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段錦,心理科普作者,建筑師。
舒淇的婚訊,是從一位比較正統的姐姐那里第一個看到的。舒淇是拍三級片出身的,可這個姐姐說:“我太喜歡她了”。
大概因為她雖然有上天給的好條件,卻不肯恃寵而驕吧?不掠奪、不造作,但一直情路坎坷,只希望她這次得遇良人。
但看著她和馮德倫的照片,心底有個猶疑的聲音被強壓了下去。是的,我并不看好馮,尤其不喜歡婚訊前不久他還在舒淇放了兩人合影后立刻出來澄清:我們只是普通朋友。
用得著這樣嗎?呵呵。難道只有我一個人認為他還不夠對嗎……
? ? ? ? ? ?1、找最對的人
曾幾何時,特別流行“結婚就是要找到那個Mr right”。把這個想法推上極致的是《欲望都市》里的凱利,她和大先生糾纏了數年,但只要多靠近一點必定接著就是一場惡戰。
分了合,合了又分,始終陰魂不散。
每到她有了靠譜的新戀情,包括差點成婚的艾登,大先生必然出現搞砸一切。
改編的電影為了給觀眾一個交代,最后勉強安排了他倆的婚禮,但又讓大先生逃婚。其實觀眾早都心知肚明,現實中這樣的怨偶多半是不會有婚姻的。
為什么凱利就死活不肯放手呢?因為她有一個心魔:婚姻就是找到那個最對的人。找不到絕不能結,找到了絕不能撒手!
最對的人,是那個看到總會有激情,說笑話總是最能搔到癢處,聰明優雅得讓人不由感到卑微但又忍不住想帶出去炫耀。
而這個“對”的人,欲拒還迎、欲擒故縱、拼命想躲開婚姻,讓她時常暴怒、強迫和焦慮。
即便真能結婚,強烈的自我也必是殺敵一千自損八百,明明誰都不肯付出那么大代價。
對凱利來說“不對的人”是艾登那樣的,雖然有愛、忠誠、有好職業還很帥,但和大先生一比就顯得不夠機靈和時髦。
在艾登面前,凱利安逸舒展,自我飛揚,安心但不甘心。
聰明的年輕女人不甘于艾登也很正常??扇羰堑搅怂氖畾q,還是拼命想抓住風一樣的大先生,怕是有的苦吃。
所以,林心如的四十歲,嫁給了身邊陪伴十年的朋友,溫柔的霍建華。忘掉了才華逼人的導演,和少年成名的明星兼賽車手;
舒淇的四十歲,嫁給了相識了二十年的朋友馮德倫,翻過了那篇女粉絲眾多的天王之書,還有略帶憂郁的銀幕情侶。
有人說,如果真對不會等這么久,分明是不來電。她們是為了在四十歲步入婚姻而退求其次了嗎?
? ? ? ? ? ?2、婚姻的意義
記得在一次帥哥主持的研討中,話題是“婚姻有沒有必要”。
認為婚姻有必要的原因是:由戀人成為家人,有利于固化和深化感情。畢竟按腦科學的說法人的激情最多不超過一年半,不結婚的話分手的可能性偏大。
另外還有獲得安全和從屬感;避免獨自終老;繁殖等等。
帥哥認為不領證也可以解決以上問題,比如繁殖。他提出一個假設,類似共產主義風大家庭,孩子不由父母撫養,放在大家庭里照顧,比如由姐姐或者母親負責教養,所有的孩子都一起養大,不專屬于夫妻倆。
這樣做的好處是怕孩子打擾兩人世界的家庭照樣可以生孩子以保證人類的繁殖率,讓喜歡孩子的人去帶孩子好了,也不存在非婚生孩子就是黑戶的問題。當然如果父母愿意自己撫養也沒問題。
關于有利于固化感情,他更嗤之以鼻:戀愛了就想通過婚姻固化勝利果實?所謂婚姻不過多一個證件而已,什么也保證不了;如果愛情真的消散了,那用婚姻也捆不住。
而且非得要一個證書的原因恰恰是根本不相信真愛,反而和婚姻的初衷背道而馳。
他說仿佛看到這樣一幅畫面,一個年輕女人在玩制服誘惑,手里還拿著一個鞭子,先用美色把你騙到婚姻里然后就可以困住你。
哦買嘎,看著他的帥臉我一陣唏噓,白瞎了……
不過他的話還是促進我思考,如果剝掉了現實條件 ,婚姻到底還有沒有存在的必要?
婚姻難道只是為了繁殖、互相幫助、以法律為名讓對方永遠喪失不愛你的權利嗎?
或者為了找到“最對的人”,寧可蹉跎?
? ? ? ? ? 3、最對的自己
從公開的信息來看,霍建華大概早就暗戀林心如,但林心如一直的態度就是不來電,所以才能落落大方;舒淇也有恨嫁的心,但馮德倫一直是忌諱莫深的恐婚主義。所以她們的婚訊都讓人吃了一驚。
但他們兩對都是相濡以沫的朋友,都活到了不必把婚姻當做利益交換的能量級。不靠誘惑和勉強能步入婚姻,本身就說明問題。
研究者曾經做過一個調查,發現集體主義文化的亞洲人更有可能認同一種伴侶式的,基于友情的浪漫愛情。
林心如和舒淇都選擇了這樣的婚姻,這并不一定意味著不嫁給愛情但求相伴,只能說明她們不再那么渴望令人傷痛的激情,終于接受了這種基于友情的伴侶式婚姻模式。
這種模式,一定是她們現階段最認可的,可以讓她們毫無負擔地接受。她們都需要婚姻,但并不想因此改變自己。
四十歲的舒淇早不是那個因一段失意的感情就抑郁的小女孩。
她拿得起金馬獎影后,說得出擲地有聲的話,也能自如躲過世人的聒噪。在這種時候還結得起婚,必然也承受得起后果。
擔心馮德倫對不對根本是我想多了。他對當然好,不夠最對也無所謂。經過見過后的抉擇,無論結局如何,看客都不必瞎操心。
年少時,常被生死相許的愛情打動;年長了卻發現,最實實在在的不是浪費大好時光去執著什么“最最對”的人,為之尋死;
而是先做對的自己,然后遇到一個彼此不需要傷筋動骨的改變就能接受和配合的人;在婚姻里能保持自我,自在地活下去。
前幾天有個英國女子舉辦了一場完美的婚禮:漂亮的婚紗、傳統的承諾,還有7位伴娘的陪伴。唯獨缺少一樣:新郎。她嫁給了自己!
和自己結婚已經成為越來越多的英國女性現實的選擇。她們并不認為這是人生悲劇,而僅僅視為宣布自己人生沒有缺憾的方式。
在這個時代里,單身女性可以創造支持自己的社交網絡,還可以與親戚、朋友和室友相互扶持,并分享生命中的點點滴滴,并不感到孤獨。
婚姻早已不是當初這個制度存在時賦予的意義,年輕女子都不想為了婚姻將就自己,何況四十歲的女人?
只要足夠成熟和獨立,不需要婚姻提供現實保障并作為唯一的情感依賴,則無論嫁給誰或者不嫁給誰,都不會為婚姻妥協得忘了自己是誰。
威武的郎指導,也曾放棄了美國一段正好的感情回國執教。遺憾嗎?肯定有,不然不會說出來。
但那又如何?之后她還是遇到了可以結婚的人。看她的狀態,聽她的語氣,在這段婚姻里她想必很自在,還獲得了第一段看起來更對的婚姻里沒能得到的理解和支持。
不委屈、不強迫;大浪淘金,自然選擇。林心如還是林心如,舒淇還是舒淇。
? ? ? ? ?那個最對的人,是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