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童年被母親拋棄,被父親排擠的缺愛小人物,在與家人磕磕碰碰最后分崩離析的冷漠關系中走完了平淡無奇的60年生涯,然后有一天,因為行走,重新在愛中站起。
一個原本走的最遠的路是到外面扔垃圾的矮胖大爺,在某個清晨,因為想寄一封信,莫名就踏出了這輩子走的最長的一段旅程,然后最終,因為這個旅程,重新生活。
這就是一個人的朝圣的故事,一個平凡的小人物,開始沒有計劃的行走,只為一件自己沒有能力達成的事情。因為一個小女孩的一句話:信念比現實更加重要。
看這本書的時候,印入我腦海最多的身影是阿甘,那個稍微有點弱智,因為堅持別人不會堅持的事情,顯得有點愚蠢的事情,卻一次次受到命運的垂憐。
一些很簡單的堅持,簡單在事情不復雜,但是堅持本身很難。一旦這種堅持被實施,似乎全世界都會為你開路。
這本書里幾個讓我思考的事情:
1、每個人都各自的煩惱,就像哈羅德路上碰到的每個人,不論加油站的女孩,還是餐館一起拼桌的紳士,女孩年輕卻經歷生死,紳士一邊是精致的生活,另一邊卻深陷同性戀的泥沼中。
2、當我們不斷前行,所有的過往都會回來,感悟也會如期而至,所以要給自己閑暇的時間,好讓感悟有機會發生。身體走的太快,需要停一停,等等靈魂。
3、誤解總是會越來越深,使得我們帶上有色眼鏡去看待身邊的人。消除誤解需要一些改變,不論是環境的改變。還是內在的改變。
4、一個人輕松自在,有同伴有時候就伴隨著責任。責任越大,牽絆越多,有時候離自己的內心世界就越遠,就像朝圣者隊伍的壯大其實也不見得是件好事。
《一個人的朝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