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評|《百年孤獨》:“孤獨是永恒的,我們生來就孤獨?!?/h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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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自己才疏學淺,苦于無從下筆,一方面是對作品本身有一知半解之感,一方面想的太凌亂以至于理不出頭緒。

為這樣的小說寫閱讀筆記不免有些班門弄斧,但是不寫實在是對不住我讀了這樣一本好書。


“人的本質是孤獨,名字的反復也是命運的輪回?!?/blockquote>

很多評論家說這是一部巨著,是拉丁美洲百年歷程的一部縮影 。巨著?當仁不讓,縮影?或許吧,我不太了解拉美的歷史。

如果問百年孤獨都說了什么,作為一部小說,它的劇情是什么。我想了想,一時半會想不出形容它劇情的梗概。

一座城市,一個家族的興衰?小說縱跨百年,七代人,人多,名字都很長,長得還都很像,布恩迪亞家族給新生兒命名總是翻來覆去叫“奧雷里亞諾”或者“何賽·阿爾卡蒂奧”,一堆酷似或者干脆一樣的名字,于是我從翻開《百年孤獨》起,我便一支筆不離手,出來一個人物就標個記號。

非要說的話,故事講述了一個家族的孤獨者的輪回,而這輪回又必然地走向衰敗。因為他們不得永生。最后呢?家族的第一人被捆在樹上,家族的最后一人正在被螞蟻吃掉...

一個家族,7代人,繼承同樣的名字,他們冒險,放浪,偉大,荒誕,富有,獨裁到后來的破落,固執,虛榮和毀滅,小說用最后一段話揭示了所有的結局都是注定好的預言。

無論怎樣的抗爭,用怎樣的方式去活著最后所有人都是孤獨的。

7代人的家族或許龐大,但是每一個人都是一個孤立靈魂,這種特立獨行時刻在骨子里的無論怎么掩飾都是徒勞。絕情的或許是最深情的那個,慈悲的卻是為了冷眼看著對仇敵的死亡,失明的才是看的最清楚的那個,偉大的有可能只是為了私欲……

小說有些段落荒淫,家族的第一代突破禁忌結合,最后一代也是因為禁忌的結合而毀滅。

一切在一開始就已經注定,看不懂只是只是因為時機未到。

一切歸于虛無,但孤獨永恒。


將同樣名字賦予一代又一代人,然后任其如野草般自生自滅。

然而家族可以終結,忘情的孤獨卻是無視時間空間的永恒存在。

它從洪荒太古流淌至今,還將延綿不絕的經歷萬世,就像南美大陸上奔騰壯麗的亞馬遜河,碾碎一切人事物。

? ?

這是一部繁雜龐大的百年家族史,一部脈絡清晰的地方興衰史。在時間的洪流中,個人在大背景的起伏中顯得那樣無力。羸弱嬌小的被奪去生命,孤獨執著著的留下悲傷的痕跡。無端去世的雷梅苔絲的蘿莉像被作為祖母的形象保存,到最后仍然在咬手指的雷貝卡執著的不肯死去。經歷奪走3000人生命騷亂的阿卡迪奧得不到任何人的相信。他們都是人群的異子,孤獨的極端。

一開始或許為荒誕的情節,冗長的姓氏感到混亂不堪,但隨著故事的深入展開,那么繁復的一大家庭,七代人的輝煌與落寞,激情與孤獨,堅毅與懶惰,世俗與超脫,瘋狂與冷靜,就這樣蔓延開來,叫人感慨的同時不禁也要嘆惜一下。孤獨的何止是百年。

這是一本人類心靈孤獨的苦難史。人類從清澈透明的原始狀態,在可見的最表層得到進化和發展,但是,在心靈的深處,人們永遠處于苦難狀態。這正如馬貢多的歷史一樣,無論他們從多么原始的透明或者多么神秘的鴻荒,經過無數的戰亂爭紛,步履沉重地推動歷史的車輪不斷前進,但是,馬貢多的面紗依然神秘,布雷地亞家族也依然孤獨。

在我看來,布恩迪亞家族在用孤獨來對抗時間,他們每一代的生活,姓名,性格都驚人的相似。時間對他們來說仿佛不存在,或者說,時間都在轉圈圈。可是,時間并不是我們想忽視它就不存在,相反,它無所不在。所以,布恩迪亞家族失敗了,這個家族將永不出現了。

但是時間并不可怕,因為我們擁有孤獨,我們讓孤獨流淌在時間中。

《百年孤獨》的成功之處在于,他藝術而有力地展現了貫穿于整個人類心靈史的深刻而瑰麗的孤獨感。

當馬孔多從恬靜的鄉村一路經由現代文明的諸般侵噬,最終走向消亡時,布恩迪亞家族的血脈也枯竭了。整部小說氣勢磅礴、光怪陸離、無處不在的神來之筆,以及彌漫始終的詩一樣的氣息,孤獨,綿延六代,無人能逃,防不勝防,盤根錯節,深入骨髓,根植血脈。是基因,是宿命。孤獨,是打在布恩迪亞家族身上永恒的印記。

該用什么樣的眼光來看待布恩地亞家族呢?漫長的幾代人之中,有手藝靈巧的、有求知旺盛的、有聰明機靈的、有勇敢堅強的、有吃苦耐勞的、有光彩照人的……他們有堅毅的眼光,不輕易言敗的性格,無論是旅途勞頓的南征北戰,還是通宵達旦的歡娛,他們都可以用他們特有的魅力吸引體態美麗,性格豐滿的女性。我無法看出這個家族有什么弱點,但他們最終也不過才經歷了短短百余年,然后狂風襲來,他們的生命、他們的后代和關于他們的記憶,很快就那么無影無蹤。

該用什么樣的眼光來看百年孤獨這本書呢?我不記得自己在看這本書的時候有特別興奮或者特別悲痛的心情,我覺得文字象水一樣在我眼前流過,即便是難以理解的家族譜,時而現實時而魔幻的寫作手法,完全不熟悉的地方和歷史……這些那些打亂我讀書節奏的方方面面似乎理所當然地被我所接受,我仍然以幾乎不動的姿勢一頁頁地看下去,很不可思議,在讀這本應該不算是喜劇的故事時,我竟然涌起一種類似于平靜恬然的快樂。就好像我知道人終究會衰老死亡,但在照耀到陽光的瞬間,仍然忍不住微笑。

整本書中,每個人都是一個孤獨的個體。從家族第一個霍賽阿卡迪奧,到最后一個具有家族明顯特征的奧雷良諾。從高傲果敢轟轟烈烈的奧雷良諾上將到精力充沛平凡而偉大的烏蘇拉老媽媽,從純潔如天使的俏姑娘雷梅苔絲到喜歡熱鬧以至于娶了兩個老婆的雙胞胎之一。

這些人,從出生開始就是孤獨,逐漸的,有人在孤獨中失去自我,比如第一個霍賽阿卡迪奧、梅梅;有人在對抗孤獨中失去自我,比如雷貝卡;有人清醒的知道自己的孤獨,可卻無能為力,比如阿蘭瑪塔;有人孤獨一生卻不自知,比如烏蘇拉,比如俏姑娘雷梅苔絲;還有人在生命的最后幡然悔悟,可惜為時已晚,比如我的上將奧雷良諾。

我們生存于世并匍匐于地,不論從事什么,永遠不能改變和擺脫的唯有重復,可怕如詛咒的重復,即使你是旅行者或者是極限挑戰者,不過是重復著旅行和挑戰;也許是每天工作的重復,又或許是歷史的驚人重演,正如奧雷里亞諾第二和阿爾卡蒂奧第二下葬之時的互換、最后一隊吉普賽人依然可以勾起馬孔多居民的興趣、烏爾蘇拉覺察到時代回到了上校從前危險的歲月,不能改變的事實是,我們生而為人,并不能夠飛離地球,所以所謂百年孤獨,只是一代人孤獨的重演罷了。

或者也有另一種解讀,屬于我們每個人的時代只有一百年,一百年后我們只適合存在于記憶之中,無論你是多么的長壽或者是人為地延長生命,當與你同時代的人離開之后,等著你的只有陰暗的角落與回憶的孤獨,然而人類的可悲在于,我們生來孤獨,卻畢竟不是生來享受孤獨的。


對于我,或許已習慣了與孤獨為伴。不討厭熱鬧,但更喜歡孤獨。

孤獨不是無聊,不是寂寞,更不是孤僻,我不會在獨處中感到孤獨,而是享受一個人的時刻。

只有獨自一人的時候,我們才會清晰得將自己的本性暴露無遺,即便連自己也未曾察覺,可表達內心真實想法的信號會通過手勢,語言,眼神以及表情等細微的動作真切的刻畫出一個什么樣的你。

當你和朋友在一起時,大家的磁場混淆在一起。那時,并不能清楚的尋摸出一個人的氣質,憂郁或快樂,低調與張揚,因為大家的氣氛和情緒相互干擾,自己平時一貫的性格便會有些微妙的變化,可能時候會想到,和朋友在一起的時候,即使本不快樂,卻也忘記那些消極的感情。

只有一個人,真正獨自一人的時候,屬于自己的氣質才穩定的附庸在身旁,讓別人一目了然。而自己怎么想,感覺什么樣當然自己最清楚,以及相由心生,五官的拼湊與微妙的變化顯示出心底的意愿。此時不被干擾,那么,你便是這樣的一個人。

所以當你一個人難過時,莫要虛偽的笑,開心時也不必假意的作寂寞狀,這些顯示在臉上時都是不流暢的褶皺。

一個人的時候,就該真真正正散發自己的氣質。

我當然一點也不孤僻,生活中認識我的人都知道我是平時是多么平易近人開朗活潑。

但與嘈雜相比,一個人生活倒顯得自得地多,倒也可以變成一種享受。

上高中,大概是自己的一個轉折點吧。

那時候的自己,意識到初中的自己是多么的無知、不斂鋒芒、又竄又跳、很多壞毛病壞習慣。高一時,花了好長一段時間刻意讓自己去獨處,去看書,去寫了一本本的日記,一次次反思反省,去認知自己到底是什么樣的人,一個人處事,一個人排隊、吃飯、看書,沒事也不主動和人說話,而且也覺得和別人社交很麻煩。

高一認識我的人對我的印象 與初中認識我的人一定完全不一樣吧。初中的時候有多跳、多喜歡交朋友、多無拘無束、多任性的浪。

大概那是自己認知的一個蛻變過程,也是心靈掙扎、低迷、擰巴的一個階段。各種自卑感和心智成長的迷茫,讓我度過了一個不可言說的時期。

或許現在,那種自卑和低迷感已經有些消退,心境也稍稍有了不同往日的豁達和樂觀,但是還是越來越喜歡孤獨。

愿意花少部分時間與人相處外,但大多時間,更喜歡一個人獨處,感受孤獨。

我經常覺得自己跟大多數人交往,總是只能拿出自己的一個子集?;蛟S很難找到和自己一樣三觀相似、想法相似的人。

我們漸漸變得成熟,變得有思想、有追求。與此同時,我們也開始有了一些旁人所不能理解的想法。興趣不同、目標各異、思想成熟、人格獨立,都意味著分道揚鑣,往不同的路上前行。

畢竟,大家都在自己的路上,漸行漸遠。


每個人都是單一的個體。具有強烈依賴感的人總是試圖否定這種人類與生俱來的孤獨性。在這個過分推崇人類交流的社會中,這一點也變得越來越不為人所重視。

但事實上,我們都必須明白一個道理:人最能依靠和依賴的還是我們自己。不管那個人和你的關系多親近,但對于你來說,除你以外的任何人都不會百分之百地受你掌控。把自己的快樂與希望寄托在別人身上,總難免會承受失望的打擊。

學會孤獨,學會與自己交談,聽自己說話,就這樣去學會深刻。

一個人吃早餐,整理陽光,一個人跑步,一個人默不作聲地讀書或全神貫注地聽音樂,一個人看過一遍遍的云和日出日落,只需一個人做的事情,我可以想出許多來。

并不是不愛社交,而是在接觸了各種類型的人之后不愿意把百分之百的生活與時間都分享給別人。

對別人保持友善,但不愿意大多數人產生親密關系,只愿意和極少數人掏心掏肺。覺得自己沒有必要浪費短暫的生命去 將就 討好 爭論 或是花大量時間討論自己不感興趣的事情,這些都是對美好生命的浪費。

一個人做自己愛吃的飯,可以花兩三個小時包餃子,也可以十分鐘做早餐,滿足自己每天的食欲。一個人逛街,看自己喜歡的書,去想看的店,不需要擔心同伴等待會不會不耐煩,不喜歡的店也可以完全不要浪費時間進去。一個人吃一桶爆米花看電影,看到一半若不喜歡就離開,我個人覺得看電影是最體現各人喜好的事情,不愿意將就別人去一起看一部自己不感興趣的類型,也不需要因為個人愛好而看完后爭論電影的好壞。

不愿浪費時間將就別人,不想浪費任何精力去做自己不熱愛的事情,我只想好好的過自己想要的生活,把理想狀態最大化,享受獨處,并不孤獨。

孤獨,可以讓一個人更清晰。知道自己很多事情剛剛開始,所以我還在路上。

當然,享受獨處或追求孤獨并不是什么值得有優越感的事情,不過每個人喜歡的生活方式、愛好興趣、思想和三觀不同罷了。

這也是這本書給我的一些有關孤獨、有關獨處的思考。


2017.7.11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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