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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時候見過一個讓人很心酸的女人。
她嫁給鄰居的時候,是二婚,帶著一兒一女。前夫因為偷盜搶劫坐了大牢,娘家人一提起此事,就說:“當初我們都不同意他們結婚,她非要嫁,結果,落了個這樣的下場”。
經過一次錯誤選擇的女人,在下一次選擇幸福的時候,應該會更加重視和謹慎吧。然而,她再次選擇的男人——也就是我的鄰居,是一個酒鬼,好吃懶做,每次酗酒之后就發酒瘋,把家里砸個遍,甚至打人,第一任老婆妥妥給打跑了。
這次結婚,她娘家人當然全部反對。
但是她再次一意孤行。
果然,好景不長,鄰居又開始酗酒打人,甚至還打她帶過來的孩子。再出門,她總是眼淚哇哇地說:“我勤勞,性格也不錯,長得也不差,但是為何我這輩子碰到的男人都是這樣的!”
終于有一天,她又一次被打,走了再沒回來。有種女性,在愛情方面總是選擇錯誤,心理學家武志紅在《為何愛會傷人》中揭示了這類女性的選擇背后的原因:這類女性通常在童年時期,沒有得到父母的關愛,或者處于父母的家庭暴力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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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志紅說,無論愛還是愛情,其實都和我們的童年有密切的關系,不僅僅是愛,我們的自我都是在童年形成的,我們的潛意識是在童年建立起來的,所以我們的一切最深層次心理問題,歸根結底都是童年的問題,也就是我們童年時代的原生家庭的問題。
確是如此。
據說她是家中老大,以前家里孩子又多,在她很小的時候,弟弟妹妹不斷出生,她便擔負起了照顧弟弟妹妹的責任。而在普遍重男輕女的農村,她基本處于被父母所忽視的情況之中,而她又有一個要求嚴格經常打罵她的父親。
她痛恨自己的父母,希望遇到一個愛她疼她的男人。而現實是,長大之后,她的選擇卻總是傾向于有暴力傾向的危險分子。
《為何愛會傷人》里面解讀:對男人選擇的一再錯誤,其實是基于她想改造童年夢想的一種投射,她們想通過自己的努力去證明自己可以修正童年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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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國,有無數姑娘迫不及待又堅韌不拔地搶著嫁給殺人犯。這就導致了一個“怪現象”:許多惡行累累的殺人犯,卻在進監獄后做了新郎。約翰·韋恩·蓋西,謀殺了數十名年輕人,他在被關進死牢后訂婚;蒂莫西·麥克維,制造了俄克拉荷馬爆炸案,奪走了168條生命,但他在行刑前收到了數十封求婚信……
對殺人犯渴求的女性,通常有一個暴力傾向的父親。在這類女性心中,其實有一種單純的想法,那就是她們認為可以用愛改造一個人。
眾所周知童年的經歷對人的性格養成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卻鮮有人注意到這樣的經歷也潛移默化的影響著人們擇偶的標準。
一個童年飽受虐待的女性希望尋找一個毫無暴力傾向的伴侶,卻極有可能陷入“只有情感表達激烈才是真實愛我”的漩渦而最終退回尋找暴力狂的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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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在婚姻中,有時候會看到父母婚姻中的影子。
當初朱茵決定和周星馳分手時,是因為她見過好的愛情的樣子,她的父母很恩愛,從小給了她足夠的安全感。所以,她才能辨別出目前的狀態是不對的,才懂得及時止損。
因為見識過,才擁有了選擇的能力。
所以,才有人說,最好的家教,是爸爸愛媽媽。
當父母希望將來孩子能擁有一段美好的感情,要給孩子做好的示范。尤其是爸爸,給予充足的重視同時,讓孩子遠離家庭暴力,給孩子足夠的安全感,因為這是孩子將來懂得經營感情的基礎。
除了夫妻關系對孩子擇偶的影響,爸爸、媽媽和孩子這個三角關系也作用顯著。《為何愛會傷人》中就提醒各位爸媽:爸爸和孩子、媽媽和孩子、爸爸和媽媽這三個關系同等重要。假若這三個關系都是充滿愛的、和諧的,那么一個孩子就會形成非常健康的愛的模式,等他長大后,就會將這個愛的模式延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