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兒子一不在家,林凡就覺得自己一下子就空閑了下來。照著以往的經驗,陳志遠不到晚上睡覺的時候是不會回來的,這么一算,晚上家里便只有大兒子和自己兩個人了。
兩個人的晚飯,可煮可不煮,而且就他們兩個在家,又洗又煮又燒,實際上又吃不了多少,麻煩事倒是要做一大堆的。林凡又不是一個喜歡做家務的人,一天三頓飯,天天都要洗洗刷刷的,她是真的嫌煩。她向往的生活就是吃喝隨意,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但是結婚有孩子之后,就已經很少有這樣的機會了。
于是,她靈機一動,就問大兒子:“大寶,今天晚上就我們兩個,我們在外面買著吃,好嗎?”
陳大寶對吃的還挺感興趣,聽到媽媽的提議,立刻說道:“我想吃煎餃,想吃手抓餅,想吃小籠包,想吃燒賣,還想吃炸串······”
“行了。”林凡趕緊喊住,“媽媽自己買一份卷面皮,給你買一份手抓餅,再買兩個燒賣行嗎?”
陳大寶有點猶豫,他還想吃其他的,好多東西都想吃。
林凡看著兒子猶豫不定,就說:“要不,你和我一起出去看看,但是也只能買兩樣,多了也吃不完。”
陳大寶戀戀不舍的看著電視節目,最后決定:“媽媽你給我買回來,我不想出去。”
為了節約時間,林凡便答應了然后又把安全事項交代了一遍,才放心的離開。
傍晚時分的菜市場門口正是最熱鬧的時候。菜市場門口一百米的范圍之內,一家挨著一家的小吃攤位,都擺滿了,還擠滿了下班回來的單身貴族和一部分趁著下班買菜的有家有口的。人來人往的,到處都是人間的煙火氣,看起來非常的有食欲。
林凡以前一個人的時候,過的也是這種在下班的時候買著愛吃的小吃回去,一人吃飽全家不餓的日子。結婚之后本想過一過想象中的二人世界甜甜蜜蜜的生活,哪知道男人卻是一個廣結良緣、三天兩頭不是把朋友帶回家,就是和朋友一起到外面吃吃喝喝的主。剛開始的時候,林凡還跟著出去兩次,后來覺得實在無聊就不想去了,可是男人但卻依然照舊。
有一次,林凡下班回來有點累了,就讓出去和朋友一到吃飯的陳志遠,吃過回來給自己帶一點。男人答應的倒是很痛快,可是林凡等到肚子餓的咕咕叫到半夜兩點,都氣的睡不著的時候,陳志遠才拎著他們吃剩的飯菜回來。林凡當時,還帶結婚不久的嬌氣,飯也沒吃都已經餓過頭感覺不到餓了,接過打包盒一把就扔進了垃圾桶里,然后蒙頭睡覺。然后陳志遠,也氣的扭頭就走了——
從那個時候開始,林凡就對自己的男人,還有自己的婚姻開始失望起來。
現在回想,自己當時結婚的想法多么的幼稚,但是幼稚的事總是一件接著一件。
林凡的目光流連在那些單身青年男女的身上,像是回顧自己逝去已久的青春時光。在經過買菜的小攤位,還看到一些男女朋友一起買菜的情景。她的意識出現了恍惚,好像記憶中自己也曾經經歷過這樣的場景:高大的身影蹲著一邊,抬頭笑著問她:“你愛吃什么?我做給你吃。”再一回神,場景一變早已物是人非。
短暫的迷失之后,林凡帶著自己和大兒子的晚餐回到家里,一邊吃著一邊翻著手機里的小說。
在外面買著吃,吃過一抹嘴就行了,時間竟然還挺早。反正是周末,現在又不用做生意了,孩子也不用去上學,林凡也不急著去催孩子洗澡睡覺。便忽然的心血來潮,想起差不多將近一個月之前自己坐的那個模糊的舊夢,還有今天晚上自己的短暫迷失,決定去翻翻自己以前的一些日記和隨記。
林凡上學的時候,就有記日記的習慣,這個習慣一直保留到自己在外面打過工的兩年時間,后來就突然的放棄了。婚后又生了第二個兒子以后,回娘家就不方便了,再加上也有了自己的房子,于是便將自己十幾年的日記和隨記都收拾收拾帶了回來,堆在陳小寶的的房間里面。
此刻,心血來潮,林凡就想看看自己過去的生活,還有那些依舊活在過去的朋友們。
都已經是十年之前的歲月了,再次翻開,仿佛自己又重新的又活了一次。
剛剛離開學校的林凡,和自己兩個好朋友周慧、商子燕一起租房子在外面生活,心里充滿了對未來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期待,每一天都是干勁十足的出去找工作。雖然找工作進行的不是很順利,但是年輕的朋友在一起卻終是開心的很,一起做飯,一起買菜,一切都是新奇和好奇的。
有一天,林凡的朋友周慧在無意中結識同樣也是租房子在附近住的,另外兩個男生,就是王杰和彭宇。不過那個時候的王杰不叫王杰,而是叫王超。這也是為什么當時在店里,沈霞叫他王杰的時候,林凡一點反應也沒有的原因,直到看到那張臉的時候才有些失魂。
至于名字的改動,其實早在很多年之前,因為上學學籍和復讀的原因,有一部分人為了考學就只好頂替別人的學籍。后來,王超和林凡已經很熟悉之后,才偷偷的和她說過:就是因為這個原因,他才從王杰改為叫王超的。只不過后來時過境遷了很多年,林凡因為生活已經忘記了很多的舊事舊人,也就一時半會的忘記了這一茬了。
那個時候的王杰和彭宇,已經是畢業兩年,也工作近兩年的社會青年。社會的經驗和工作的經驗,也都比菜鳥林凡和她的朋友們多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