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此處列舉一個醫(yī)療上遇到的問題,
當腎臟透析機會開放之時,醫(yī)療委員會有責任決定誰排在洗腎的名單上。
它是一個定期召開的委員會,會議的決定造成某些病人有機會活下去,另一些人被迫等待,還有一些人可能會死。
這個委員會如何做出決議,應當考慮什么,或者忽視什么?
委員會應當考慮病人的年齡嗎?比如14歲的兒童是否比70歲老人更有優(yōu)先權呢?
是否可以允許有錢人付款給掛號名單前面的窮人,而插隊到前面呢?
如果病人中間一個是好人,另一個是壞人,是否好人就優(yōu)先看病呢?
委員會成員是否應該維持性別、民族、宗教、或者種族的平衡呢?
是否應該堅持先來后到的服務原則呢?
對于洗腎使病人存活有多大可能性的純粹醫(yī)學評估,應當給予多大比例考量呢?假使一位是年輕、有操守、令人喜愛的病人,但是洗腎也沒有多大希望存活,而另一位是年老、作惡多端卻有較大存活機會的無賴,該怎樣做決定呢?
病人本身在委員會是否應該有發(fā)言權?他們的家人呢?
全體社會成員呢?
02
這是一個醫(yī)療倫理學問題,但不是唯一的醫(yī)療難題。
這個涉及了許多復雜、痛苦的醫(yī)療和道德、社會議題。沒人喜歡涉入篩選洗腎病人的工作,也沒有人對于篩選采用的方法感到完全滿意。
最后找到的僅僅是一種,我們覺得是“最少壞處”的篩選方式。
03
還有很多在醫(yī)院,醫(yī)師、護士、病人、家屬常常面臨的選擇。
當心臟、腎臟或肺移植的器官供應沒有問題時,決定哪一個病人優(yōu)先。
決定是否要讓晚期病人存活下去,即使知道病人絕不會恢復意識。
決定是否要告訴一位極度嚴重病人其病情真相。
決定是否要墮胎。
決定是否要執(zhí)行墮胎手術。
決定是否要協(xié)助想死的病人。
決定是否使用流產的嬰兒作為一了研究標本,以拯救其他病人的生命。
決定是否要掃描病人的基因遺傳病,同時決定是否告知掃描結果。
決定是否運用基因技術影響胎兒的性別及其他特征。
決定是否讓病人參與選擇其治療方式。
現(xiàn)在有更多人在醫(yī)療倫理方面有了深入研究,也幫助我們更清楚地思考一些在醫(yī)療領域或者生物科技中一定要做的重大決定。
這里沒有明確的答案,也沒有絕對正確的選擇方式。
04
哲學家往往扮演著助產婆的角色,協(xié)助觀念的誕生,協(xié)助我們對應當做的決定思考的更周詳。
蘇格拉底曾表明:未經審視的生命不值得活。
用另外一種方式說:我們每個人應該根據(jù)自己所能做到的最清晰、最具反省性與最具批判性的思考,作出自己的人生抉擇。
沒有任何哲學家、牧師、印度教靈修導師或者政治領袖可以為我們做人生抉擇。
對一般生活為真的,對醫(yī)療中生死攸關的抉擇亦為真。
當然,如果能找到真理,那真是極大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