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報今日報道(9月12日):在11日舉行的“圓夢行動”資助金發放儀式上,省希望工程辦公室向受助學生強調,如不給捐贈方回信,資助金將被追回。發放儀式上,100名受助學生除每人收到5000元資助金外,還收到了一份受助通知單。通知單上注明了該學生的受助金額及捐助方的名稱和聯系方式,并要求受助
學生“盡快給捐助方回信”,并將通知單附帶的回執單寄給省希望工程辦公室“圓夢行動”組,并在回執單上填寫原高中的學校、現在所處大學及專業班級名稱等。
該省希望工程辦公室的劉敬超部長說,“圓夢行動”的捐款全部來自企業和個人,每一筆捐款都是一份愛心。為讓捐款人知道自己的捐款確實發給了貧困學生,受助生必須給捐款人回信,并定期向捐款人匯報學習情況。如果不回信、不寄回執單,將取消該學生的受助資格。對此,受助學生均表示接受。一名學生表示,讓捐助人了解自己的情況,是“感恩的行為”。
好一個“感恩的行為”。
日前,就襄樊5名受助大學生的“忘恩負義”行為(沒有主動給資助者打過一次電話、寫過一封信,更沒有一句感謝的話),被襄樊市總工會、市女企業家協會聯合取消繼續受助的資格,引起社會各界一片爭議。
我們必須承認,大凡好事壞事,到了我們身上怎么都會變味。作為慈善資助和貧困受助,本來都是很私人的事,無需彰顯得沸沸揚揚。可是到了咱們身上,就變得像游街示眾那么熱鬧,捐款千元(當然愛心捐助不在多少)也要叫上電視臺、報社記者來曝光。而受助者則像“罪人”般站在高臺上亮相,就差在他們胸前繡個霍桑筆下的“A”字了。那種受人恩澤,任人“教誨”的感受只有受助者自己體會得到,而要求定期寫信,與做“思想匯報”有什么兩樣?
慈乃愛,出乎于心、善乃惜,出乎于情。孟子老先生有“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則百姓親睦”的仁愛和諧道德觀;而墨子老先生則倡導“天下之人皆相愛,強不執弱,眾不劫寡,富不侮貧,貴不敖賤。”的人人平等價值觀,“ 有力者疾以助人,有財者勉以分人,有道者勸以教人。若此,則饑者得食,寒者得衣……”。沒有聽說過,受人以魚,必當月月叩安之;更沒聽說過在“粥局”喝碗飯,必須做思想匯報的。中國傳統的慈善思想自來是建立在博大“仁愛”和人道主義精神之上的,怎么現在就變了呢?
感恩的方式方法多種多樣,逼是逼不來的,何必非要隔三差五地打一通電話,或虛情假意地寫些八竿子打不到邊際的車轱轆之語,諸如:您是我的再生父母、沒有您就沒有我的今天、我牢記滴水之恩,當涌泉相報等等……
我們的文化體系,自古具有表白的職責,注重的不是行動而是言辭、需要的不是結果而是表象。重要的是,貧困不是罪,“施與受”二者在人格上是完全平等的,如果僅僅因為受助學生沒有寫信打電話就停止資助,我們只能無奈地說,這樣的“富貴不是德、慈善不是恩”。
在我們國人身上,在助人為樂中摻和進了太多的道德審判,原本給予是一種快樂和幸福,快樂不是因為他付出的多,而是因為他計較的少,正所謂無怨便是德。而我們有些行善者卻硬要將其與得失聯系起來,把自己變成一個高高在上的施舍者,其心怎能快樂。相反,那些受助者,本來就倍感自己在咀嚼“嗟來之食”,其心理壓力迫使他們芒刺在背,如同罪人,似有億萬雙眼睛在盯著自己,其心怎能幸福?
(刊發于《新西部》雜志2007-09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