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南極點是地球的最南端,大約在南緯90度的地方,通常探險科考會從南緯82度出發,往返大約兩千兩百多公里的距離,相當于從上海坐高鐵往返北京。
這對于科技發達的今天,普通人都可以隨便去南極旅游,但如果是100多年前,情況就大不相同了。在1911年12月之前,沒有哪個人到過南極點,那里是充滿未知的、尚未被開拓過的領域,那里是高山還是河流,有怪物還是火山,沒有人知道。雖然1903年萊特兄弟發明了飛機,但飛機制造技術并沒有那么發達,自然也沒有人從天空飛過南極。
所以,在當時看來,南極是世界上最后一片完全未知的大領域。
1.生與死的差別
雖然南極有很多未知和困難,但依舊很多人想要一探究竟。最后有兩個南極考察隊,一個是來自挪威的阿蒙森團隊,一個是斯科特團隊。他們都從北歐出發前往南極。
這兩個團隊在隊伍組成上就有很大不同。阿蒙森團隊只有5人,而斯科特卻又17人。如果但從“人多力量大”來看,斯科特明顯占優勢。
但實際卻是,他們出發時間差不多都是在1911年10月南極圈外圍做好準備最后沖刺的準備,結果在兩個多月后,即1911年12月15日,阿蒙森團隊率先抵達南極點,插上挪威國旗。而斯科特團隊卻比阿蒙森晚到了一個月。
最終結果是,阿蒙森團隊成為人類史上第一支抵達南極點的團隊而被人記住,他們獲得一切榮譽,而斯科特團隊雖然經歷了一樣的艱難險阻,卻晚了一個多月,但沒人會記住第二名。兩個團隊幾乎同一時間出發,但結果是早一點到和晚一點到,完成目標和沒完成目標的差別,這就是成功與失敗的差別。
單從結果來看,是成功與失敗的差別,但從兩支隊伍返回起點來看,卻又是生與死的差別。
成功不但是你能順利達到南極點,還要能活著回去。當時阿蒙森在抵達南極,并在21個月后,順利返回了基地。而斯科特不僅僅晚到一個月,最終全部隊伍喪生在南極的風雪中,沒有一個人成功返回。
因為南半球與北半球的天氣是完全相反的,12月、1月是南極的夏天,之后就進入秋冬了。斯科特由于晚到一個月,這不僅沒有得到榮譽,而且造成回去的路上遇到越來越多的困難。由于極端的天氣和惡劣的環境,隊伍不斷有人掉隊,最后他們沒有任何人生還,只有隊長斯科特和另外兩個人第二年才被發現凍僵在離他們最后一個儲備裝備的地方大概17公里的地方,他們幾乎成功回來了,結果全是全軍覆沒。
斯科特在最后一篇日志上寫道:“我現在已沒有什么更好的辦法。我們將堅持到底,但我們越來越虛弱,結局已不遠了。說來很可惜,但恐怕我已不能再記日記了。”斯科特用僵硬不聽使喚的手簽了名,并作了最后一句補充:“看在上帝的面上,務請照顧我們的家人。”
2.留給自己犯錯的空間
兩支團隊的結果既讓我們歡喜,同時也讓我們悲痛,而光看結果并不能給我們帶來幫助,研究他們如何準備和如何完成目標,對我們有更大的幫助和啟發。對比兩支隊伍的策略和準備,就可以看出很大不同。
首先,在準備物質方面,阿蒙森要比斯科特要充分很多。探險南極并不意味著人越多越好,還需要充足的物質。阿蒙森團隊雖然人少,但他們準備了3噸的物質,而斯科特團隊人雖然多,但準備的物質僅有1噸。
為什么只準備1噸物質呢?斯科特團隊參考的標準是,在這個過程不犯任何錯誤,1噸物質是綽綽有余的。但是阿蒙森卻不這么看,他認為南極的環境是未知的,在不知道地形、不知道天氣的情況下,往返2000多公里,你不可能不犯任何錯誤,而且在遇到困難,待在未知的環境其實會有很大壓力,這會使計劃被打亂,隊伍會犯很多錯誤。在漫長的行進中,一個小小的錯誤就有可能讓隊伍失去戰斗力。
因此,當你的計劃訂得太緊時,當你的準備貌似夠的,實際上是不充分、沒有富余量的,這其實非常非常危險。阿蒙森做得非常好,他們只有5個人卻,卻準備了3噸的物質。他們認為,在行進過程中,他們可能會錯過一個實現準備好的補給站,或者說丟掉一些東西,或是碰到一些比原來想象的溫度更低、暴風雪天氣更長的時刻,這使得他們有足夠的物質去面對這些困境。
這其實可以啟發我們的是:充分預知環境多么困難,要做多么多么充足的準備,要給自己留下犯錯的空間,或者對我們來講是學習和成長的空間,這時候我們才能毫無顧慮地努力完成目標。
3.在靠譜的前提下,使用最可靠的辦法
其次,要學習最好的方法,采用最可靠的工具。與南極最像的地方是北極,南極沒有人住,北極有人住。住在北極的愛斯基摩人是當時最知道如何在冰天雪地里生存的人。
于是阿蒙森跑去北極與愛斯基摩人住了很長時間,學習怎樣在冰天雪地里生存,包括如何用運輸工具——狗拉雪橇。
斯科特也考慮到使用工具拉雪橇運輸物質,但是他們使用的確實比狗更強壯,更強悍的馬。他認為那個時候正是南極的夏天,溫度不會太冷,馬還可以應付。但實際上,狗和馬有很大差別。最大的差別就是,狗通過吐舌頭進行散熱,身上是沒有毛孔,不會出汗。而馬是會出汗的,馬跑得越快,出汗量就會越多,一旦出汗就會惡劣的天氣被凍住,使得馬在雪地里無法長久行進,即便它比夠跑得快,比狗更強壯。
斯科特很快發現,馬拉雪橇并不是合適南極的環境,這使得他們浪費很多時間,也浪費了很多資金。為了保證物質順利運輸,他們采用了當時技術還不太成熟的雪地摩托,這給他們帶來了很大的麻煩。雪地摩托在普通的雪地里還能順利行動,但在嚴酷的環境里,卻根本星不動,最終他們放棄了,改用人拉雪橇行進。這也造成了他們比阿蒙森晚到的重要原因。
這告訴我們,在同一個環境下,目標大致相同,選擇什么樣的路徑,用什么樣的方法,做什么樣的準備,最后很可能不僅僅是成功和失敗的區別,而是生與死的差別。
4.日行20英里
除了物資準備充分,在靠譜的前提下使用最先進的工具外,還有一個非常非常重要的策略區別。就是在整個過程中,阿蒙森團隊堅持每天前進大概20英里。這看起來很簡單,但事后總結,這是阿蒙森團隊能夠不斷前進并且生還的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則。
這中間有很多講究,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持續性,在天氣好的時,每天行動20英里很容易,但要在極端惡劣的環境下,要做到20英里,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為你不能太努力,一旦出汗就非常糟糕。如果一興奮、出了汗,那么風一吹就會結冰,這會十分影響身體。因此阿蒙森考慮的不是,在某一天能夠超常發揮,而是在狀態低迷的時候,還能保持穩定的水平,每天只行走20英里。
能做到這點需要高度嚴守紀律,當天氣好,情況順利的時候,不要得意忘形,堅守紀律,完成20英里,扎營休息;當天氣不好,情況糟糕的時候,阿蒙森堅持帶領團隊,哪怕挪得很慢,也要完成20英里的每日目標。而目標本身設定是有余地的,天氣不好需要慢一點走,路陡也慢一點,但要堅持完成。
相反,斯科特則是一個比較隨心所欲的團隊,天氣好的時候,就走得非常猛,可能一天會走四五十公里,甚至六十公里。當天氣不好,遇到暴風雪的時候,他們就睡帳篷,吃東西。詛咒惡劣的天氣,詛咒運氣不好,希望天氣快點轉好,能快點行進,這讓他們時常陷入焦慮的情緒,整個團隊的氣氛和狀態并不穩定。
這便是兩隊最大區別:兩隊人都是訓練有素,非常強壯,一方面是資源儲備不一樣,另一方面他們是否非常堅定地執行這個計劃,不管環境好壞,不管容易與否,堅持日行20英里,朝著目標,不管到達南極點還是從南極點返回。最終阿蒙森不僅獲得成功,全員順利返回,而斯科特卻永遠被埋葬在了南極里。
?本文節選自李志剛 的《九敗一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