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向來我都不喜歡寫這些很暖人心的東西,因為悲劇的震撼力遠超喜劇,但卻忘了喜劇般的正能量,從來都是自己給自己的。
過年的時候,見證了很多朋友的婚禮,婚禮是幸福的,有時連幸福都能溢出來,遭人妒忌的那種幸福。有時做夢還夢見自己穿婚紗的樣子,只是永遠看不清旁邊的那位,到底是誰。
經常在羨慕之余,總會聽到,不要結婚,因為婚后并不是你想象的那么美好,珍惜現在的無憂無慮吧。可能還未嘗試過婚后,還沒能試想婚后到底是多么的遭罪和黑暗,被攔在這堵圍墻外的我,只是想與之攜手闖進這段圍墻中。
這讓我不僅想到了一位友人的故事,每個選擇,對于自己的人生來說,都只是一個分叉路口,會產生不同的結果,所以,無關對錯。
子夕和軍在一起三年,因為兩個人再也無法合拍而分手,其實子夕是一段關系中,屬于被留下的那位,為了挽回自己的愛情,乞求、哭訴、鬧騰,最后就差上吊。只希望他能回來看她一眼,只希望有一點點的不舍得,可是什么都沒有,換來一句:“回來了,我們倆還能回到最初的樣子嗎?”
子夕回答不了,不知道她自己能不能回到那個什么都不用想,只想著自己能開心就好的那個傻白甜的時候,也不知道軍還能不能寵著她。就在這時,軍說了句:“受夠你的公主脾氣了,沒有個千金的命,還長了一副千金的脾氣,不要再打我電話了,我很煩。”
說者無心,聽者有意,本是人情冷暖,卻是情絲難斷。子夕不吃不喝三天,第四天的時候,面試郵件來了,第一感覺是想退掉,不想面試,這時,鬼使神差的拿起了電話,撥通了那個腦海里的電話:“喂,有一家公司蠻好的,但是另一家公司面試了,是政府里面的外派工作,我選哪個比較好?”“你別想進好的了,人家都沒說要你,找到一份工作先,站穩腳了再選。”“那我就去那家吧,至少已經確定要我了。”“沒事別煩我了。”嘟——。就這樣,那個電話就再也沒勇氣去撥通。
子夕開始在公司慢慢學會笑,天天穿著高跟鞋,跑來跑去,12cm的高跟,穿著似乎一點都不覺得累,每天忙完了,就回來做飯,吃完飯就準備睡覺,似乎都沒時間去想其他的人和事,有時還會因為溝通各種麻煩被氣哭,忍住,接著笑。穿著高跟,有節奏的走著似乎就能告訴人家我很好,后來上了公司禮儀課,立馬改了亂跑的習慣,慢慢走著。慢慢的跟同事可以聊天起來,慢慢的再也不用害怕一個人。可是就在你能站起來的時候,惡魔總是不會放過你,軍出現在她面前:“我來接你回家,去見我父母好嘛?見我奶奶,我想跟你結婚。”子夕相信那一刻,他是認真想過的,他想過未來的路跟子夕走,可是子夕沒辦法再卑微的去喜歡一個人,卑微到塵埃里面的喜歡一個人,子夕給 了一個條件:“如果你能放棄你的安全區,到我身邊,我可以回去見你的父母。”看似很簡單的事情,但最終結果都是失敗的。
子夕事后想過,是不是自己的要求太過分?還是太看高了自己在他心中的地位呢?是不是當初軟一下,現在就幸福了?是不是應該選擇聽他的?
迷迷糊糊想了近半年,終究沒有結果。直到有一天,碰巧看到了一個很搞笑的說說“有一位相親的紅娘對一小伙子說,你的婚姻線有兩條,看來你會結兩次婚,我女兒也是,等你們先各自結一次吧,我再把我女兒許給你,這樣好不?”子夕立馬看自己的婚姻線,哇,只有一條,立馬伸出右手給她娘看,娘笑而不語,再也沒催過她,只說:“身體健康就好!”慢慢的,子夕喜歡上薛之謙,愛上笑話,喜歡搞笑的視頻,喜歡看書,喜歡一個人聽著電視,開始覺得,就算這樣,一直一個人下去,也可能不會太難受,開始習慣一個人生活。
可能,她喜歡現在的自己,希望不用討好別人的自己,喜歡不怕任何人不理她的自己。子夕現在才真正有能力,去喜歡一個人,去感動一個人,去讓一個人開心,而不是把對方變為自己的,而自己成為他人的所有品。我現在看到她,常常會又愛又恨,愛她的真,恨她的倔。可是她卻找回了自己最初的樣子,換上了平底鞋,換上了短裙,不再穿襯衫和小西裝。只有這個時候,她才能去找一個真心帶她之人,談一場真正的戀愛。
你還記得你當初的堅持?還記得你最初喜歡那個人?還記得你曾經觸動心靈的瞬間?其實能力都還在,只是你自己騙自己,不可能回到過去了而已。回不去的只是事情,但是只要你還能愛自己,那么你一定能愛上別人。首先你要知道自己才是最難過的那關,總是因為你在乎的人的評價,或一句無心之言,而把自己嫌棄得一文不值,如果你自己都嫌棄你自己,那么沒人能救得了你。這句話,給過去的我、現在的我和以后的我,還給你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