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飯后散步,又路過那個路口,遠遠又聽到熟悉的嗩吶聲,既不悠揚也不流暢,漫不經心、斷斷續續,像一個被父母逼著學藝的孩子在練功,既聽不到激情,也聽不到快樂。
但我知道,演奏者并不是一個孩童,也不是初學。而是一個50開外的“賣藝乞丐”,據說,已經在此地呆了十多年。
說他是“賣藝乞丐”,是因為他不像其他乞討者,作出各種可憐像,靠博取一點廉價的同情心生活(雖然,據說他們比施舍者過的還要滋潤),他的手,一直握著一只嗩吶,不停地演奏著幾只單調的曲子,就這么日復一日,上班一樣的來去。但他又絕對稱不上是“街頭藝人”,他身上,少了些藝人的才氣和傲骨。
雖然毫無懸念,在等紅燈的當口,我還是停下來細細打量了他。似乎永遠都是一身破爛的衣服,盤腿當街而坐,或許是初秋的夜晚有些涼了,腿上蓋著個同樣破舊的布,面前照例擺著一個大瓷缸。雖是人來車往,但停下的卻很少。記得剛搬來時,每次路過,我都會給女兒幾個鋼蹦去投給他,并告訴她:“不管生活多么不堪,自食其力都比乞討要受人尊重。因為他的自食其力,因為他對生活的熱愛,我尊重他。”
但后來,我不再給了,因為我發現,其實在他自己心里,他也仍然僅僅是個乞丐而已,不過面前放的,不是病殘的身體或求救的血書,而是一只嗩吶,如此而已。
今天再次看到他,我忽然找到他之所以十幾年仍然是乞丐而成不了藝人的原因。
首先,對藝術,或者說是對嗩吶,他并不是真的熱愛。只是喜歡,會吹幾下。一個真正熱愛的人,吹嗩吶時的陶醉會讓他忘了全世界,也會讓全世界都忘了他是誰。那種熱愛是掩飾不住的。但于他,卻沒有,他只是把那些音符吹了出來,毫無感情。
其次,他沒有努力。試想,一個把幾首曲子每天不停的吹奏了十幾年的人,竟然還停留在斷斷續續的初學水平,豈止是沒有努力,而是根本就沒有上心。哪怕有一點點的熱愛,付出一點點真正的努力,也要達到中等以上水平了啊。
最后,當然,他也沒有從中得到價值感和玩耍的樂趣。這點從他的表情就可以看出來。對他來說,吹嗩吶只是一個不那么累、也不至于餓著的工作而已,只是一個謀生的手段。
弗洛伊德說,好的人生,是在熱愛的領域努力的玩兒,而于他,則是在無聊的領域應付的活著,又何來的快樂呢!
不禁想,如果這十幾年,他不是應付,而是認真的去演奏了,他的人生,會有不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