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當時的他是最好的他,后來的我是最好的我。 可是最好的我們之間,隔了一整個青春。 怎么奔跑也跨不過的青春,只好伸出手道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最好的我們》
? ? ? 三年前第一次看二熊的這本青春小說,第一次沉浸在別人的青春里無法自拔,怎么會有這樣一本青春小說,如此將懷舊和回憶寫到極致,那不是別人的青春,那是我們的青春。或許我們的青春里屬于我們的耿耿和余淮并沒有出現,然而我卻覺得這本書也有我的青春。大概就是這樣的感覺,讀完這本書的時候,有了說不出來的惆悵與失落。我不曾想過它會搬上大熒幕,因為這本書和其他青春小說太不一樣了,沒有狗血的愛情,沒有轟轟烈烈的故事,有的是細水流年里淺淺的情愫以及承諾。當譚松韻和劉昊然將這個故事演繹出來的時候,除了感動,便是在心里哭得心里嘩啦。
一、余淮的自尊心
余淮是一個聰明但并不是天才級別的男生,他籃球打得好,物理學的好,組織能力也很好,這樣的男生在平庸的耿耿眼里是榜樣,是目標。倆人打從同桌起,便是這樣的關系,幫助者和被幫助者,崇拜者和被崇拜者,誰也沒有說出心里的愛戀,但是誰都習慣了在這樣關系里的互相關心。余淮喜歡耿耿,是因為喜歡才覺得自己強大的必要性,還是因為自己足夠被崇拜才喜歡這樣一個單純的小女生,可能他自己也沒搞懂。但在這樣的高中時代,決心放棄高考,一心一意準備報送的小伙子而言,他并沒有想那么多關于愛情的事情。耿耿給予他的崇拜感,使作為“小爺”的他有了自信,在耿耿眼里的他,是超人,是最好的他。
人們總是局限在一個小世界收獲的成功里便以為認清了自己,實則不然。在耿耿眼里天才般的余淮,并沒有那么天賦異稟。這個在高中收獲了崇拜和成功的少年在全國比賽中,才發現自己天分不高,平庸至極。就好像一個人坐在寶座上很久,后來才知道自己只是井底之蛙罷了。余淮在高中獲得的自信在失敗后成了自尊,他努力掩蓋著自己的憂傷而裝作無所謂,這是每一個成功者失落后自我療傷的方式,因為自尊心強的他不愿在崇拜著他的耿耿面前表現脆弱,而耿耿則對他則是更加擔心。這些屬于青春的心理,只有經過青春的我們才會懂得。男生不會習慣在喜歡女孩面前示弱,女生不懂在喜歡的男孩面前假裝無所謂。
余淮的自尊心最后將耿耿驅逐境外,那個為了一個電話不斷煎熬和憂愁的少年,最后為了那些自尊心離開了耿耿。即便考不上清華,耿耿也不會因此嫌棄他。而他忍受不了的是,那個在耿耿面前表現傷心的自己。在對答案那天,他違背了承諾,獨自離去。他要復讀,他不再是耿耿了不起的同桌。也許待他再成為最好的他時,他會回到耿耿身邊。
二、余淮的人生選擇
誰也不敢相信時間里有些人會在回憶里停滯不前,沒有說出口的話,成了倆人耿耿于懷的秘密。
余淮用一年復讀,最終回到了自己要走的人生軌道,他選擇了在一年的自我封閉,他真的是個很驕傲的少年,所以怎樣也不肯低下頭顱和現實說一句話。心無旁騖的這一年,他終于考上了清華,命運卻開了個玩笑,母親病重,家里無錢供他讀書,他選擇了放棄清華,他到了北京,那個自己夢想的地方,他喜歡的人為他留在了這個城市,而在耿耿樓下他卻等來了耿耿和另一男生,耿耿一時絕望的沖動,卻意外將余淮推開了,余淮沒有怪耿耿,他只是明白了只有自己活在回憶里停滯不前。他早已不是那個最好的他,他再也沒有勇氣拉走耿耿。驕傲的少年默默選擇離開,繼續走自己坎坷想但不愿將就的人生,就像書中說的“他一次次被命運捉弄,一次次拼盡全力把人生道路撥回正軌,然后再一次次輸給命運的翻云覆雨手。”在美國讀書三年,只因母親病危,最后不得不中途退學,和夢想永遠告別。孝敬、善良的余淮讓人心疼,而驕傲、自尊的余淮更讓人感到憐憫。
那一年的錯過最后變成了七年,是余淮的選擇,他沒有忘記耿耿,但他自知沒有資格再給她一點點他還愛她的信號。年少時那沒說出口的喜歡,終于還是在時間里釀成了誰也不知道的愛。洛枳愛盛淮南全世界都不知道,而耿耿與余淮互相喜歡全世界都知道,但兩個人卻走散了。一開始,余淮選擇換手機號、不聯系,是因為自尊心不愿讓喜歡的人看到這樣失敗的自己。而命運捉弄,他在選擇與耿耿好好坦誠的時候,卻又一次被迫選擇了離開。究其原因,還是因為他的自尊心,他完全可以走到耿耿面前,哪怕說幾句祝福也可以換來耿耿的解釋。他沒有,是他自己選擇了一年的空白,而現在的他也不再是當時最好的他。世界上最遙遠的距離是,誰也不能用眼睛看見躲在心里的深情。
三、需要命運給一次機會
七年,一整個青春,誤解和等待齊頭并進的時光里,只能期待命運給一次重逢的機會。余淮照顧生病的母親,耿耿照顧住院的弟弟,偌大的城市,兩個七年后歸來的人終于得到契機在同一個地方重逢。七年里沒有說過的話,最后變成了一個熟悉的名字從嘴里喊出來的悲傷。他不再是最好的自己,而她卻變成了最好的她,角色的互換,余淮的自尊心使他像刺猬一樣及時張開了渾身的刺。當耿耿問他什么時候回美國時,他不由自主地就撒謊自己下周回美國,他還是那個不愿坦誠自己失落的驕傲少年。如此倔強,如此驕傲,如此令人心疼。然而,即便如此,短暫的重逢也不會是告別,上天給了他們這個機會,愛情一定會替他們做主。
七年以后的重逢,耿耿于懷多年的秘密,最后都成了彼此不敢回顧的事情。他們都需要將回憶和現在連接起來,耿耿于懷的感覺還是當年喜歡的心情嗎?余淮是確定的,從他七年前將耿耿的對號文在了身上開始,從他五年前去大學找耿耿開始,在重逢后他主動去拍攝地找耿耿開始,他唯一沒有勇氣的原因是他不愿把耿耿拉進他真實而又沉重的生活。然而一直不明所以等了七年的耿耿卻不明白自己是愛余淮還是僅僅因為多年的不甘心。而耿耿說過,“說到底我也不明白,為什么有些人可以在適合結婚的年齡以結婚為目的去和陌生人同床共枕。陌生人的氣息傾覆過來的時候,不會惡心嗎?不會怕嗎?不會覺得不甘心嗎?”因此,即便這次余淮多么努力想要推開耿耿,耿耿都不會放棄余淮,從一開始,這個同桌就是她認定一生的人。耿耿不再是當年跟在他身后亦步亦趨的少女,她有了自己的自信和勇氣,當她情不自禁主動親吻余淮時,余淮不由自主拉近她的頭時,他們內心終于彼此坦誠愛意。
故事的命運是可把握的,而現實呢?誰也說不清楚。有些人終其一生沒有再見的機會,而活在心里的人大概會得到命運的眷顧。耿耿、余淮倆人讓我們都暫且去相信——真愛會得到命運眷顧。七年,不長不短,但足夠重逢已是極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