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朋友給我發過一個知乎的問答,關于對一個人有感覺和對一個人有感情的區別。
你去寵物超市閑逛,看到一只泰迪你很喜歡很想買,但是你沒帶夠錢,所以你告訴店主要給你留著,第二天你再來買,但是這一天你都寢食難安,心里想著那只泰迪,又怕店主會不守信用把它賣給別人。可第二天你帶夠錢再來的時候,卻看到一只更可愛的泰迪,價格比昨天那只還更便宜,所以你果斷移情別戀買了今天這只。
這就是感覺,一時的心動,但是因為沒有感情,所以你很容易被性價比更高的吸引。
雨天下班回家,你看到一只流浪小狗凍得瑟瑟發抖,你很可憐它就把它帶回家,每天照顧它,你覺得自己越來越喜歡它了,你們成了彼此的陪伴。一年后有人想用一只名貴的小狗跟你交換這只流浪狗,可能打死你也不愿意換,盡管你知道它不名貴、不漂亮,可它卻是你千金不換的一只。
這就是感情,它是你生活的一部分,不因為任何外在而動搖,就像小王子的那朵玫瑰花,因為是親自澆灌的所以比別的都重要!
每個人對愛情的要求不同,有的人覺得只要有感覺就可以在一起,也有的人可以把感情當做愛情,但還有一部分人,是感覺和感情一個都不能少的。我總是說,愛情不是追出來的,可能時間久了能夠培養出感情,卻不一定能生出感覺。況且感情也并不是隨便兩個人就能培養出的,必須兩個人合適,并找到一個能讓兩人都覺得舒服的相處模式,才能給彼此的感情增值,否則不僅感情培養不出,還可能把感覺也消磨掉。
養小狗你可以養一只日久生情的,還可以再養一只一眼就怦然心動的,但是戀愛結婚不同,只能選擇一人。
我之所以堅持結婚必須有愛情,必須在感覺和感情都具備的基礎上,是因為這樣才能讓人心甘情愿承受這之后的一切。
我記得有個已婚的朋友說過,結婚后她還是一直想著一個曾經喜歡的男生,她跟老公是相親認識的,老公對她很好,她也覺得幸福,但是想到老公不是自己期望的樣子還是有些遺憾,還是會不時想到曾經喜歡的人,那種心動的感覺她在老公身上找不到,所以時常會挑剔他哪里做的不好,因為一開始便是覺得他會對自己好才在一起,現在他有一點的疏忽,自己都覺得委屈。
因為不是自己喜歡的,所以總期望對方能多愛自己一些,多為自己付出一些,覺得自己要在這段關系里占據主導的地位才值得自己交付出來的這一生。
不過,感覺也是一種很扛不住消磨的東西,甚至是盲目的假象。有個電影《我愛天上人間》,林心如在里面扮演了一個女導游,一直暗戀著男導游,當她終于鼓起勇氣把情書投進男導游的儲藏柜后,卻意外聽到了男導游跟同事的聊天,于是發現自己看錯了他,然后倉皇而逃。
當別人問她怎么會喜歡那個人時,她說:“我之前也不知道他是這樣子的啊。”她只是被外在表象迷惑了。的確我曾經說過,能不能喜歡一個人是一眼就能看出來的,但是一眼喜歡上的人并不一定就是真實的,還需要深入的了解,長時間的磨合。有的人了解之后發現自己的喜歡不過是假象,也有的人在磨合的過程中逐漸互相深愛。
當然一輩子很長,哪怕萬事俱備都不能保證能白頭到老,誰也不能預料未來會遇到什么威脅。
前段時間有個讀者跟我說,老公出軌了,并且明確告訴她自己愛上了別人,一定要與她離婚。她們是大學自由戀愛,后來結婚生子,相濡以沫三十年,也一起經歷了很多生活的磨難,感情一直很穩定。年輕時她也是校花級的美女,原本是國企職工,為了家庭便放棄了工作,專心相夫教子,最后老公卻說這些都是她自愿的,自己并不欠她什么!可能這么說也對吧,畢竟路都是自己選的,但是這么對待一個一輩子都交付于他,甚至整個人依附著他的女人未免太過殘忍。
原本以為快到晚年,一輩子可以就這樣平靜地走到終點,老公卻給她一個如此沉重的打擊,把未來都改寫的同時還決絕地否定她這么久以來的付出。她說忽然覺得好像自己這輩子都沒有意義了,一生為之而活的東西到最后卻變成一場空。
人這一生,只有經歷,沒有結果,只有過程,沒有目的,所以我還是會堅持,結婚要為了愛情而結,這樣才能保證心甘情愿地與另一個人共度一生,有感覺才能只專注于他一人,有感情才能在感覺磨沒了之后保證兩個人能繼續往前走。而人生也要為了自己而活,無論做什么都記得是為自己而做,無論對方多么讓你安定也不要寄生,始終保持直立行走,這樣才能在將來沒有感覺也沒有感情,甚至遭遇背叛之后不怨天恨地,不否定自己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