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覺得我是個時尚的小孩,至少在所謂的花季里,我一直敢想敢做,且敢做敢當。
十一歲的時候暗戀上同桌的男生,于是把他語文書上的黃河象描成了一只豬,并用彩筆和蹩腳的藝術字標上了他的大名。然而,他卻從未發現。畢竟,那個時候他成為全班偶像不僅因為那尚可的顏值,也因為他那從不翻語文書只好理科的傳奇。
十三歲的時候看到全班女生都綁著高高的馬尾,光著額頭,也毫不遮掩自己的青春痘,這甚至讓當時沒有青春痘的我覺得我是不是一個沒有青春的人。于是,我決定用我自己的方式來塑造一種style,并標榜真正的活力少女——剪了短發,還帶很厚很長的劉海的那種,很多年后,我才知道那叫殺馬特,洗剪吹,或者是非主流。當然,這一切都是背著我爸媽進行的,然后并沒有什么用,因為剪頭發回家的那個周末,我就被我媽用晾衣桿暴打一頓,屁股腫了幾天不能坐。
然后這又有什么呢?我已經成功地甩開了那群幼稚女生的審美,以高出她們無數個level的造型吸引了無數人的眼球,我的目的已經達到了。
那時候我們還喜歡用一種花信紙來寫信,其實就是印刷了很多非主流語句或者明星的本子紙張,然而那個時候的潮流卻是這個小紙條都得用這種紙,否則你就會被認為out或者被驅逐出某個朋友圈子。那個階段的友誼都是這個樣子,女生會因為共同的八卦或者在背后說某個人的壞話就可以成為至交。
而我,則再一次引領了全新的潮流。我用當時在我心中最代表奢侈品的古龍香水浸潤了花信紙,然后在陽光下曬干,這樣,所有的花信紙都帶有淡淡的古龍香水的味道。我用自制的紙給喜歡的男生寫了一封深情滿滿的情書,結果出乎意料卻又如我所料,男生把信紙在全班流傳,我的確紅了,我的信紙也的確成為了被競相模仿的對象,而我,卻似乎不是很開心。
后來,當滿大街都是厚重的斜劉海,每個女孩子都只能被看見一只眼睛的時候,我,一個14歲的花季少女,再一次刷新了潮流,齊劉海遮住眉毛,碎及肩長發,時而慵懶扎個馬尾,時而不梳頭發隨心所欲,再配上我標準的圓臉,自認為可愛至極。當然,那個時候沒有萌這個詞,所以,可愛已經是一個女生受到的幾乎接近最高的評價,然后那評價卻來自于我自己。
16歲開始玩貼吧,因此現在擁有了一個很高等級的讓人無比羨慕的ID,給我喜歡的男生建了一個貼吧,蓋了一個520的帖子,寫了將近4萬字的自白書。18歲在一個當時在青少年中比較流行的雜志的貼吧里面認識了另外一個文筆特別好特別有才的男生,我們在虛幻的網絡中一見鐘情,開始了一段為期5天的戀愛。5天后。我們分開。
19歲的時候,在一個有四五千觀眾的舞臺上跟曾經的那個男生表白,給他伴奏完一路向北拿著吉他不知所措的我還是被溫柔地拒絕了。他說,你很好,所以你會遇到很好的人。
我很好,可你就是不喜歡我。
去他大爺的你很好。
于是,從那個時候開始,我知道,我的勇氣已經消失殆盡。
然后,最重要的是,如上的事我都沒做過。
20年來,我是爸媽心中的乖乖女,老師心中的三好學生。在無憂無慮的環境中過活。
11歲時我的確把黃河象描成了一只豬,可是卻是在我自己的書上。13歲時,我聽爸媽老師的話,保持著標準的學生頭。我創新了花信紙,也寫了信,卻沒有給那個男生。18歲時,那個貼吧的和我各方面都很契合很有才的男生想我告白,我卻沒勇氣接受,于是我把他各種拉黑。19歲時,我的確那些吉他去給他伴奏,一路向北也唱了,只是我依然沒有告白。
我就這樣保持了大家眼中那個我,卻后知后覺我也丟失了最本真的自己。
所以,我到簡書來找你了。
這一次,我不會再后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