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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們都找到副業了,而我沒有。
他們一個敷瘦包瘦了三十斤,順勢做起了代理,拿自己瘦身前后照片最對比,吸引了好多顧客,月入過萬。
一個建了個群賣舟山海鮮,群里上百號人,每周一團,每次能賣掉五百斤。
一個做菜好吃拍照好看,賣了一段時間的食材后,開門迎客做起了私廚。
看看我自己,快三十了,身無所長。
孩子要養,房子要供,人總是要想方設法賺錢的,然而賺錢也要找一個自己喜歡的方法賺吧。
思來想去,我還是最喜歡寫作,再加上人人都說的“寫作變現”,那就寫吧!
我確是因為“錢”而開始寫作的。和簡書大多數人“因為熱愛而寫作”的純粹相比,也許顯得功利又市儈,但我并不覺得這有什么不妥,如果能用自己的喜好賺錢,也是坦蕩的。
可是越寫卻越發現,想靠寫作賺錢,比做生意還難。
寫作是孤獨的自我較量,每一篇文章,我都要花很久很久才能寫完,有些文章寫完后就自我推翻,覺得言而無物、毫無可讀性。有些文章自信滿滿地投出去,卻秒收一個拒稿信息,掩下心里的失落去問,為什么拒稿呢,能不能提一些修改意見,往往也收不到回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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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困惑,寫作到底需不需要天賦?
村上春樹在《當我談跑步時 我談些什么》里提到第一部作品《且聽風吟》,一部“連個具體的構思都沒有”、“不知道如何處理為佳,于是順勢投稿應征文學雜志的新人獎去”的作品,獲得了當年《群像》雜志的新人獎。
而同樣是寫作者,本杰明·富蘭克林卻是通過日復一日的刻意練習,才能達到流利表達自己的程度。
也許就像村上春樹自己說的一樣,“人生真是不公平啊,一些人不努力便得不到的東西,有些人卻無須努力便唾手可得。”
大概一流的作家是被上帝之手點中的,不是他們選擇了寫作,而是寫作選擇了他們。
那么不被認可的創作是否有價值?時光長河里那么多風流人物,他們發光如辰星,作品流芳百世,供后人驚嘆欣賞。
庸人們的創作又有什么意義呢?這些創作是否就像軟件運行的緩存數據,是多余的、浪費的,始終要被清理。
不敢想太深,繼續想下去,一切都接近虛無,可是虛無過后,我仍然要面對這個觸手可及的真實世界,感受手機屏幕的堅硬,感受沙發坐墊的柔軟。
我仍然是一個女兒、一個妻子、一個母親,接受生命之旅的喜悅與悲傷、真實與荒誕。在握不住的時間里,握住那些寶貴的人生體驗與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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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下去,感受拒稿的苦澀,這也是一種人生體驗。
既然選擇了寫作,就要付出時間和心力。或許有一天能得到認可呢?
半年多的時間里我沒有休閑娛樂,除了上班、帶孩子,閑暇的時間,都用來構思文章、寫文章。產量不高,但在不斷琢磨的過程中,我覺得非常充實快樂。
這種快樂包含了兩種滿足感,一種是自我表達、自我追問繼而自我更新的滿足感,另一種是“我正在努力做賺錢的前期積累”的滿足感。
當然,到現在為止,在寫作上的收入還是“0”,但我已經慢慢走出了最初的慌張、焦躁。
因為寫作,因為日復一日的頭腦風暴,我對生活里的各種細節更敏銳了,寫作像是一個去角質的過程,把我粗糙的內心,慢慢慢慢磨得柔軟細膩。
時常要學習、分析其他寫作者的思路,我慢慢從“咦,他為什么會這樣想”變成了“哦,原來他這樣想”。我打開了自己,對不同的三觀不會再抱之以無話可說的嫌棄和抵觸,而是嘗試著接受矛盾與沖突,心境更加包容、開闊。
也像是多了一個“安全區”,現實世界風雨再大,只要我回到安全區里,就感到放松、舒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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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寫作的過程中,我變成了更好的自己,這是意外之喜,比起“更好的自己”,最初的目的“寫作賺錢”也變得沒有那么重要。
是的,我在世俗的世界里真正擁有了一個愛好,因此變得純粹而坦然,不再急著要出什么樣的成績,而是各種風格的文章都寫一些,多學習、多思考,用寫作拓寬自己的人生邊界。
就像電視劇里目的不純的男二號,為了金錢接近女主角,卻最終發現,愛才是戰勝一切的力量——更準確的說,愛對了人,就有了力量。
我也許只是一個“緩存數據”,又怎樣呢?我已經擁有疲憊生活里的英雄夢想了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