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人是很難與狗相處的。因為你并不知道它吃喝拉撒的準確時間,一旦你選擇養一只狗,就要犧牲自己的時間,去適應它的活動,我想這與婚姻差不多。當然這樣形容免不了會受到婚姻關系里的男同志或者女同志的質疑,這種質疑是可以理解的,畢竟愛情的力量是偉大的,即使是狗也無法靠屙尿來戰勝。是你的骨頭終究會掉進你的嘴里;不是你的,也只有掉哈喇子的命。
? ? ? ? 說回噓噓,我想它跑的已經夠遠,遠到我無法靠想象找到它的去處。狗的性情,人終究是無法徹底理解。搖尾巴可能是在示好,也可能是因為它餓了想討吃食。一旦你無法滿足它搖尾巴消耗的能量,下次它就不會再搖尾巴了。人可能也一樣,具體怎樣,我不會寫在這里,因為寫出來,就好比把人同狗相類比,那樣無同于自取其辱。
? ? ? ? 我鎖上門,尋著狗騷味去找噓噓。這并不是件容易的事,因為你無法斷定觸覺、嗅覺、直覺這類東西是準確的。如果準確,那社會上也不至于有那么多剩男剩女,她們大抵都是靠這三類感官去判斷愛情的歸屬。喜歡的男人今天發了條微博,興許只一句話,都能靠想象把自己牽扯到里面。亦或者喜歡的女人今天畫的妝,是自己昨晚手誤點贊的化妝品廣告,那么今天一整天都是浪漫且幸福的,即便真相與你無關,甚至有些傷人。所以我有點迷茫,我的狗丟了,但無法靠以往的方式找到它。
? ? ? ? 于是我敲開了鄰居王大媽的門,她是小區物業每月表彰的熱心居民,更重要的是她懂狗,聽說王大媽年輕時開過狗肉館,專殺狗。門開了,屋內的陳設沒有想象中的血腥,沒有琵琶勾,沒有血淋淋的案臺,所有家具都很正常,符合一名絕經退休女人的設定。王大媽給我遞了一杯茶,表示這不是件容易辦的事。“像你這種情況,找狗很難的。首先它不是第一次出逃,顯然已是慣犯。其次它的出逃帶著厭煩的情緒,所以即便找回,以后也很難相處。我的建議是你再找一只狗,趁著年輕”。嗚呼,專業人士已經建議我重新再找一只了,難道噓噓再也回不來了嗎。趁著我正在恍惚,王大媽戴上老花鏡,雙手撐在膝蓋上把自己從沙發里撐出來,顫巍巍的走進里屋,帶出一本厚厚的冊子,里面凈是些狗狗的照片。公狗居多,但她還是翻到了幾只母狗的照片,“這張怎么樣”,透過鏡片,她的目光掃射到我臉上,仿若日本鬼子懟到八路軍臉上的機關槍,我知道自己無處可躲,于是接過照片。這算什么事,我只是想找回自己心愛的東西,現在倒好,成了大媽眼里的一場買賣,看中就介紹,看不中就拉倒。我心愛的東西在她們眼里成了一筆交易!我隨意翻看幾張照片,示意她的收藏不符合自己的胃口,果斷謝絕她的好意,匆忙逃離了屋子。
? ? ? ? 我終究是要靠自己找回噓噓的,這是我的命,也是它的命。假如當初我向他徹底坦白房子的事,它也不至于逃跑。假如它懂事,也不會隨著女鄰居喊叫不停。假如我哪怕有一點珍惜,也不會放任它的任性,讓事態發展至今。但承認錯誤是沒用的,如果承認錯誤有用,那還要警察干什么。但是現在把狗找回來已經不是我自己的事,因為王大媽已經知道了,她知道了就等于整個小區的人知道,我,周三九,把自己的狗弄丟了。而且她們必然會添油加醋,說是因為我不愿支付養狗的費用,或者已經徹底喂不起狗了!那樣我必然成了失敗的人,一個連狗都養不起的男人!為了堵住她們的嘴,我必須要找到自己的狗,因為這是小區的人共同的意愿,如果找不到,我就成了小區里人人唾棄的失敗者,那對于當時的我無異于被宣判死刑,所以尋找噓噓在她們眼里仿佛成了我的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