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的話題,可不僅僅是牽動人們的神經那么簡單,而且是朋友圈撕逼三大話題之一,另外兩個,一個是中醫,一個是轉基因。
狗可能是僅有的會被稱為人類朋友的動物,在人類的生活中,狗可以嵌入人類的協作中,在早期,狗可以協作人類打獵、看護羊群、看家護院,而現代社會中,狗又從事了緝毒、搜救、導盲等工作。
在《狼圖騰》書中,草原牧民曾說過,狼是不能被馴化的,而現在的狗又很明顯的和狼有一定的關系。最為重要的是,人類馴化的動物,會有明顯的用途,不論是肉類保障還是提供獸力,幾乎不可能出現較為平等的協作關系。
吳伯凡給出了自己的解釋,他認為從來都沒有人類馴化狼一說,其實是狼馴化了人。在北方草原上,狼和人一直都處于競爭關系,尤其到了食物匱乏的時期,這個時候,相對較弱的狼會發現,跟著狼群并不能給予自己足夠的實物保障,但是守候在人類駐扎地附近,還可以啃到人類不吃的骨頭,相比之下,狀況算是得到了改善,慢慢的這些狼就脫離了狼群,但這些骨頭并不能維持足夠的營養,于是狼依靠極其強的消化能力,就有了吃人類糞便的行為。但這個時候人類依然還是非常警惕這些狼,而狼也游離在人類生活之外,慢慢的,狼給予人們提供警報協作,一但有危險動物靠近,他們會通過叫聲來提醒人類并恐嚇對方,在捕獵中,這些狼會慢慢參與進來,并把獵物先交給人類。從此,這些狼的進化路線完全區別于其他的狼群,通過協作而變成現在的狗。
通過這個設想,我們會感受到,狗在人類生活中的嵌入深度,狗和人的相互協作是伴隨進化的整個進程,所以,關于是否能吃狗肉,很多人是無法接受的,尤其西方那種小家庭氛圍中,在西方文化中吃狗肉是非常野蠻的行為,記得1988年漢城奧運會的時候,韓國人為了體面,就制止了公開吃狗肉的行為。
其實在中國,乃至東亞文化圈,吃狗肉從來都是一種很正常的行為,“掛羊頭賣狗肉”“兔死狗烹”就可以說明狗肉是經常被買賣的,甚至還比羊肉要便宜。在古代屠狗是一項非常底層的工作,不是有一句詩“仗義每多屠狗輩,負心都是讀書人。”可以深深體會到他們社會的低微。所以知名屠狗人生包括樊噲、張飛一旦成為英雄,反而更容易被人稱頌。在中國歷史中,吃狗肉從來都不曾成為爭議,為何現在如此激烈的呢?這也是文化傳播的現象,當我們發現在西方世界中,狗獲得了如此高的地位,而主流的文化引導也在說明吃狗肉是一種不文明行為,最主要的是吃狗肉者,他的選擇就是吃與不吃,選擇相對簡單,當然對那種有著吃狗文化或者吃狗嗜好的人而言,就比較困難,但這絕對是少數,大多數人不會特別執著,但護狗人士,會站在生命的角度,不論從人數還是協作上,都會力量更大一點。
狗曾經以自己的特點馴化了人類,現在已經成為僅次于人類的最成功物種,雖然絕對數量上比不上人類飼養的雞、牛、豬之類,但總體幸福感是完全不能比擬的。而這場爭論的最后,狗依然是唯一的勝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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