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所有的組織中。很自然的,會產生一個“有力的自我描述”或者“自我服務的陳述”,組織再根據他們的獨特本性,組織在對外界呈現他們最受歡迎的一面時都有一個既得利益,而且通常一個積極樂觀的外部狀態要比一個實際上內部斗爭的事實要好,即使在組織內部,通常都會有不能說的事實和禁忌,作為一個內部人并不意味著你可以對另一個內部人說任何事
例如:一些醫生知道的醫療失當比他們愿意在公眾面前談論得要多,律師會輕描淡寫這樣的事實:有些律師通常會向客戶索要比實際多的錢,有時法官判斷案例是根據個人信念,對當事人外貌和態度,而且不是按照相關案例的事實,法律的意義和目的進行的。這些現實問題在任何組織或機構尋求建立批判性思維文化時,都應該被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