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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第一雙高跟鞋,是和閨蜜一起敗回來的。
2009年的深秋,作為一名大四學生的我,得到人生中的第一份正式工作。一時興起就和閨蜜去逛廣州崗頂的摩登百貨。
閨蜜愛鞋如命,尤其是各種恨天高,細細的,女人味十足。而我,一枚尚徘徊在休閑鞋且未穿過高跟鞋的菜鳥級別女性。兩者一比較,其中的差距可想而知。就好比一位初入江湖對各種事物極其好奇但是能力明顯不夠新手,PK一位混跡江湖揮繩如棍的江湖老手。
但是,敏而好學的我被激情蒙住了眼睛,忘記了自己的斤兩,一入江湖即和高手對決,且還一副信心十足的樣子,戰況當然相當相當的慘烈。
我的前兩雙高跟鞋就是這種慘烈PK下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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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時,好友已經由最初的休閑,淑女,等階段沖向性感階段了。而我呢,腳上一雙傻乎乎的板鞋穿得不亦樂乎。不知天高地厚的我偏偏熱情高漲地和閨蜜呼應:哇,這鞋多性感呀,近十厘米的細高跟,黑色,絲絨,接近腳踝的一圈低調的花紋,要多性感就有多性感。
其實,那會兒我知道個鬼的性感,只是覺得閨蜜都歷經滄桑有了金剛不壞之身了,她說什么就是什么呀。她見我反映熱烈,提議要不咱兩各買一雙。
聞言,我懵了一下,還好在頭昏之時,我看了眼價錢,天,小一千呢。這對當時吃住都成問題的我來說,是一筆很大的開銷。
這時,導購恰到好處地湊上前來:最近商場搞活動,假如兩位一起買的話,以一半的價錢就可以拿下了。這個一半的價錢深深地打動了閨蜜,可是一半的價錢也是我無法承受的,但是她的一句“我可以先幫你付,往后發工資了再給我”深深地打動了我。
于是,一個江湖新手和一位江湖老手各自提著她們手中人生中的第一雙性感高跟鞋和人生中無數高跟鞋中的某一雙手牽手回家了。
后續情況,新手抱回鞋,穿了半天,幾乎十個腳趾頭全部起泡,更恐怖的是走在略光滑的地板上,差點摔個狗啃屎。雖然這雙性感的高跟鞋被同事盛贊,但是其中的滋味只有新手自己知道。只是從此以后,除了幾次拿出來膜拜一下,新手再也沒有碰過這雙性感高跟鞋,至今鞋底的標簽還在耀武揚威張貼著。
老手捧回鞋,立馬穿上,還特不當一回事,翻山越嶺,健步如飛。慘烈戰況之后,新手有種把鞋子給老手,是不是就可以不用還錢的“卑微”沖動。
所謂甲之香草,乙之毒藥,就是這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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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新手總是自我感覺良好,她總以為自己的審美和生活水平已經夠檔次去接觸那些貴貨,于是不撞南墻不回頭的她又跟死黨一起敗回來了一雙價格不菲的靴子。試靴子時,我其實知道自己并不是太適合它,承認它很檔次,很好看,很夠味,但就是不適合我。
不過,我再一次迷醉在閨蜜的好言好語下,什么你穿著好看,女人嘛就應該給自己多買幾雙好的鞋之類的話語讓我再一次找不到北了。
抱回靴子之后,當然立馬穿上,和第一雙性感高跟鞋比較,這雙靴子還是陪伴我度過了茫茫冬日,但是在日后的相處中,我越來越發現自己不適合它,打算從此以后再也不碰此類浮云,不過既然已經敗回來了,就不能像第一次一樣再擱置不管了吧。
以后的以后,在血的教訓和金錢的消耗之下,我漸漸明白了自己的風格和舒服的狀態,同時也對自己說,以后絕對不能有超出經濟水平范圍內的享受,這樣才會有自由。
終于,在距離買第一雙高跟鞋的兩年之后,趁商場做活動,抱回了一雙略微粗高跟深棕寬嘴鞋,它細看不起眼,但是越看越好看,越看越心水,越看越像自己喜歡的樣子,關鍵是穿上五公分的它竟然和平底鞋沒兩樣,甚至更健步如飛。
那一刻,我就知道,找到自己想要的了,只不過學費有點昂貴,那雙至今標簽還在的性感高跟鞋時時刻刻在警示呢。
而那雙鞋的牌子叫他她,隸屬百麗集團。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