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畢業后,放棄保研機會的我,茫然地選擇了一個專業對口的翻譯工作。工作內容說不上輕松,但機械又固定,毫無創造力和自主性可言。
每天上班擠著人滿為患的電梯,聽著同事無聊的八卦內容,將微博和朋友圈刷了一遍又一遍,趁著老板不在打開昨晚沒看完的韓劇,每天最大的苦惱就是中午要點哪家的外賣。
沒有成就感,沒有個人價值,不能給我帶來新的社交圈,也看不到未來的出路。這份工作的安逸感慢慢吞噬了我的野心、我的驕傲和競爭的欲望。
也想過這一輩子就這么算了,但一想到接下來的日子,不過是對當前這種生活的無限復制,我就戰栗不止。
我害怕變數,但更害怕一層不變。
我越來越討厭這樣的自己,但卻始終下不了決心來改變。
人生何其短暫,我不想浪費時間在自我約束上,不想浪費時間做不喜歡的事。
直到我讀到英國小說家毛姆在《月亮和六便士》里寫下的這句話:“為了使靈魂寧靜,一個人每天要做兩件他不喜歡的事。”
我才開始明白,承受改變的痛苦是走向心智成熟的必經之路,任何人都無法回避。
你不能解決問題,你就會成為問題。而解決問題的關鍵鑰匙,就在于你是否能自律。
我的自律,便是從每天做一件不喜歡的事開始。
1、寫作
下決心改變后,我從上一份工作離職,選擇了現在的工作。現在的自己,每天都要與寫作打交道。
事實上我并不喜歡寫作。自己不屬于那種靈感像自來水一樣源源不斷、坐在桌子前擰開閥門就可以順暢地寫個不停的人。
有時候我坐在電腦前冥思苦想了一整天,也只能像擠牙膏一樣擠出兩三行文字。
在寫作這件事上,我給了自己很大的壓力。我害怕自己寫的每一篇文章,滿足不了別人的期待。害怕自己的文章下面,又會出現“這篇寫得跟上一篇沒法比”這樣的評論。害怕別人說我取標題嘩眾取寵,只會寫一些雞湯。
每當想到一個新的題材,新的想法,我立刻會開始自我否定:這種類型的文章是不會有人看下去的,這樣的例子未免太過老套,這樣的標題有點平淡……
想要寫好每篇文章的巨大渴望,讓我對寫作產生了一絲恐懼心理。
另一方面,每天下班之后,拖著疲憊至極的驅殼回到家,不要說寫作了,連起身為自己煮碗面的精力都沒有。愛豆的綜藝那么好看、新番的日劇還沒追、微博的熱門榜單還沒刷完.......太多的誘惑分散著我為數不多的注意力。
我心里很清楚:寫作并不是一蹴而就,需要極大的耐心和執著。
寫作也是一件熟能生巧的事情,懂得享受孤獨、耐得住寂寞,有時候比天賦更重要。
我給自己定了個目標:每天就算再累也要積累一個寫作素材,寫下500字的心情感受。
我開始像日劇《深夜食堂》里愛吃腌白菜的那個劇作家一樣,每天隨身攜帶個小本,聽到什么有趣的故事、看到新奇的景象,都用筆記錄下來。
當我養成這個習慣之后,我收獲了至少兩個益處:
一,我的文筆變得比以前流暢很多,不再磕磕絆絆;二,我的時間變得比以前寬裕了很多,以前渾渾噩噩地過著每一天,想不起自己一天都干了些什么,而現在,起床后、等車時、睡覺前,一切碎片時間都被我利用來寫作。
有人說,這個時代,一個人寫作的水平決定了他的核心競爭力。
寫作讓我變得更留心生活,更刨根問底,更關注他人。
或許就如美國作家雪莉·艾莉斯所說:“我們每個人都有與生俱來的表達欲望,這就是寫作的激情和動力。從這個意義上講,每個人都是天生的作家,每個人身上都有作家的潛質。”
我的自律,從寫作開始。
2、跑步
開始跑步這件事,是在大二的時候。契機說來有點功利:為了順利通過體測、拿到獎學金。
作為一個從小體育成績一直在及格線徘徊的體力渣,跑步對于那時候的我來說,絕對是最不喜歡的事情,沒有之一。然而,為了獲得我想要的一切,我不得不開始跑步。
一開始真的有夠痛苦,經常跑了沒兩圈就上氣不接下氣,喉嚨冒血腥味,每個細胞都在叫囂著放棄。
但我知道,不能放縱自己,放縱如山倒,自律如抽絲。一旦給自己找借口放棄,我就再也過不了這個坎了。
也有過幾次在跑步前感受到鋪天蓋地襲來的疲憊感,不知道自己的堅持是否真的有意義。
欣慰的是,在每天與自己的惰性做斗爭的過程中,我開始覺得,跑步沒那么討厭了。
我開始喜歡上跑步時不用與任何人交流、不用想任何事的放空,喜歡上跑步后大汗淋漓的輕松,喜歡上每一天體型都在變得更加美好的自己。
后來,直到體能測試結束后,跑步也一直被我堅持了下來。
跑步就像上課、吃飯、睡覺一樣,被我編入了每天日常生活中的流程。長時間的重復讓跑步變成了一種習慣,不再損耗我的意志力。
村上春樹說過,只要他還跑得動,就會一直跑下去。他打算在自己的墓碑上刻下這樣的字:“至少他是跑完而不是走完的。”
我也想堅持跑下去。
3、深度閱讀
在日本留學的時候,我每周會有三天去牛肉蓋飯店打工。打工期間,我觀察到一個現象:
很多客人都會在等飯菜上來的那段時間里,拿出一本書坐在座位上安安靜靜地看。有時候甚至會讀到忘我,連飯也顧不上吃。
更夸張的是,就連在通勤時間人滿為患的地鐵車廂里,也經常能看到一手拉著吊環一手捧著書專心研讀的日本上班族和學生們。
這讓我覺得不可思議。畢竟在中國,如果有人在飯店或地鐵上看書,難免會讓人感覺有點“作”。似乎低頭刷著手機才是常態。
那個時候,我都忘了自己有多久沒能完完整整地讀完一本紙質書了。大學時期,找圖書館借了一本翁貝托·埃科的《玫瑰的名字》,結果一學期過去了都沒有讀完。
相比嚴肅的文學作品,輕松的網絡段子、不費腦的言情小說、篇幅短小的公眾號文章實在是更吸引我。
直到自己開始寫作,當輸出倒逼輸入,我才發現自己見識的淺薄、閱讀經歷的狹隘。
現在,我已經給自己定下了一星期至少看完一本書的目標。睡前比起刷手機,用kindle看會書更能緩解我的焦慮情緒。
碎片化閱讀難以建立形成自己的知識體系,唯有深度閱讀,才能真正做到深度思考、持續輸出。
幾乎所有人都有好逸惡勞的特點,害怕做不喜歡的事,害怕麻煩。
但就像宮崎駿老師在《世界最想上的課》里說過的那句話一樣:“這個世界上,有意義的事情,大抵都是很麻煩的。”
每一天都有太多我們不喜歡、卻對我們的人生有重大意義的事。只有更好地面對這些事,才能發現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才能真正獲得心智上的成熟。我想,這也就是自律的意義。
馬克吐溫說過:“每天去做一點自己心里并不愿意做的事情,這樣,你便不會為那些真正需要你完成的義務而感到痛苦,這就是養成自覺習慣的黃金定律。”
敢于承擔責任,敢于面對自己不喜歡卻有益的事,才能一步步獲得自己想要的一切。
作者:小椰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