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未想過會以這種方式與他再見。
我和前任曾是同一家公司的同事,工位之間也不過只有幾步的距離。日久生情,認識后不久,就牽手走在了一起。我們在朋友的祝福里微笑,在同事的起哄中接吻,在一場酒醉后分手。說來可笑,直到分手,我都不知道,那場短暫的感情里,我到底經歷了什么。
分手后我很快離開了那家公司,不過我們依舊在同一個城市生活。我知道我們早晚會遇到,世界很大,卻又很小。我曾想過無數種再見的場景,又為每一種情形,想出了無數種應對的情形。可沒有一種像現在,吊帶短褲夾腳拖,我素面朝天,臉上還微微出了汗。
拐過街角,我就看到了他。
站在原地,我不知道該向前,還是向后。只能呆在原地,看著他,看著那張臉。我曾在酒醉后看著他訴說我的喜歡,在深夜里借著月亮的微光在心里一次又一次的刻畫這張臉,直到分開兩年后,閉上眼,我依舊記得,他嘴角有一刻小小的痣,不笑的時候在嘴角上方一點點,笑起來就剛好在嘴角,每次回家的GOODBYE KISS,我都會輕輕的親吻那里。告訴他,那是我才有的特權。
再相見,他似乎變了很多。原本挺拔的身材稍微有點駝背,也是,他已經快30了,聽說近幾年工作一直不是很順利,現任要求也蠻高,當年我還妄想通過自己的朋友拉他一把,不過被拒絕了,現在想來也是好事。
所以你看,我說什么已經放下了,都是騙自己。如果已經放下,我怎么會知道他前幾天還換了微信的頭像。通過朋友圈,我知道他養了狗,能讓不喜歡狗的人養狗,他和現任的關系一定很好。
走的更近了,我能感覺到自己心在狂跳。這種感覺就像我們第一次擁抱,分不清是緊張還是激動,感覺自己都忘記了呼吸,我曾和朋友偷偷的說,第一次和他擁抱的感覺,就像深夜里的煙花般絢爛,寒冬里的手爐般溫暖,心情像守候了很久的旅人在北極看到了極光,像無意間抬頭,就看到了流星。是的,我愛他。即使我不愿意承認,也無法否定。
他的手上拿了兩個甜筒,走的有點急匆匆。應該是拿給他女朋友的吧,比當時對我好多了。當時朋友一直勸我,說不是他不放過我,是我不肯放過自己。那么愛他的我,怎么能放下那段短暫又寶貴的時間呢?我為什么愛他呢?愛這種事,誰又能說的清楚呢。
更近了,他比以前稍微胖了一點。天氣太熱,甜筒稍微化了一點,他比剛才走的更快了。我站在街角,努力的放松自己,對他說:HI。他詫異的看向我,眼神中有一絲迷茫,匆匆的答:HI。
是啊,我也只是個過客罷了。轉身看著他的背影,看著他放慢了步伐,把一個甜筒遞給了站在不遠處的小女生。那個女生,無論以誰的眼光來評價,都只能稱作平平無奇。可是那又有什么重要呢,那是他眼里最美的女生,為她養了狗,為她吃他不喜歡的甜品。那我呢?
回過頭,我找到了那個等我的人。他不高,不帥,無論以誰的眼光看,他都是平平無奇。可是那又如何呢,他嚴肅的表情在看到我的瞬間崩塌,展露出發自內心的笑容,那種笑容,我很熟悉。愛一個人不需要理由,放下一個人也不需要。有很多人,注定只是彼此生命中的過客。我又何必,糾結過去。
故意放慢節奏,看著來人匆匆過來,一把抓起我的手,問我:怎么過來這么久,我就要打電話給你了,巴拉巴拉,巴拉巴拉。我能怎么辦呢~只能用實際行動中止這場嘮叨,好在,在喜歡的人面前,我向來厚臉皮。
至于前任,和我又有什么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