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d I not seen the Sun
------- by Emily Dickinson
Had I not seen the sun
I could have borne the shade
But Light a newer Wilderness
My Wilderness has made
有人問,為什么要晨跑,我說,應為清晨的空氣好,可以讓大腦清醒的思考。
有人問,為什么要折騰,我說,人不折騰枉少年,何況已步入中年。
有人問,為什么要離開,我說,如果我不曾見過太陽,我本可以忍受黑暗。
村上春樹說,跑長距離還是選擇環形的跑道好,后悔了可以回家。但是我不這么認為,每一段旅程都是一次漂洋過海,每一次選擇都是孤注一擲。有時候我們會忘了如何抵達,卻不會忘記為何出發。
我習慣把大學城四大田徑場都跑到,這樣正好10公里。
穿上慢跑服,帶上臂帶手機連上耳機,系好亞瑟士的鞋帶。這雙鞋已經陪我跑過了至少六百公里,是我的摯愛。
清早的陽光明媚耀眼,熱度合適。快走五分鐘到林蔭跑道,按下keep里程計,開始。
1公里,到北大校區,已經有些許的同學在跑道了。3公里的提示音響起,全身熱了起來,汗滴顆顆,肌肉也似乎才開始運轉,已經到清華園區了。5公里到來前一切毫無懸念,這是我日常的起碼運動量。6公里時,左膝蓋隱隱有點疼,要變換一下跑步節奏了,讓膝蓋不要在一個機械動作中,這樣就可以盡量避免單一磨損。看看佳明手表,此時心率160,從剛剛的170降下來了,這是我的規律,一般都是5公里附近呼吸有些難,過了那個坎兒就進入另外一個周期了。但酸疼漸漸向下傳導,右側小腿肌肉略微發硬,做幾次深呼吸調整幾次也就過去了。
開始大汗淋漓,衣服被打濕貼住身體,要時常擦拭汗水。陽光更加刺眼了一些,校園里的跑步者也越來越多。還有些自行車騎行者迎面而過,真羨慕他們的速度,此時想念我的佳能戴爾左撇子,不然可以一飆車技。耳機里傳來我的配速,保持在6分10秒跑完一公里,不快但是比我預想的好。
汗出得更多了,衣服被后背洇濕。開始哈工大園區,這邊因為靠近居民區,跑步的人比較多,我希望盡快跑進體育中心去,便拐到僻靜的夏青路。因為加快速度,配速到5分36秒每公里。
7公里開始了,進入體育中心,抬頭能看見塘朗上,煙霧逐漸被陽光驅散,心情大好。沖破8公里后,我感覺進入一個艱難期,右腳的腳掌開始疼,然后是左腳腳掌。感覺又是一個爬坡期了,這個時候要堅持,要調整,放慢速度,盯住腳下的路,你就會慢慢忘記疼痛。迎著風和陽光奔跑,慢慢的怠感消失,我開始覺得就這樣跑下去似乎跑半程馬拉松也不會是什么問題。
9公里,開始珍惜所剩不多的里程。汗水已經浸透了跑褲的腰部和跑衫的背部,頭發全濕Congratulations耳機傳來提醒,10公里目標已達成,用時1小時2分。
慢慢走完到家前的最后幾百米,人們和我都一如尋常,大家依然忙碌,孩子上學,老人買菜,但是只有我知道,一個紀錄產生,然后忘記它,去挑戰下一個,這似乎是我生活的節律,沒有什么不尋常。或許,人生就跟跑步一樣,貴在堅持,快樂和收獲,疼痛和過程,只有自己知道。
人生本身是苦海,快樂是一個副產品,不是追求的目的;自律也不是鼓勵自己去解決問題對抗焦慮,而是接受人生是無常的。就像跑步一樣,不要忘了為什么出發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