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接受一些你不了解的東西,去爭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變一些事情。
這本書是關于愛和救贖。
讀到最后,才讓我忍不住感動,甚至落淚。主人公哈羅德用腳步重新丈量了自己的生命,救贖了自己,也救贖了妻子莫琳。
他從英國的最南部徒步走到最北部,歷時84天,627英里,行走的初衷是為了挽救奎妮的生命。
但是,當他歷經滄桑,終于來到奎妮的病床前,送出自己的禮物之后,發現奎妮不能說話,但是,她知道,他來了,于是,她走了。
雖然是為了一個女人,但與愛情無關。
哈羅德沒能實現心愿,心里萬分復雜,與妻子再次相見,一起送走奎妮。他發現,一切改變了很多,一切又好像回到了當初…
1
四月中旬,星期二,一個再平常不過的早晨,哈羅德刮完胡子,穿著干凈的襯衫,系著領帶,手里拿著一片吐司。一封來自貝里克郡的信,猶如一顆小石頭扔進平靜的湖水,擾亂了哈羅德的心…
哈羅德臉色蒼白,眼里盈滿淚水。在信里,她告訴他,自己得了癌癥,寫信來告別。她是奎妮,哈羅德多年前在釀酒廠的同事。
哈羅德試圖寫封回信,卻不知該如何措辭是好。他只好無力地寫道:親愛的奎妮,謝謝你的來信。聽到這個消息我真的很抱歉。祝好,哈羅德。
“我去一趟郵局,很快回來”,“待會兒見,莫琳”,哈羅德告訴妻子要去寄信。
一場說走就的行走開始了,哈羅德甚至什么都沒帶沒準備。
他路過了一個又一個郵筒,不知道為什么,明明信已經放到投信口,但他沒法松手,讓信掉進去。
他大聲告訴自己:反正今天天氣這么好。于是,他繼續往前走。看路上的風景,房子,人們,回憶生活。突然,腦子里冒出一個問題,“我是誰”?
哈羅德又一次走過了郵局,根本沒想要停下。
2?
不知不覺他走到了加油站,女孩得知,他要寄信給一個癌癥朋友。
“你一定要有信念,不能光靠吃藥什么的,如果有信念,你就一定能把事情做成…去相信自己可以改變一些事情”。女孩的一番話,對哈羅德產生了決定性的作用。
或許這就是世界所需要的,少一點理性,多一點信念。
他從來沒見過這么簡單的堅毅和篤定。他錯過了很多郵筒,想起,也錯過了生命中好多的東西。兒子,妻子,父親,母親,朋友,他想起他們,喘不過氣來,他覺得還要做點什么才夠。
他思量著:奎妮遠在英格蘭的那一頭小睡,而他站在這一頭的小電話亭里,兩人之間隔著他毫不了解,只能想像的千山萬水,道路、農田、森林、河流,高峰,深谷,還有數不清的人。
他要去認識它們,穿過它們,沒有深思熟慮,也無需理智思考,這個念頭一出現,他就決定了。
“我從南德文郡一路走到貝里克郡,現在馬上出發。只要我一天還在走,她一天就要活著。請告訴她,這次我不會讓她失望。”
他給奎妮住的療養院打電話,請護士轉告奎妮,并且把信寄了出去。
3
妻子莫琳一直等不到哈羅德回家,焦躁不安,擔心他出意外。直到哈羅德打回電話,他告訴妻子,他要走路到貝里克郡,一直走下去,治好奎妮的癌癥。莫琳吃驚到雙腿發軟,幾乎說不出話,但是她的各種擔心并不能阻止他的決心。莫琳充滿了憤怒,卻無可奈何。
哈羅德十六歲那年離家闖天下,直到有天晚上在舞廳里邂逅了莫琳,那驚鴻一瞥,不可自拔。
哈羅德在釀酒廠做銷售代表,他勤懇謙遜,獨善其身,從沒盤算過升職加薪。他既無敵人,也無朋友,六個月前退休,連告別會也沒有舉行。
哈羅德自己也承認計劃不夠周詳。沒有走遠路的鞋子,沒有指南針,沒有地圖和換洗衣服。他完全不認路,只知道朝北走。他是走起來后才意識到要做什么。盡管如此,他的決心已經不可阻擋。他也不可能回頭,哪怕是回家查看一下地圖,就有可能不會再走出來了。
英格蘭的土地在腳下鋪展開,那種自由自在,探索未知的感覺振奮人心,讓他忍不住漾起一絲笑意,但覺蒼茫世界我獨行,再沒有什么可以阻止他,讓他回到小花園里除草去。
人在路上,心卻在回憶和現實之間交錯。他生命中的人,莫琳,奎妮,戴維…不斷出現在腦海里,這使得他并不感到寂寞。
他用回憶丈量腳下的路程。
戴維六歲時差點溺水身亡的畫面不斷出現,他還在解鞋帶脫鞋的時候,一位海上巡邏員邊跑邊脫衣服,已經沖進海里,救起了戴維。
莫琳一直為此怪怨他,他什么都不說。事實上,最終,他也沒能將他的孩子救回。
4
哈羅德的腳上起了水泡,嘴里已經干涸得不行,小腿也疼痛難忍。他摔倒了,被一個人女人收留了。
她是醫生,仔細為他檢查了傷口,清洗消毒包扎。臨走,她送給他登山背包,一卷藍色膠布,徒步專用襪子,指南針。
他的腿慢慢好起來,依然給莫琳和奎妮寄明信片,告訴她們自己的進度。
哈羅德的身體累,心也開始不堅定了。
無論朝哪個方向看去,都是沒完沒了的路,他覺得自己永遠到達不了。
為什么要浪費這么多時間看天,看山,坐一輛車不就完了嗎?奎妮當然不會因為他叫她等待就能延遲結局的到來。
他給療養院打電話,對方說:她在等你,就像你囑咐的那樣。
掛了電話,他這才更加堅定起來。先前強烈的懷疑感消失了。如果坐上火車,其實是大錯特錯。
他撿到一個別人不要的睡袋,剩下的路程,風餐露宿,真正與日月、天地在一起。
5
哈羅德的故事上了報紙,越來越多的人知道,也越來越離譜,莫琳的生活也受到影響。
不斷有人加入哈羅德,成為一支龐大的朝圣隊伍。人多事情多,行走變得緩慢,味道也變了。隊伍有贊助,報道,拍照,哈羅德越來越不快樂。
那個隊伍提前到達,照例鮮花拍照報道,結束。哈羅德終于可以一個人上路,他和小狗按照自己喜歡的節奏,沒有辯論,沒有爭吵。心中又燃起了希望。
6
也許,人們都會嘲笑哈羅德幼稚的行為,罹患癌癥的人,時日無多,豈是徒步就能挽回生命呢?有的人以為他有宗教信仰,但他沒有。他只是有這樣一個單純的信念,只要他走著去見她,她的病就能好。
靠著這個信念,哈羅德用雙腳走完了路程,而他的心已經隨著行走,變得不一樣了。
這一路,他沒能留住奎妮的生命,自己好像重新活了一回,他的靈魂變得純凈。他不再是那個謹慎、膽小的老頭,他勇敢、堅毅,懂得了如何去擁有,珍惜。
曾經,兒子是哈羅德和妻子心頭不能觸碰之痛。他和妻子相互怨恨,分居,冷漠。直到送走奎妮,才算是真正接納了兒子的離去。看起來是和奎妮告別,內心意義上,卻是與兒子完成了告別,至此,他們的內心才真正輕松起來。
很自然的,哈羅德和妻子牽起手,笑起來,幾乎停不下來,一如在舞廳初次見面那般美好。他們終于找回了自己,找回了過去。
7
人們不敢輕易改變,卻能忍受,一段關系陷入困境,看似表面的平靜。
每個人活得都累,沉浸在過去的悲苦中,不知道活著的意義。
不如,去做一些不一樣的事情。不妨,沖動一些,幼稚一些,去體驗不一樣的生命。
跳出原有的生活,感受新的東西,人的思維感受看法,不知不覺會發生改變。一個人改變了,關系就改變了,世界也改變了。
行走不是逃避,而是嘗試一種新的生活方式,享受更好的生命狀態。
一個人的朝圣,無論走到哪里,最終走向的是內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