jiān)控室查看監(jiān)控,確認存在猥褻。艾某某報警,雷某某跑出監(jiān)控室,胡某某追至商場外停車場,連踢三腳,前兩腳踢空,第三腳踢中雷某某致其倒地受傷,等待警方到來。
當晚,雷某某與艾某某在派出所達成調解,派出所讓被襲胸的艾某某去醫(yī)院檢查身體,由雷某某賠償艾某某300元,作為醫(yī)院檢查費和打車費。雙方互不追責。
五天后,也即6月6日,胡某某接到警方電話,告知雷某某受傷住院。
6月10日,胡某某父親向醫(yī)院繳納一萬元手術費給雷某某治療。
7月2日,雷某某出院,住院費5.7萬。
而后,在司法工作人員主持下進行談判,雷某某索賠20萬,胡某某父親愿意賠償6萬,雷某某拒絕,要求必須賠償20萬。談判未成。
8月21日,冷水灘警方下達《刑拘通知書》,以涉嫌故意傷害(輕傷)罪將胡某某刑拘。
直到昨日,在眾多媒體的關注下,在全國人民的聲討中,被上級下令解除刑拘。
鑒于目前該案的高熱度,想必會有一個令人滿意的結果。
但是,如果本案沒有被曝光并受到持續(xù)關注,又會是什么結局?
還有沒有類似的不公已經(jīng)發(fā)生、正在發(fā)生,或者將要發(fā)生?
憑什么女生被襲胸,結果賠了300元檢查費打車費,就不追責了。
而為了捉拿猥褻女生的老流氓的男生,卻被勒索20萬,還被刑拘?
這世界,還有沒有是非公道?
且不說雷某某的骨折是否胡某某腳踹所致本身就存在疑問,即便的確是其所為,憑什么要承擔責任?
又是巨額賠償,又是刑事拘留。
到底誰是流氓,誰是受害者?
很多法律人都站在胡某某角度進行分析,認為雖然雷某某的猥褻行為并不構成犯罪,只是一般違法行為,不適用扭送,但是作為一個非法律人士,胡某某并無義務區(qū)分犯罪與一般違法,其行為仍然構成扭送,應該免責。
但我覺得這些解釋根本就沒必要。
我就問一句:如果胡某某不踹這一腳,該怎么辦?眼睜睜地看著這個猥褻女友的老流氓瀟灑地溜掉?以后繼續(xù)光明正大地猥褻女性?
所以這一腳非踹不可。
可能有抬杠的會說,為什么非得用殺傷力這么大的腳踹,不能手抓嗎?
首先,胡某某當時手上打著石膏,沒法用手。
其次,就算胡某某雙手無礙,難道就不能腳踹了?
憑什么對這些無恥的歹徒,必須要采取這么溫柔的手段?
要我說,就算不小心踹殘踹死,也該定個無法預見,意外事件。
身體這么脆,做什么老流氓!安安心心在家看黃片不行嗎?
去年就有福建小伙子,腳踹意欲強奸樓下女子的歹徒,而以涉嫌故意傷害罪被刑拘,若不是輿論關注,就得判個幾年。
各種小偷被業(yè)主所傷進行索賠的案件更是層出不窮。
踹個歹徒,抓個小偷,還要提心吊膽。
這算什么事?
是執(zhí)法人員、司法人員出了問題嗎?
我覺得不是,是法律本身出了問題。
壞人也有人權,法律要慎重是對的,但是這絕不是本末倒置黑白顛倒的理由。
只要事實清楚,壞人就該受到狠狠的懲罰。
歸根結底,法律是保護好人的。
是非要清,善惡要明。
壞人就要受到唾棄、懲罰,好人就要得到保護,甚至獎勵。
壞人就必須寸步難行,好人就應該理直氣壯。
簡單來說,善有善報,惡有惡報。
這是一個健康的社會該有的最樸素、最基本、最底層的是非觀、善惡觀。
當好人總是遭遇非難,甚至遭遇巨額索賠,刑拘定罪,誰還敢做好人?
當壞人可以將好人踩在腳下肆意凌辱而不受任何懲罰,法律不止成為笑話,更是幫兇。
好人戰(zhàn)戰(zhàn)兢兢,壞人肆無忌憚,這樣的社會是病態(tài)的,這樣的法律是有問題的。
老人摔倒了,沒人敢扶。是怕被老人訛詐嗎?
不是。
是怕被法律訛詐!
本該保護好人的法律,卻成了壞人的幫兇。
本該震懾壞人的法律,卻成了壞人為惡的勇氣之源。
古時重刑,小惡大懲,濫施刑罰。現(xiàn)在倒是文明了,卻總是看到歹人得意,好人受屈。
我真不知道這社會相較于千年之前,是進步,還是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