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舒:要是喜歡總有時間。
真的,女孩子說:我不能赴你的約會,因為媽媽不準我晚歸,并不是理由,不過是推辭。
老板說:“對不起,我們薪水一律是這么多。”那也不是理由,只不過閣下不值得他破例。
沒有時間寫作?不不不,更不是理由,一切都看選擇,凡事都排座次,如果真的想做一件事,想得厲害,想得憔悴,一定會做成功。
淺而易學的事不去做,很明顯是不想做,沒有必要,不值得做,以及不方便做,那么這件事在當事人心目中,自然也不是重要的事。
一位大律師接受訪問,記者問他,業務繁忙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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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空搞音樂?他笑笑答:要是喜歡總有時間。譬如說,人家吃飯,我不吃,人家睡覺,我不睡,我作曲,我練習樂器。”
就是那么簡單。
人在愛的不夠,努力的不夠,用心的不夠的時侯,總是喜歡創造一些不是理由的理由來開脫自身,以便下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