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發自簡書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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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相似的生活環境下長大的擁有血緣關系的人,按理說,擁有相同的一套象征體系,更容易理解彼此,可是,為什么近親不宜結婚呢?
有人會說,近親結婚在生物學上,容易造成畸形兒,但這套理論出現在“近親不結婚,社會禁止近親結婚”之后,也就是說,在醫學還不發達,社交還很閉塞的時候,文化就傾向禁止近親結婚了。
那么,為什么會有此禁止?
費孝通認為,性的力量,會沖破人們原有的社會關系,進而破壞社會穩定。但是性又不可以禁絕,于是,文化制度想了兩個辦法:
第一、限制性可以發生的范疇,即有婚姻關系的家庭中;
第二、限制可以締結婚姻的人,即是沒有舊的社會關系的人,通俗的說,就是不是親戚。
這樣,性有了輸出的渠道,新的社會關系又不會破壞原有的社會關系(比如原來是街坊,后來是夫妻),社會秩序就相對穩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