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感觸,就是不同于平常的時刻,引起情緒或高亢或低沉的波動。波動的余溫延續一段時間,就是形成記憶,叫人久久不能忘懷。司徒見慣的事或物卻難以帶來情緒上的記憶點,甚至是想要去記憶也是難以做到的。
如果記憶的期限只有一天,我該如何寫下這一天有所感觸的事。我想應該會有很多,只要時間流逝,只要思想不停止,沒有與昨天的比較,就會以認識的眼光來描述看到或經歷的事物。
就像人類最初認識這個地球的時候,記錄著它的樣子。每隔一段時間從東方升起,于是發現了晝夜。又隔一段時間草會綠、花會開、有果實、還會下雪,這就叫做季節。有人記載著一天天的變化,找到了其中的規律。地球是自轉加公轉的,季節是輪回的,日也復一日。
記憶是持續的,所以會記錄自然。可是該如何記錄記憶呢?清晨看著日出你就會想起昨天的太陽和天邊的云彩,比較著它們有什么不同,這是記憶的變化情況。如果有一個記錄記憶的機器,它的描述應該是這樣的“看著眼前朦朧的日出,他腦子里的第84154890148號記憶被提取了出來,那是一個天高云淡的早晨,與今天的不同。比較之后的結果讓它的情緒體開始不安,藍色情緒泛濫。一天的工作開始了,編寫的文件中出現12處錯誤,比昨天多12處。喝水的時候,將杯子碰到在地上。回家的路上對流浪狗表現出厭惡的表情。可以總結日出的晴朗與否會影響一天的生活。”
我們靠著記錄,發現著周遭一切事物的規律。靠著這些規律,成為它們的上帝。可是,我們的所做的一切,又有誰來記錄和發現呢。了解世間萬象,最終卻不了解自己。事實上沒有記錄、沒有發現,就是最大的威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