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奪去了跟我共同生活了十幾年的妻子、孩子母親的生命,我自責、我有罪。這是一個家暴死刑犯寫給父母信中的一句話。然而,請問有什么用,你的已經沒有妻子,你孩子已經沒有母親了。是你,讓你的孩子成為了孤兒,蠢貨。
去年4月5日,午飯時紅梅告訴金柱,晚上有個應酬,不回家吃飯。晚上九點,金柱開始在家喝酒,多次給紅梅打電話卻發現關機。到晚上11點半左右,金柱開車出去找,到小區花池附近時,發現在小區門口,紅梅從一輛出租車上下來。
金柱走到妻子旁邊打了妻子幾個耳光,妻子倒地后,繼而又用腳踹。
金柱把妻子扶到車后座,自己坐在駕駛座上后揪住妻子的頭發,往車后門玻璃上撞擊妻子頭部。
然而這一切的暴力都沒有讓金柱消氣,似乎,剛剛打的不是曾經自己深愛要與之共度一身的妻子,而是一個讓自己動怒的敵人。
回家后,兩人發生爭吵。第二天,紅梅向單位請假,沒有去上班。
金柱送兒子到學校后,繼續喝了兩瓶白酒,并再次與妻子發生爭吵和毆打妻子。
后來金柱發現妻子在二樓的臥室床邊趴著,口吐白沫,于是撥打120。急救人員趕到現場發現被害人紅梅沒有生命體征,經搶救無效而死亡。
經司法鑒定中心鑒定,被害人紅梅因頭部多次受到鈍性外力作用致顱內出血而死亡。
這是我在網易上看到的一個真實新聞。可能是因為身邊的一個姐姐的原因,讓我對這個新聞頗有感觸。
金柱抱著妻子坐在床邊,家里并不凌亂反而很整齊,他不相信妻子已經沒了。這個家暴的男人說,我已經記不太清了,從怎么回的家,妻子怎么倒下的,我都記不清,腦子一片空白。你空白?你憑什么可以空白,可以忘記那么殘忍的畫面,可怕的自己。姐姐的男朋友也曾跟姐姐說過類似的話,姐姐說,我不怪他,哪怕我們在一起半年,他對我動了那么多次手,對我說了那么多無情的話,可能這大概就是愛到沒理智了吧。我這個傻姐姐,她本不該經歷這些,可她卻選擇了接受這一切,僅僅是因為她心中所謂的愛。
法庭上,金柱一方的辯護律師稱,因上訴人喝了兩瓶酒,失去自控能力,希望從輕發落。在法律上來說,只要賠償積極,認罪態度良好,得到家屬原諒,是可以不判死刑的。人死不能復生,可是我想請問你這個家暴死刑犯,你怎么有臉覺得判刑重了?
在外人看來,金柱的妻子善良、活潑、能力強、愛面子,姐姐也一樣,也許唯一的不同就是,姐姐不活潑,話少,她的話都給了她男朋友,可是她男朋友卻覺得她嘮叨,他不知道,那幾乎是姐姐所有的話。我一直堅信,善良的人,都會有個好歸宿,都將得到幸福快樂的日子。
現實似乎總是那么的狗血,我一直不能理解,家暴。
在我的小腦袋里,根本不存在家暴這個詞,因為愛一個人怎么拳腳相向,巴掌怎么扇的過去,那一聲響,不震耳欲聾嗎?心不痛嗎?這不是愛一個人的表現,哪怕她錯了,錯得離譜。生活是無情的,人是獨特的,相愛的人可以把無情的生活變得有情,可以磨掉棱角,軟化對方。
如果你愛她,就不會打她,因為你心疼;你不愛她,就請離開她,因為她值得被更好的珍惜。
大學校友小芬,一個善良可愛、家境還不錯的女孩,為了多年的男朋友,她放棄自己的學業,美好的未來,義無反顧的嫁給一窮二白卻愛了多年的男人---A先生。這個男人并不出色,沒有一張出色的臉,也沒有一份出色的工作,更沒有一個出色的家庭,他卻得到了一個出色的小芬,可他并不珍惜。前年的大年初二,他們倆因為一點小事發生了爭吵,A先生揚起了手,小芬愣愣的看著沒有落在臉上的巴掌,那刻,她崩潰了,她跑上了三樓,并站了上去,瘋狂的哭著,為了這個男人,她跟家人鬧的不可開交,為了這個男人,她冒險的生了一個大胖小子···太多了,可是現在,A先生卻要打她。為了孩子,小芬珍愛了自己的生命,小姑子把她抱了下來。每一回,跟小芬聊天,我都會問,寶貝,你過得還好嗎?其實,我知道她過得不好,自從那次之后,她就落下了心結,她無法理解,那個同床共枕說過待她如命的男人對她揚起了巴掌。
女人,應該是要愛自己的,可是更多的時候,為了愛的人卻委屈了自己。一個說愛你、沒你活不下去、要跟你共度余生的人, 是應該無比珍惜、寵愛你的人,是個你咳嗽一聲都給你燉雪梨的人,是個你來大姨媽前給你準備好衛生巾紅糖姜水的人,是個害怕自己傾盡所有給你卻不夠的人。這才是來自心底深沉的愛。
家暴往往帶來的,是無限的傷害,疼的是心,傷的是感情,而不是肉體是靈魂。一個理智成熟的男人又怎么會家暴呢,大概只有那種幼稚又自負的家伙才會家暴吧。
客廳里掛著一幅蒙文刺繡,是金柱媽媽繡的送給孫子的,意思是“永遠的、永恒的愛”。你孫子永恒的愛,被你兒子給剝奪了。